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工作
安全检查工作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防止未经允许的管制器具、危险物品、限制物品等进入诉讼场所,保障参加诉讼活动人员人身安全和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
或许有人觉得:“大家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安检嘛,走个过场,意思一下就行。”但下面的场景会给年轻的你上一课。
场景一
雨伞藏刀
某日,安检员在对一名取保候审被告人张某进行安检时,通过双视角X光包检机发现其随身携带的雨伞龙骨内藏有刀具,遂对其采取控制措施并扣押刀具。
经查问,张某承认携带刀具是为了在判决结果不如意时,以自伤自残的方式向法庭施压。
场景二
变形手电
某日,当事人王某背包中一个手电筒状的金属物X光影像异常,法警立即要求其开包检查。经检查确认该物品外观为一个普通迷你手电筒,但拉伸后立即变成金属甩棍,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危险性。
法警立即控制了王某并扣押该物品。经查问,王某系当日开庭审理的一件离婚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在庭前调解阶段王某多次情绪激动,曾与对方当事人大声争吵。这次特意携带该物品意图在庭审中“防身”。
场景三
“拒不配合”
某日,一名执行案件当事人张某至安检室后并没有按规定进行安检,而是拿出手机拨打110报警,并声称法院将有“大事发生”。张某挂断电话后开始大声辱骂法官,要求院领导立即接待,同时称如果不能马上解决其问题就让法院“不得安生”。
突然,张某掏出一把美工刀,企图以自残为威胁与法警对峙,法警迅速上前将其制服,收缴匕首,并强制带离现场。
除此之外
在法警的日常工作中
还遇到过形形色色的违禁物品
上海法院近年来通过安检拦截的部分管制物品
这些场景在生活中并不多见,却是法警工作的日常。试想一下,如果这些违禁品因为安检工作的“走过场”,而被这些人带进法院、带上法庭,会对庭审现场秩序带来多大的干扰?对诉讼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多大的伤害?
客流不断增长 安检绝不“走过场”
希望诉讼参与人员在进入法院时,能够配合法警工作、主动接受检查,共同维护良好有序的法院秩序。
对于不配合法警进行安检的诉讼参与人员,法警将按照规定采取相关措施,并视情节移交公安机关。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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