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关注:天津宝坻区1~5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关注:天津宝坻区1~5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确诊病例轨迹通告


第一例

1月31日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我区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患者张某某,海滨街道宝鑫景苑小区居住,区百货大楼销售人员。1月22日8点,出现乏力、肌肉酸痛,无胸闷、咳嗽等症状,未测体温,正常上班;1月23日正常上班;1月24日10点至13点,回老家周良街道田家桥村与家人聚会,回到宝鑫景苑小区后未曾外出;1月25日正常上班;1月26日因身体不适,家中休息;1月27日14点左右出现发热,到海滨医院就诊后返家;1月28日—29日连续在海滨医院进行注射治疗;1月30日14点左右,再次出现发热,到海滨医院就诊,随即到区人民医院就诊;1月31日,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34例确诊病例。


第二、三例

2月1日中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我区第二、三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患者赵某某,海滨街道宝鑫景苑小区居住,为第一例确诊病例患者张某某丈夫。1月24日,回老家周良街道田家桥村与家人聚会,期间去朋友家串门;1月25日,在家未出门;1月26日,前往海滨社区门诊为张某某拿药;1月27日—29日,带张某某到海滨医院就诊,期间曾前往劝宝购物广场、宝鑫景苑劝宝店、宝鑫景苑小区南门西侧菜店、海滨菜市场购物,1月28日曾出现发热症状,服药后好转;1月30日,陪张某某在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再次发热;1月31日,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36例确诊病例。


患者汪某某,朝霞街道开元新居小区居住,为第一例确诊病例患者张某某同事,区百货大楼宝鑫珠宝销售经理。1月16日—17日,到北京采购,期间与一高热客户接触;1月18日,先后到和平区取证件、西青区采购,并在区百货大楼门店会见外地来访客商。1月19日—24日,正常上班;1月25日,出现发热症状,服用退烧药后症状缓解;1月26日,在家服药休息;1月27日,到海滨医院就诊;1月28日—29日,按医嘱在家服药,症状缓解;1月30日,停药并到福心家园劝宝超市购物;1月31日,再次发热,随即到区中医院就诊,当晚转至区人民医院。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37例确诊病例。


第四例


2月2日上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我区第四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患者白某某,钰华街道凯瑞国际小区居住,为我区第一例确诊病例患者张某某同事,区百货大楼管理人员。1月21日15时,出现发热、头痛、乏力、胸闷、咳嗽等症状,20时15分,到顺驰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用药后症状缓解;1月22日,正常上班;1月23日,正常上班,20时再次发热,在家休息;1月24日6时30分,到海滨医院就诊;1月25日16时,到顺驰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1月26日,家中休息未外出;1月27日14时,到区人民医院就诊;1月28日—1月30日上午,在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月30日下午—2月1日,在市级医院就诊。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43例确诊病例。


第五例


2月2日上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我区第五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患者田某某,宝平街道宝平景苑西区居住,区正心大药房(塞纳底商店、新都汇店)销售人员。1月23日15时,到区百货大楼购物,18时返回家中;1月24日,在区正心大药房(塞纳底商店)上班,18时下班后,回老家史各庄镇史各庄村过年,并与家人用餐;1月25日13时,返回家中,未出门;1月26日,在区正心大药房(塞纳底商店)上班;1月27日,在区正心大药房(新都汇店)上班;1月28日,家中休息;1月29日,7时40分至21时在区正心大药房(塞纳底商店)上班,14时出现头晕、干咳、发热等症状,服药后症状缓解,21时30分返回家中;1月30日,家中休息,19时30分到区中医院就诊,21时返回家中;1月31日,家中休息;2月1日,7时40分至14时,在区正心大药房(塞纳底商店)上班,14时30分到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48例确诊病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紧急寻找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请相关人员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密切接触者看到此通告后,自动居家隔离观察,不要外出走动,且第一时间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登记备案,接受专业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指导防控。

2、居家隔离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听从专业人员安排,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严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宝坻区疾控中心电话:29241864 29241062

区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59211085 59211086


宝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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