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12月23日下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此次重点学习了《条例》制定的目的、起草背景、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以及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新时代为什么要强调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怎样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等重要内容。

通过学习,干警们更加具体而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一次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政法工作的任务、原则和政法单位党组主要职责任务、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决策和执行、监督等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这是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一次重大部署,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学习过程中,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部长夏天要求大家认真学习理解,并对干警们着重强调,作为该院党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的实施部门,要非常明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关于政法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也是首个针对政法工作的党内法规,这在我国政法事业发展史上是具有划时代、开创性意义的大事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的坚持党的领导”。制定《条例》的目的就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在探讨交流环节,干警们纷纷发表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都表示检察机关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干警,就要在实际工作中,继续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以扎实的工作成效来检验对党的忠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重大工作的部署、重要问题的处理、重大案件的办理等,主动向党委汇报,不断强化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确保检察工作的政治属性。(拟文:杜少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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