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 湖北省荆门市检察院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纪实

湖北省荆门市检察院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纪实



  12月18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表彰决定,授予全省50个单位第三届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成为获此殊荣的该省唯一的地市级检察院。

  小院何以硬担当?“在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思践悟中把握正确方向,秉承‘党建领航,争先创优’的理念,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党建,坚持问题导向,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检察队伍,全面提升队伍素能,以求极致的态度抓好最高检、省检察院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凝聚起全市检察干警的合力,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荆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爱民如是说。

  “三大工程”强基础

  2019年11月27日至28日,湖北省检务保障规范化管理现场观摩暨计划财务业务培训班在荆门召开,荆门市检察院自主开发运行的公务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移动办公等系统成为与会代表关注的焦点。

  公务车辆管理系统这个系统将全市两级院的62辆公务用车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实现了公务用车全程线上审批、在线实时监控、违规行为预警等功能,杜绝了公车私用、公油私用、私车公养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公务接待系统则彻底堵住了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顽疾。以上两个系统都是该院自主研发,共计花费3万余元,实现了“小程序、微投入、大应用”。

  荆门市检察院,下辖5个基层院,全市在职在编检察干警338人,在全省地市级检察院中,“块头”并不大,但在“党建引领”的作用下、“小院要有硬担当”的信念下,实施人才、创新、文化三大工程,为荆门检察工作强基固本。

  牢固树立“人人都能成才,人人争做人才”的理念,出台人才工程十项措施,建立检察人才库、青年干警导师制,通过学练赛考,强化队伍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13名干警荣膺全国、全省业务标兵和能手,27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创新工程方面,探索建立不起诉公开审查、公开宣告,审查逮捕公开听证等机制,被确定为湖北省智慧刑检系统试点单位;自主研发的智慧刑事执行等“轻应用”,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

  文化工程方面,高标准建设党建活动中心等文化载体,着力打造新时代检察文化3.0版,践行“忠诚为民、崇法守正、筚路蓝缕、务实奋进”的荆门检察精神,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

  “三大工程”,正日益成为荆门检察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创新发展的强力“引擎”。

  严管厚爱铸铁军

  2019年7月16日,荆门市检察机关上半年工作观摩讲评会召开,一改常规模式,变过去集中开会、听取汇报,为实地观摩、现场拉练展示,组织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以及各基层院班子成员共计50人,先后到下辖的东宝区、掇刀区、沙洋县、京山市、钟祥市五个基层检察院开展观摩活动。

  创先争优,机制倒逼。年初确定目标,季度报告进展,半年拉练讲评,年终验收评估,来年跟踪深化…组织半年工作观摩讲评,对“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等9个方面重点工作和创新项目进行交流,工作靠前的交流经验,推进滞后的表态发言。同时,就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办理和检务保障规范化建设等工作约谈16人,促进抓落实、重效果、求极致成为习惯。

  荆门市检察院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打造责任落实闭环链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党建领航,在内设机构改革中同步规范、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建带队建、促发展作用充分彰显。

  党组带头示范,带头强化理论武装和党性修养,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带头破解检察工作发展难题,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制定、落实为基层减负八项措施;狠抓系统内巡察工作,对全市5个基层检察院进行巡视巡察“回头看”;严密防范办案廉政风险,严格落实过问或插手、干涉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规范涉案财物管理等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引导干警存戒惧、守底线,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做到“零容忍”,真正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全面履职谱新篇

  2019年12月23日,由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锡元、黄同林等3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妨害公务、非法买卖枪支等犯罪案件在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同日,由钟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墙师学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非法经营、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犯罪案件开庭审理。

  2016年以来,荆门各项检察工作连续三年走在全省第一方阵,先后就扫黑除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信访维稳、队伍建设等工作在全省检察系统交流经验。

  2019年,荆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刑讯逼供等相关职务犯罪3件11人,立案人数全省第一,公益诉讼等多项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持续走在前列,源于“党建领航,创先争优”的理念,源于全面履职、自我超越的不懈追求,源于以求极致的精神狠抓上级部署和重点工作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的推进。

  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总体布局,荆门市检察院聚焦法律监督,着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促进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十大业务”持续提升工作质效。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千案化解”专项行动, 将群众来信“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作为硬任务,市检察院连续六届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学思践悟答新题

  2017年12月,京山市辖区某机械公司张某某因涉嫌非法制造、销售爆炸物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通过调查取证,认定涉案产品定性为“爆炸物”依据不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告。企业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创新创业积极性显著提升。

  2016年以来,市检察机关出台多项举措,维护发展环境,办理的某单位行贿案和侯某某、陈某诈骗小微企业案等,被省检察院评为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党建领航,争先创优”,是荆门市检察院党组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深感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全市检察干警践行知行合一要求的高度自觉,先后组织开展14个专项工作,坚持把打好“三大攻坚战”作为倾力服务大局的主战场,积极为荆门市“建设增长极、争当排头兵”担当使命、贡献力量。

  组织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筑牢防范屏障,着力化解风险,起诉涉众型经济犯罪55人,督促执行涉金融案件金额2580余万元。

  共抓长江流域大保护,联合周边检察机关,建立长湖、漳河水库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重抓生态环境保护,森林公安渎职案、莫愁湖湿地公园环保案、汉江非法码头及非法采砂案、京山某公司污染大富水河案等,成为公益诉讼的经典案例。

  助力脱贫攻坚,聚焦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和作风问题发力,并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

  主动融入大局、服务保障大局,正是荆门市检察机关的“硬核”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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