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入驻商家出售假货,“拼多多”自律打假却遭起诉,法院会如何判决?

风继续吹


事件经过

早前,该某贸易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称己方在拼多多平台注册网店,在网点销售货物盈利。但之后,拼多多方以涉嫌出售假货,冻结了网店的货款账户,致使网店不能正常营业体现。

再后来,拼多多方直接从网店货款账户内扣划了资金八万多元。

对于拼多多这样的而行为,该贸易公司认为,拼多多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因此请求法院判决返还账户内资金,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

拼多多为何划扣资金呢?

原来,拼多多和该贸易公司有过合作约定,如果在平台的网店出售假货,那么账户资金根据售假金额的10倍冻结处理。

那么,拼多多可以直接划扣网店账户资金吗?这样做是否合理合法?

律师说法

该争议,其实很简单。总的来讲,只要判断拼多多方和网店方的合作是否有效即可得出结论。

双方在入驻时,签署过一份《平台合作协议》。根据《合同法》,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该份合作协议出于双方的自愿签订,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等无效情形,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合同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因此,拼多多方对入驻商家有管理权。根据协议,如果商家在平台出售假货,那么平台方是有权力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的,拼多多处罚售假行为于法有据。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起诉,商家败诉,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尊重电商平台的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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