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文廣旅局貫徹蘇“惠”十條,支持文旅企業渡過難關

蘇州市文廣旅局貫徹“蘇‘惠’十條”

支持文旅企業渡難關實施辦法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支持和幫助文化和旅遊企業共渡難關,全面有效落實《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十條政策意見》(以下簡稱蘇“惠”十條),根據我市文化和旅遊企業特點,特制定以下實施辦法:

一、支持對象

全市受到新型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文化和旅遊中小微企業(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二、落實舉措

1.加大宣傳力度。通過蘇州文廣旅局官方微信、微博、官網及電話等渠道,全方位向文化和旅遊企業宣傳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蘇‘惠’十條”,切實擴大政策的知曉度和影響力,做到文化和旅遊企業的應知盡知。

2.排摸企業現狀。持續開展文化旅遊大走訪活動,瞭解全市文化和旅遊中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當前最突出的問題,重點了解企業有什麼迫切需求。各市、區文化旅遊主管部門對轄區內文化和旅遊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排摸,對照蘇“惠”十條內容,分門別類登記企業具體需求,確定扶持方式,確保符合扶持條件的文化和旅遊企業全覆蓋、無遺漏。

3.指導企業申報。各市區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要主動對接符合申報條件的轄區文化和旅遊企業,幫助提供申報信息和申報途徑,認真做好申報指導和服務。市局相關職能處室要及時收集和反饋文化和旅遊企業申報中的困難和問題,並與金融、稅務、人社等部門積極協調溝通,做到事事有落實,件件有迴音。

三、加大對文旅企業的扶持力度

針對本次疫情對文化和旅遊企業造成的巨大損失,根據蘇“惠”十條精神,我局將進一步加大對文旅企業的扶持力度。

1.進一步加大對文化和旅遊中小微企業的貸款支持。利用好“蘇州市文化創意產業公共服務平臺”提供融資對接服務。凡2020年1月至6月給予文化和旅遊中小微企業貸款的,除項目貸款外,流動資金貸款也納入文化產業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支持範圍,優先給予貸款貼息支持。貸款銀行由原簽約銀行擴大到所有商業銀行。

2.對在疫情期間為文化和旅遊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文化和旅遊園區(基地)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並加大扶持力度。

3.針對疫情過後可能出現的出遊高峰提前分析預判,做好政策儲備。根據市場變化積極調整管理模式,下一步我局將制定相應的扶持政策,鼓勵文旅企業加強產品創新、引領文旅融合、提升服務品質、創新市場發展、強化員工培訓,幫助企業走出疫情影響,激發文旅市場活力。同時,積極對接上級文旅主管部門爭取旅行社質保金、旅責險部分暫退等臨時性保障措施。

我局相關職能部門聯繫電話

市場管理處(旅行社、星級旅遊飯店)135

84892401

資源開發處(景區景點、鄉村旅遊)18625261665

產業發展處(文化產業、企業融資)18651450020

旅遊推廣處(市場宣傳、營銷)13913607175

蘇“惠”十條

蘇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十條政策意見

各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太倉港口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積極發揮中小企業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見(簡稱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蘇“惠”十條)。

一 支持對象

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二 支持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

1.確保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下降。

各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低於2019年同期餘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市金融監管局、人行蘇州中支、蘇州銀保監分局)

2.確保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降低。

鼓勵各銀行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特別是“三必須一重要”重點領域和資金困難的中小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於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市金融監管局、人行蘇州中支、蘇州銀保監分局)

3.發揮各政策性銀行“國家隊”作用。

支持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在蘇分支機構加大服務對接力度,

全力滿足疫情防控融資需求。落實國家開發銀行蘇州分行首批20億元緊急融資額度,推動蘇州銀行、蘇州農商行發放專項項目貸款,降低利率水平,確保貸款利率低於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水平,納入工信等相關部門重點企業名單的,在此基礎上下浮30%以上。(市工信局、金融監管局、人行蘇州中支、蘇州銀保監分局)

4.鼓勵金融機構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務。

持續開展“百行千人進萬企”活動,組織金融機構通過走訪、線上顧問、遠程服務等形式,對小微、無貸企業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進行顧問服務,逐戶瞭解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及金融服務需求,實現企業需求與金融供給的精準匹配和高效轉化。各金融機構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開闢快速審批通道,提供優質高效綜合金融服務。(市金融監管局、人行蘇州中支、蘇州銀保監分局)

(二)穩定職工隊伍

5.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市人社局、財政局)

6.緩繳社會保險費。

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市人社局、稅務局、財政局、社保中心)

(三)減輕企業負擔

7.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1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房租減半

。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市國資委,各市、區政府(管委會))

8.減免中小企業稅費。

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市稅務局)

9.延期交納稅款。

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中小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市稅務局)

10. 扶持中小企業創業園。

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市工信局、科技局)

本政策執行期暫定為自政策發佈之日起的三個月。中央、省出臺相關支持政策,蘇州遵照執行。由市工信局會相關部門負責政策解釋。

蘇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日

眾志成城,防控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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