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防疫保生產 紹興市生態環境局出臺助企暖心“十條”

共防疫保生產 紹興市生態環境局出臺助企暖心“十條”

日前,紹興市生態環境局出臺疫情期間保生產穩發展生態環境十條措施,全力支持和助推各類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經濟平穩運行。具體為:

建立環評審批綠色通道:對於應對疫情和民生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供水供電等建設項目,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應急服務保障措施,實行報備制綠色通道;對疫情結束後仍需使用的,按規定補辦相關手續。

豁免醫用射線設備手續:對於醫療機構(含為應對疫情建立的臨時集中收治醫院)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應急增加X射線影像設備用於肺炎診斷的,豁免環境影響評價、輻射安全許可和同位素轉讓審批手續,疫情結束後仍需繼續使用的,按規定補辦相關手續。

減輕環保手續辦理負擔:各類環保行政許可全面推行“網上辦、掌上辦”等線上方式。切實落實環保審批“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全面推行環評“紅色代辦”制度,簡化流程,優化方式,在2020年6月底前需開工的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環評審批可以依法依規實行承諾制。

實施企業分類監管制度:充分運用在線監測監控等科技手段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對長期達標排放的守法排汙單位降低檢查頻次、無事不擾。對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企業生產設備、物資,暫不採用查封、凍結、扣押等強制措施。對確無主觀故意,未造成嚴重汙染後果並可立即糾正的輕微環境違法行為,實行警示和整改要求告知制度,並指導企業規範內部管理。

完善企業環境信用管理:因疫情防控導致不可抗力等因素,企業出現未能在規定時限內出具有關環境監測數據或報告等環境違法行為,由相關部門(單位)出具相關事實性證明。對疫情防控期間積極復工復產併發揮重要作用的,優先辦理企業環境信用修復。

優化涉疫企業應急管制:對涉及新型肺炎防控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重點保障產品的生產企業,納入保障類應急減排清單,疫情期間實施環境預警和應急響應豁免。對於涉及刷卡排汙的企業,在所在地區汙水處理廠處理能力範圍內,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一季度的剩餘廢水排放量可在全年申請調配使用(不超過3次,汛期除外),廢水排放量按當月允許量加申請使用量進行管控。

加大環保政策資金扶持:加強全市各地排汙權政府儲備量調配,加大重大項目、環保領跑示範企業、高質量工程復工復產的支持力度,優先保障排汙等環境指標。扶持重點企業深化汙染治理,加大燃氣鍋爐低氮改造、自動監測等資金補助力度,加大企業汙染治理環保資金支撐。

支持企業融資信貸辦理:積極推進生態環境綠色金融,繼續深化排汙權抵押貸款制度,一律實行“當天即辦”機制,積極幫助企業拓寬融資渠道。開展固定汙染源清理整頓和排汙許可發證登記工作,符合條件的,做到應發盡發。

深化企業環保諮詢服務:實行市、縣(市)生態環境局(分局)領導聯片對接和重點結對,分頭落實保生產穩發展相關各條措施。市縣全面推行“企業環保諮詢日”制度,生態環保官網開通專欄受理企業諮詢事項或問題需求(市局受理郵箱[email protected]),發揮大氣治理、“無廢城市”、工業汙水治理等專家團隊作用,幫助解決企業復工復產面臨的環境汙染治理方面問題。

提供生態環境基礎保障:對疫情期間醫療廢物環境管理、醫療廢水和城鎮生活汙水監管、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生態環境應急監測、生態環境監督檢查、醫療機構輻射安全幫扶,確保廢棄物無害化處理。積極做好企業復工復產環保安全指導,協助解決防護物資、原材料調配等突出問題。

(以上措施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後再順延1個月(具體措施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上級出臺相關政策的,一併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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