12.18 觀察丨明星演唱會為何總是臨時“放鴿子”?

觀察丨明星演唱會為何總是臨時“放鴿子”?

原來“一切正常”的演唱會突然臨時取消,你是否會覺得有貓膩?近年來,義烏及周邊縣市常有類似的事情發生。讓人沒想到的是,這些都是一群所謂的“圈內人士”搞的鬼。

從2016年至2018年,他們以舉辦演唱會名義騙取了金華、義烏等地多家知名企業及有實力老闆的錢財。這是國內首起打著舉辦演唱會名義實施合同詐騙的系列案件,涉案金額超1億元。

观察丨明星演唱会为何总是临时“放鸽子”?

聲勢浩大的演唱會臨時“放鴿子”

2017年“十一”國慶黃金週期間,義烏要舉辦“2017龍在義烏群星演唱會”的消息不脛而走,許多歌迷在朋友圈內發出了各自的期待。與此同時,義烏城區不少LED顯示屏、燈箱、公交車車身等處都出現了演唱會宣傳廣告,可謂聲勢浩大,某專業網站票務信息也坐實了這一“喜訊”。

观察丨明星演唱会为何总是临时“放鸽子”?

然而,就在當年11月7日,演唱會進入倒計時5天的時候,部分人卻收到大麥網發出的“退票信息”,這讓已經購票的歌迷“大吃一驚”。消息一公佈,全國各地的購票觀眾開始維權,要求主辦方做出合理解釋以及賠償損失,同時網絡上也出現了輿情炒作,各種輿論紛至沓來。

观察丨明星演唱会为何总是临时“放鸽子”?

對此,中國義烏網記者曾進行多方求證,退票公告上公佈的取消原因為“因不可抗力”,此前同樣在代理該演唱會票務的票務也掛出了“取消公告”,並在頁面上打著醒目的紅色“取消”字樣。義烏某代理該演唱會票務的機構在朋友圈發佈消息稱“‘龍在義烏’群星演唱會取消,之前到我這裡購買過票的聯繫我退票。”(義烏的粉絲們注意啦!週日的這場演唱會取消了)

另外,記者從義烏警方獲悉,在這之前,主辦方浙江優愛思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代表謝某已前往義烏市公安局治安大隊,以“演唱會門票銷售不理想,如繼續舉辦將造成重大損失”為由,申請取消了演唱會。

观察丨明星演唱会为何总是临时“放鸽子”?

“主辦方之前來申請舉辦演唱會後,就一直沒有繳納50萬元保證金。”義烏市公安局經偵分局負責人鮑志宏與中隊長施曉宏第一時間就關注到了此事,“況且義烏警方針對本次演唱會已經做好安保方案,難道是存在資金問題?會不會有貓膩?”

為此,義烏警方一直密切專注事態的發展。果然,2018年7月,“龍在義烏”演唱會的投資人陳先生來到經偵分局報案,稱懷疑本次演唱會壓根就是一個騙局。

疑點重重的演唱會存在詐騙嫌疑

陳先生是義烏人,資金實力雄厚,平常也熱衷一些大型活動。前幾年,陳先生偶然結識了謝某與吳某等人,對方稱手上有很多影視圈資源,舉辦過多場演唱會,讓陳先生也可以投資在義烏辦一場。

吳某是浙江優愛思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總經理,謝某是公司負責人,辦公地點位於金華市區,公司場面及規模看上去都很有樣子。為了增強說服力,謝某等人還拿出自己的手機,裡面全是他們和各明星的合影及視頻。

陳先生綜合考慮了一番後,覺得辦演唱會無論對個人和公司都是很好的宣傳,而且週期短、回報高,於是答應投資1000萬元在2017年舉辦一場“龍在義烏群星演唱會”。

不過沒想到,就在售票及籌備工作如火如荼展開時,謝某卻告訴陳先生參演明星檔期出現了問題,演唱會無法如期舉行,需要取消。

“取消演唱肯定會對我公司和個人名譽帶來不良影響,自己面子上也過不去,更何況門票預售已經有400多萬元,後續退票問題也很麻煩。” 陳先生得知後,態度與謝某等人截然相反,強烈要求如期舉辦演唱會,並表示只要成龍、薛之謙等明星能夠如約出場,舉辦演唱會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他個人承擔。

但謝某等人並不買賬,堅持要求取消演唱會,並向陳先生承諾退還所有投資款1000萬元,並以一場2018年5月18日的“四大天王”之一的男歌手個人巡迴演唱會的舉辦權和支付200萬元損失費作為補償。

聽到這麼一說,陳先生又心動了,最終同意“龍在義烏”演唱會取消。同時,為了不擴大影響,陳先生拿出了預售的購票款,全部退回給購票歌迷,“龍在義烏”演唱會一事也隨之告一段落。

