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P2P行业最新:“老赖”、“套路贷”“雷潮”

1、P2P监管拒绝“父爱主义”和“零和游戏”

经过两年针对P2P行业的整治工作,行业整体风险已经得到逐步释放。大部分P2P平台有实际投资标的,具有真实资产支撑。根据公开信息梳理,未来监管部门对于P2P的整治也将遵循法治化原则,拒绝“父爱主义”和“零和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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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刚刚起步时,P2P机构有5000家左右;

经过两年的摸底、排查、整治,今年6月前余下2000家左右。

这个过程是平稳有序的,基本实现良性退出,投资者权益得到一定保障。

2、P2P惩治老赖最新进展

8月8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正式向逾期者宣战。

文件一发布,“老赖群”、“投资人群”瞬间热闹了起来,投资人纷纷表示内心又平静了不少,薅羊毛的借款人内心却很焦灼,到手的羊毛又要给出去了?因为逾期还要补上一撮逾期费用的小羊毛,得不偿失。

监管已出手,谁也不能薅“羊毛”了,凭本事借的钱,也要凭本事还清。

99号文,一出手便打中蛇的七寸,网贷行业的很多逾期是因为借款人还款意愿不强而造成的。

目前已有这些平台提交逾期借款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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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券日报》报道,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表示,互金整治办将对恶意逾期借款人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是帮助此次爆雷中逾期率大幅上升网贷平台回笼资金、稳定投资人最快速的方式;

另一方面,信息上报也有利于整治办掌握全国各平台真实逾期情况,此前平台披露信息几乎都是“零逾期”。

3、平台炸雷后,P2P的钱哪里去了?

P2P平台倒闭,损失最大的是投资人,有人投上百万元进去,押上多年血汗钱,出事儿后只能请政府做主。有人努力工作却因为投资P2P返贫,这无疑是很恶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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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爆雷,大概可以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平台恶意诈骗,自己或者股东方通过各种方式截留了投资款,还有投机者专门入股P2P平台,条件就是通过各种项目从平台拿钱;

第二种是管理不善,管理层自己拿了不少钱,入不敷出;

第三种是项目运行得还不错,受大环境影响被波及,这种情况也不少。这三种情况有时会交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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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的钱不会凭空消失,但会被损耗一部分。经营不佳的平台,会被管理者、贷款方、营销费用,以及早期投资成本损耗。即便经营良好的平台,因为挤兑倒闭,资金也会损耗在下游贷款人手中上。所以最近有新闻说,有下游借款者故意传播P2P平台爆雷的消息,以此逃债。

从结果上看,钱在不同的人手里倒换,从一些人手中到了另一些人手中。在转移的过程中,平台要出人员工资场地租金营销费用,所以会有消耗,但整体上损耗占比不会太大,如果是恶意侵吞,那占比就会很大,这种情况有多少,也很难统计。

4、“套路贷”是犯罪

近来,以借贷为名实施犯罪的“套路贷”案件呈高发态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可以说,“套路贷”不是“贷”,而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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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名思义,“套路贷”不是为了贷款,而是为了套路。近年来,社会上不断出现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有小店主为了生意上周转资金,仅仅3万元的借款,短短一年竟滚成了800万元;有大学生没经受住时尚消费的诱惑,结果几千块钱的“校园贷”却可能搭上家里的一套房。滚雪球的压力,不仅让被套路的人不能自拔,而且会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危害巨大。

“套路贷”属于知法犯法,这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司法需要与时俱进地关注新问题,此次最高法对“套路贷”做出明确判断,正视了基层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揭下披在“套路贷”身上的那层画皮,不给违法犯罪行为留下模糊空间的同时,也给法治精神的伸张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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