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中院黨組成員、執行局長徐東海赴執行一線、現場督導恩施市法院攻堅執行難,與恩施市法院執行幹警研究具體執行方案,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矛盾終被化解。
噪音繞耳、矛盾久積難化
李某、葉某夫妻二人與某通信公司原是鄰居,某通信公司違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產生的噪音超標,影響了李某、葉某正常生活。為請求該公司停止侵權行為,李某、葉某夫妻二人將情況反映至環保部門,環保部門委託環境保護監測站進行檢測,確認噪音超標,後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環保局等部門也曾多次組織雙方協商,但雙方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訴至法院、執行遇瓶頸
因協商未果,李某、葉某二人將某通信公司告上法庭。法庭審理後支持了李某、葉某二人排除妨害的訴求,並判令該通信公司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停止房屋內機器設備的運行。該公司對生效判決拒不執行,李某、葉某二人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受理後,執行人員多次協調雙方進行商量討論,但被執行人遲遲不肯拆除基站,雙方始終僵持不下。
上陣指導、矛盾終化解
為保障案件順利執結,州中院執行局長徐東海帶隊執行人員,登門組織雙方和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李某夫妻二人預留三個月時間給被執行方,以進行新基站的建立及舊基站的拆除準備工作,同時被執行人按每日300元的標準賠償李某夫妻二人損失,到期後將按時組織基站拆除。
至此,這一起“骨頭案”終被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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