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包头市昆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为鼓励先进、激励队伍,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科学发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98个集体和104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包头市昆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基层人民法院。

近年来,昆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圆满完成审判工作任务,切实维护昆区和谐稳定。先后被包头市团委、包头中院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内蒙古团委、内蒙古综治办、内蒙古预防办、内蒙古未保办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连续三年被包头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部分干警个人三等功及全市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

一直以来,昆区法院刑庭狠抓执法办案,刑事案件结案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2017年受理刑事案件701件,审结621件,结案率88.6%;2018年受理刑事案件914件,审结836件,结案率91.5%;2019年截止目前受理刑事案件787件,审结680件,结案率为86.4%,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刑事审判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依法快审快判了自治区首例涉黑案件——被告人贾洪兴等27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截止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6件90人1单位,审结4件59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社会毒瘤,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受理危险驾驶案件及黑校车超载犯罪案件,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惩处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两抢一盗”案件、故意伤害案件及新型网络犯罪案件。积极参与禁毒斗争,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严惩职务犯罪,由法检两长亲自承办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邀请自治区监委、市检察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在包头市首例适用被告人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积极主动探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相结合,在普通程序案件中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及时总结审判经验,主动发出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今后,昆区法院将以此为契机,一如既往、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用更加优异的成绩回报党和人民的厚望。(韩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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