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5 南平市首次公佈減權放權事項監管責任清單

記者昨日從市委編辦(審改辦)獲悉,為切實解決減權放權過程中出現的“放而不管”“一放了之”和承接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南平市根據“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要求,對2013年以來23個市直單位涉及的55項取消的、73項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梳理審核,進一步建立健全南平市市直部門減權放權事項監管責任清單,並首次對外公佈。

按照減權放權事項監管責任清單,市直各單位必須對2013年以來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面梳理,逐項明確責任單位、監管職責和具體舉措,對下放的事項抓好銜接落實,對取消的事項制定事中事後監管措施,並將市直部門減權放權事項監管責任清單統一對外公佈,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南平市還在“南平市權責清單系統”中增加“減權放權監管清單”模塊,市直各部門在此次集中梳理公佈之後,因法律法規立、改、廢、機構和職能調整或上級取消下放等情況導致減權放權事項監管責任清單發生變化時,可以通過權責清單管理系統實現智能化調整。

據悉,通過公佈市直部門減權放權事項監管責任清單,實現了減權放權事項陽光化監督,督促了市直單位要對取消、下放的事項,運用“雙隨機”、“互聯網+”和日常檢查等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解決減權放權過程中出現的承接落實不到位問題。下階段,市審改辦將聯合相關單位適時開展專項督查,確保取消、下放事項監管不漏項、不缺位、不脫節。(閩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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