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安邦”沒了,保險公司真的保險嗎?

很多人都曾聽過這樣的言論:買大公司的保險才踏實,小的保險公司萬一破產倒閉,就成了打水漂。而隨著鼎鼎大名的安邦保險集團原董事長、總經理吳小暉因涉嫌經濟犯罪被提起公訴後,人們不禁大呼:“大小保險公司貌似都不讓人踏實啊!”很多人於是開始關注“保險安全機制”問題。那麼,保險公司真的保險嗎?你我的保單有保障嗎?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公告給了大眾一顆定心丸:根據《保險法》第147條規定,從安邦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拆分新設的大家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已基本具備正常經營能力,中國銀保監會依法結束對安邦集團的接管。截至2020年1月,接管前安邦集團發行的1.5萬億元中短存續期理財保險已全部兌付,未發生一起逾期和違約事件,保險消費者和各有關方面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藉此機會,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為你介紹一下“保險安全機制”的基本知識。

“安邦”沒了,保險公司真的保險嗎?

保險公司經營不下去了,怎麼辦?

首先要明白,只要在中國從事保險活動就必須受到保險法的監管,無論是外資還是合資保險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九條規定:

保險公司因分立、合併需要解散,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解散。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併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

更重要的是,第九十二條規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準備金,必須轉移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或者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前款規定的人壽保險合同及準備金的,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由此而見,保險公司如果經營不下去,另一家保險公司可以進行兼併、併購,原保險公司的客戶保單依然有效。如果沒有公司願意接收“爛攤子”,銀保監會就會指定某家保險公司進行兼併,或者銀保監會還可以像此次接管安邦保險一樣進行處理。

保險保障基金是什麼?

上文中提到,安邦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被拆分並新設為大家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目前其最大的股東為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待後續引入新戰略投資者後再退出)。保險保障基金,是保險機構為了有足夠的能力應付可能發生的鉅額賠款,從年終結餘中所專門提存的後備基金。它的錢來自於整個保險業,每家保險公司都要定期繳費。保險保障基金由銀保監會集中管理,統籌使用,後者設立保險保障基金專門賬戶,按照保險公司分戶核算。

“安邦”沒了,保險公司真的保險嗎?

總而言之,安全的不是某家保險企業,而是背後的保險監管機制。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與其糾結於兩家旗鼓相當的保險公司誰更勝一籌,不如仔細研究一下具體的保險產品內容。畢竟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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