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欺行霸市、非法占地……市中院通报多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4月1日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8年至2019年3月

全市两级法院

共审理判决一审涉黑案件8件93人

判处财产刑金额1973.7万元

审理判决一审涉恶犯罪案件19件97人

判处财产刑金额为77.6万元

欺行霸市、非法占地……市中院通报多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此外,全市两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涉黑案件有2件涉恶犯罪案件有20件,全市两级法院将持续保持对涉黑恶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重拳出击,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典型案例

案例一:扰乱丧葬服务市场 欺行霸市

2013年起,被告人梅本强在贵阳从事丧葬服务生意。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期间,梅本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纠集被告人刘发建、肖愽臣、易克尔、刘明毅、蒋罗均等人在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招揽生意,故意压低请“道士先生”的价格抢生意,若抢生意未果,梅本强等人便用语言威胁和殴打等方式向“道士先生”索要钱财。通过不断发展,6人形成了以被告人梅本强、刘发建、肖愽臣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易克尔、刘明毅、蒋罗为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本案经法院经审理后,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丧葬服务行业内,欺行霸市,敲诈勒索,严重扰乱了该区域和该行业的正常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梅本强等人五年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

案例二:组织卖淫非法敛财 称霸一方

自2015年7月30日刑满释放以来,龚祥友先后纠集赵财龙、朱安跃等人,在贵阳市云岩区茶园村附近组织卖淫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钱财,继而逐渐发展成为一个18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且多次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绑架、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共致1人死亡、人轻伤的严重后果。

经查明:龚祥友黑社会性质组织欺压群众,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在贵阳市云岩区茶园村与世纪城周边酒店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对该区域酒店工作人员和附近群众造成极大的心理强制和恐慌,群众安全感明显下降,还严重破坏了上述酒店的经营管理秩序和当地社会、经济秩序。

本案经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处被告人龚祥友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不等刑罚。

欺行霸市、非法占地……市中院通报多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案例三:非法占地 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2005年起,被告人张艳在灯笼坡一带侵占国有林地修建违法建筑后,被告人张安仁、张青明等家族宗亲也跟随其在该区域占用国有林地,修建违法建筑共368栋。

随后,为通过非法占地违建房屋达到非法经营牟利目的,被告人张艳采取伙同家人、笼络乡邻、招纳小弟等手段,在灯笼坡区域成立起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毁坏区域环城林带的森林资源,非法侵占国有林地,修建违法建筑,租售违建房屋,强行收取水电“入户费”,同时还实施非法经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攫取非法财富,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本案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被告人张艳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被分别判处九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目前,全市两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涉黑案件共2件,涉恶犯罪案件20件,接下来,全市两级法院将保持对涉黑恶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重拳出击,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打击涉黑恶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创建“平安贵阳”作出积极贡献。

审校:肖 嬿

签发:况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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