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問答中看到這麼一個問題:“女兒3歲,被人打了不敢還手只會哭,比較膽小,有什麼方法指導一下?”
從這個問題中能看到這位家長壓抑的怒火和對孩子性格懦弱的無奈。
很顯然,孩子在學校被人欺負,而且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
最後只好忍著,自己默默哭泣。
多麼壓抑!
可想而知,長此以往,對孩子的性格,會造成怎樣的打擊。
3歲的時候被欺負,沒有好的辦法,
13歲的時候遇見校園欺凌,又該怎麼辦?
可怕的是,這樣的悲劇,天天都在上演,
毫無疑問,社會是充滿挑戰的,無論大人的世界,還是孩子的世界。
不能是老實孩子受欺負,那些沒人管的孩子,反而在學校裡稱王稱霸。
不能是他們家長沒有盡到教育的責任,卻要我們的孩子來買單。
醒醒吧,大人們,教育孩子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真的是刻不容緩!
通常解決在學校被人欺負的問題,
方法無非就那麼幾種,
要麼告訴老師,要麼回家告訴家長,
老師最多訓斥幾句:“以後不許在這樣了”,威懾力基本沒有,
回家告訴家長,往往也覺得是孩子間的玩鬧,
只要不過分,不會起太大的爭執。
所以哭訴,往往石沉大海!
到得最後,事情變得比較嚴重了,孩子有了輕微的傷害,
或者更嚴重些,孩子的哭訴越來越頻繁,以至於不想去學校,
老師家長反覆做了工作,最後不勝其煩,問題也沒有得到解決,
以至於,家長們開始鼓動孩子,
要麼勇敢的“打回去”,要麼學習武術、跆拳道。
“反正只要不是我家的孩子吃虧“”我家的孩子把別人家的孩子打了我兜著”
這樣的教育方式,從一個極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
用拳頭來解決問題,並不見得會有用。
所以解決問題的核心,不在老師,也不是父母,
而是孩子之間的“較量”。
3歲的孩子,出手沒輕沒重,
但主動傷害的概念,往往並不存在,
讓孩子學會正確表達自己的感受,並且能讓對方明白,這很重要。
比如”你打疼我了,不許這麼用力,不然我不會再和你玩了!“
這樣一句話,既指出了對方的問題,用表明了自己的態度,
比起”我要告訴老師“,而老師卻沒有下文,更具有威懾力,
如果對方改正,那還是好朋友,
如果對方不改正,那就換一個小朋友玩,惹不起,還躲不起嗎。
孩子的獨立、自主、有決斷,是幫助孩子解決各種問題的前提。
從另一個層面上來說,家長們應該鼓勵孩子說“不”。
現在的孩子,被管教的太厲害了,
一個孩子,往往要面對6個大人的看管,
而且很多看管指令,往往是相違背的,
孩子失去了自己的主見,不會說,也不允許說“不”,
往往是導致孩子性格懦弱的主要原因,
其實約束少一些,
讓孩子發揮自己的天性,
不要動不動就上綱上線,
“小時候不看管,長大了管不了”
不至於,這麼多人看著,他就是想壞,
也就是止於想想, 畢竟環境給他的限制太大了。
所以多給孩子一些自信,
多給孩子一些獨立實踐認知的機會,
讓他們學會如何面對各種問題,
守住自己,保護好自己,
畢竟人生道路上,唯一能一直依靠的,
恐怕只有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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