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6484
肯定的告訴你,過了時效,用人單位不會給你補齊的。分析如下:
第一,一般來說,勞動仲裁賠37000以後,如果單位沒有給足37000,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強制執行的週期為六個月。
第二,根據新的民事訴訟法,如果經過法院強制執行,還沒有給足37000的話,最後的一個辦法就是提起訴訟,而訴訟的時效是三年,也就是說2010年已經到了3年時效,過了2010年告到法院也是沒有用的,告了法院也不會受理的。
大凡田,16年HR,專研勞動類法規,悟職場,覓洞見,樂分享。
2020-03-04 06:40:36 佚名
肯定的告訴你,過了時效,用人單位不會給你補齊的。分析如下:
第一,一般來說,勞動仲裁賠37000以後,如果單位沒有給足37000,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強制執行的週期為六個月。
第二,根據新的民事訴訟法,如果經過法院強制執行,還沒有給足37000的話,最後的一個辦法就是提起訴訟,而訴訟的時效是三年,也就是說2010年已經到了3年時效,過了2010年告到法院也是沒有用的,告了法院也不會受理的。
大凡田,16年HR,專研勞動類法規,悟職場,覓洞見,樂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