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新政|北京上調養老金、最低工資等6項社保待遇!養老金7月15日發放到位

今天(6月29日)上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佈了2018年6項社保待遇標準調整方案,集中上調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與失業保險金。

新政|北京上調養老金、最低工資等6項社保待遇!養老金7月15日發放到位

企退人員養老金人均月增210元

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本市2017年底前企業退休、退職、退養的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人均增長210元左右,與去年基本相當,養老金平均水平將提高到近4000元,這也是本市第26次連續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

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參加此次調整,將惠及248萬人。此次調整從1月開始補發,7月15日發放到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手中。

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掛鉤調整基本養老金

——與繳費年限掛鉤

▲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

▲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與養老金水平掛鉤

將退休人員2017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三檔:

▲527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770元(含)~527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377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0元。

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後低於下一檔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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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李大爺,64歲、繳費年限37年,基本養老金為3775元/月。按圖表1的第二檔標準,應上調50元,與原養老金相加為3825元。但2017年12月養老金低於3770元的第三檔人員上漲60元后,部分人員會達到3830元(3770+60),高過李大爺的3825元,所以再對李大爺提高5元,使他達到第三檔的最高額3830元。在與養老金水平掛鉤的調整中,李大爺實際每月增長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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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調整,李大爺每月共增加211元,調整之後基本養老金為3986元/月。

適當向高齡退休人員傾斜

對在2017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週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進行調整後,再次享受到40元至7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即:65至69週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0至74週歲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5至79週歲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80週歲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在此基礎上,今年新增了對65歲以上退休人員中繳費年限滿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體現對退休時間早、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進一步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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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王阿姨,68歲、繳費年限33年,基本養老金為39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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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調整,王阿姨每月共增加239元,調整之後基本養老金為4139元/月。


如:張大爺,80歲、繳費年限40年,基本養老金為49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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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調整,張大爺每月共增加290元,調整之後基本養老金為5190元/月。

兩種特殊人員的調整方式

一是繼續單列調整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目前,本市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歲以上,國家規定他們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此次調整仍將按往年辦法,以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0元。在上述兩檔標準的調整基礎之上,他們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本次調整普遍增加425至395元/月。

二是保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後不低於全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定額調整、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和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後,上述人群中基本養老金低於調整後全市養老金平均水平3959元/月的,補足到平均水平。同時,在2017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週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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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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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

人均月增100元

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已經領取基礎養老金和享受福利養老金的人員,每人每月上調95元。另外,對於2017年12月31日年滿65週歲及以上人員再增加10元。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從目前的每人每月610元人均提高到每人每月710元;

城鄉居民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從目前的每人每月525元人均提高到625元。

此次調整從2018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在7月底之前發放到位,惠及86.6萬城鄉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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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最低工資上調元至2120元

2018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目前的每月2000元調整為2120元,增加120元。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22元提高到每小時24元。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52.6元提高到每小時56元。

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自2018年9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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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人員定期待遇上調

2018年本市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具體如下:

調整範圍

2017年12月31日前享受傷殘津貼待遇的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享受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工傷人員、享受供養親屬撫卹金待遇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

調整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

▲一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355元

▲二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330元

▲三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305元

▲四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280元

調整供養親屬撫卹金

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卹金每人每月增加185元。

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卹金調整,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調整到4233.5元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調整到3386.8元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調整到2540.1元

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調整,自2018年7月1日起執行。

調整五、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

用人單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工傷人員,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於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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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金每檔上調244元

2018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檔上調244元,自2018年9月1日起執行。具體調整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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