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重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新十條”來了

眼看著,年底將近。為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規範我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源頭治理,有效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市住建局於日前制定下發了《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十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農民工工資應該找哪個?

《措施》說:施工(總)承包企業應按照“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每月10日前完成對上一月度各項目農民工工資分賬,按時足額代勞務分包及專業分包企業將農民工工資通過專戶發放到農民工專用工資卡上。

不得以建設單位未支付工程款或未撥付農民工工資專戶資金等理由拒絕或拖延發放農民工工資。

不按時發放農民工工資會咋樣?

先整改→逾期仍未整改完成的,予以信用扣分→上報市住建局將建設單位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發起聯合懲戒→並向社會公開曝光。

政府性投資項目,因建設單位原因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整改或造成農民工集訪討薪的,市住建局將予以通報批評,並納入年度目標考核。

如何讓農民工工資支付更有保障?

《措施》說:全面實行工程建設項目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

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提供履約擔保的,應當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逾期未辦理的,由項目屬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約談,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將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專門提出加強商品房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

《措施》說:完善商品房預售監管制度,強化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拖欠風險預警信息共享查詢和聯動處置機制,預防農民工欠薪風險。

當商品房項目存在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時,申請動用的預售資金應首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咋個加強管理?

《措施》說:市、區兩級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將全週期進行監控和預警,並按照相關規定對項目實施的各重要階段進行跟蹤管控。

優化調整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繳納額度

《措施》說:允許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及建築幕牆、裝飾裝修等建築專業承包工程按照合同造價的1.5%繳納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

優良中差企業差別對待

《措施》說:因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被各級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列入不良行為徵信的建設單位及施工(總)承包企業,2年內(錄入生效起算)不能使用“信用擔保”。

強化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行業監管

市、區兩級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將對承保機構的履約情況進行動態考評,對各個違規承保機構,將納入聯合懲戒名單。

建立全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個人實名信息檔案

各在建程項目,實時採集上傳項目農民工個人信息及進出場考勤記錄,形成“身份證-工資卡-生物特徵-勞動考勤”四位一體的個人實名檔案。

嚴格查處違規套取農民工工資專戶資金行為

市、區兩級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將採取“系統預警+雙隨機抽查”方式對農民工進出場考勤和工資發放記錄不匹配的項目進行核查,對存在收繳農民工工資卡或通過農民工工資卡套取專戶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單位進行徵信,經項目屬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門上報,由市住建局列入“重點監管”名單。

成都日報·錦觀新聞 記者 袁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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