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祖輩留下來的宅基地,子孫能繼承嗎?為什麼?

職業農民


祖輩留下來的宅基地,子孫能繼承嗎?為什麼?

答案很簡單,祖輩留下來的宅基地不可繼承,而房子可以繼承,繼承了房子,地隨房走,宅基地就歸你使用了。

我們都知道,農村的土地是集體所有,農民可以申請宅基使用權,但沒有所有權。你祖輩遺留下來的宅基地,雖然可能形成於封建社會土地私有制的時代,但建國後隨著互助合作和人民公社化,私人的土地都成為集體所以。改革開放後,集體的土地由農民承包經營,宅基地還是歸農民無償使用,但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條件。

對老輩遺留下來的宅基地,如果上面一直沒有房屋,應該人民公社後就不再歸個人使用了。如果上面有房屋,那就是農民個人的老宅。按照繼承法,老人去世後房屋由繼承人繼承。雖然繼承的只是房屋,但宅基地的原則是地隨房走,房子是誰的,宅基地就歸誰使用。

但現在規定,農村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如果你已經有了其他住所,祖了留下的老房子雖然可以繼承使用,但不能再給你確權。該房屋只可維護修繕,不可重新翻蓋。只要房子不倒,房子是你的,宅基地使用權也是你的。但如果該房屋倒塌無法再用,那宅基地依法收歸集體所有。如果你已經是非農業戶口,房屋也可照樣繼承,但無法確權。辦法上所述,只要不倒,別人搶不去,如果倒了,那就是集體的了。

這個問題如此簡潔明瞭,還有很多人不明白,看來農村普法的道路還任重而道遠。


齊東晏子


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按照需求合理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內部成員使用。也就是說祖輩留下的宅基地並不能算作是遺產,對其不產生繼承方面的權利。按照法律規定祖輩留下的宅基地是要交還給村集體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繼承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繼承法裡有明確規定。按照“地隨房走”的原則,您對您祖輩上留下的農村房產還是有繼承權的。但是必須要保留房屋原本的一切屬性,不能翻新或拔掉重新蓋,直到房屋自然到達使用年限!若是您的戶口已經遷到了城市,也不再可能回到農村生活,那麼可以有償退出宅基地,至於價格各個地區會有差異。之所以這樣做是國家為了保護農民“安身立命”的基本經濟權利!城市資本太過於雄厚,如果不在城鄉之間設立一道政策壁壘,城市的資本會流淌到農村蠶食農民的土地,搞得農民失去家園造成嚴重的社會矛盾!所以這是社會主義社會的核心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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