然而等到去年7月,陳先生髮現,不僅原先“龍在義烏”演唱會的1000萬元投資款沒有退還,舉辦演唱會也沒有任何消息,200萬賠償款更是毫無蹤影,謝某的承諾並未如期兌現。

接警後,義烏警方立即展開調查,發現謝某等人從宣傳舉辦演唱會、吸納投資人參與、投資人投資款去向、直至終止演唱會的整個過程疑點重重,有重大詐騙嫌疑,且參與者中多人有詐騙前科。

PS明星合影 找“託”以增強說服力

就在警方調查時,吳某等人也並沒有閒著,他們正在物色其他投資人準備下一場演唱會。去年7月下旬開始,義烏警方先後抓獲吳某、謝某、周某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一個假借舉辦明星演唱會進行合同詐騙的犯罪團伙,並摸透了詐騙套路。

據瞭解,吳某與謝某都是金華人,起初他們確實想通過舉辦演唱會牟利,但事與願違,幾場小活動下來不僅沒賺到錢,還虧了不少,甚至欠下了高利貸,於是幾人一合計,不妨假借舉辦演唱會的名義實施詐騙。

為增強可信度,吳某在金華成立了浙江優愛思文化傳媒和金華分秒傳媒兩家公司,以虛構舉辦演唱會的名義對外宣傳和推廣業務,吸引投資人。公司初具影響後,吳某等人就開始物色當地有實力的“金主”,其中不乏多家金華當地的明星企業。

“確定‘金主’後,他們就以週期短、回報高為噓頭來引吸‘金主’的投資興趣,宣稱舉辦一場演唱會不僅可以在短時間內獲得幾百萬元的收益,還可以對企業起到良好的宣傳效果,達到名利雙收的目的。”辦案民警陳根水說,當“金主”產生興趣後,他們又會自掏腰包,高價購買一線明星演唱會的VIP門票,謊稱是預留票,邀請“金主”親臨演唱會現場實地感受氣氛,同時找“託”扮演主辦方進行成功經驗介紹,並出具其與明星的合影,堅定“金主”投資信心,“而事實上,這些合影很多是PS的。”

陳女士是金華一知名企業負責人。2017年12月,吳某找到陳女士並遊說她投資舉辦演唱會。陳女士開始並不相信吳某,提出要直接與舉辦演唱會的經紀公司對接。

隨後,吳某找到上海一文化傳媒公司法人代表蘆某,讓其一起去詐騙,事成之後分給她20萬元。果然陳女士“上套”了,吳某等人以舉辦演唱會的名義騙走560萬元,後這筆投資款被他們用於到澳門賭博、網絡賭博以及酒吧高消費等肆意揮霍。

多家知名企業被騙1億多元

據介紹,此案大多涉及到國內一線知名明星。“他們正是利用了影視圈內的種種信息不對稱,才可以屢屢得手。”陳根水說,因為很少投資人會主動去核實,或者說即使懷疑也無法跟明星方核實到位。

當“金主”決定投資後,吳某等人就會為了防止“金主”思想波動,夜長夢多,以共同出資、利潤分成的合作方式,先行支付投資款至金主賬戶,打消其最後顧慮,敲定“金主”投資決心。隨後,他們立即以需要先行支付明星定金、場地費用為由,讓“金主”將共同投資款打過來,並將其用於揮霍或填補前面“金主”投資款的部分漏洞。

等到演唱會臨近時,吳某等人再以演員調整檔期、文化部門未審批、門票銷售不理想等各種理由延期或取消演唱會。如果投資人要求退款,他們便以拒絕退款、部分退款或者要求聯合舉辦其他演唱會的方式實施詐騙,同時還以舉報企業偷稅漏稅等方式威脅受害者,致使對方不敢到公安機關報案。

當然,也不是所有演唱會都取消,為了讓投資人感興趣,他們也會請一些出場費不是很高的歌手前來。比如2016年,吳某曾以舉辦韓國某明星組合演唱會名義騙取了投資胡某320萬元。但之所以胡某沒有報警,是因為他們之後成功舉辦了一個過氣歌手的演唱會,讓胡某以為真的是韓國組合檔期出現了調整。

據瞭解,這是國內首起打著舉辦演唱會名義實施合同詐騙的系列案件。“光嫌疑人手機裡的短信、微信、轉賬記錄等信息,我們兩個民警就梳理了一個多月。”施曉宏介紹,經過偵查,義烏警方已破獲案件10餘起,被騙的大多是金華有實力的企業,涉案總金額1億多元,同時北京、上海、廣東、江蘇、福建等地多起案件也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