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重整計劃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事項實施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982 證券簡稱:*ST中絨 公告編號:2019-13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資本公積轉增股票以中銀絨業A股總股本為基數,按每10股約轉增13.61股的比例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共計轉增2,456,833,774股。轉增後中銀絨業總股本將由1,805,043,279股增至4,261,877,053股。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不向中銀絨業原股東分配,由管理人根據《重整計劃》規定進行處置以及向債權人分配抵償債務。轉增的股份直接劃至債權人、投資人指定的證券賬戶或預留至管理人的證券賬戶。

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為了分紅而單純增發股票的行為,且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的股本不向原股東分配,由管理人進行處置以及向債權人分配抵償債務,因此對於資本公積金轉增的股本不再對股票價格進行除權處理。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計劃

2019年7月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銀川中院”)作出(2018)寧01破申29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債權人上海雍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對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銀絨業”或“公司”)的重整申請,並於同日作出(2019)寧01破6-1號《決定書》,指定由銀川市人民政府推薦的有關部門、機構人員組成清算組擔任中銀絨業管理人。(詳見中銀絨業於2019年7月11日發佈的《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繼續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69)。

2019年11月13日,中銀絨業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和出資人組會議分別表決通過了《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以下簡稱“《重整計劃》”)和《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之《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以下簡稱“《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同日,銀川中院作出(2019)寧01破6-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批准《重整計劃》並終止中銀絨業重整程序。(詳見中銀絨業管理人於2019年11月15日發佈的《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關於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計劃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123)。

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

根據《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本次重整以中銀絨業A股總股本為基數,按每10股約轉增13.61股的比例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共計轉增2,456,833,774股股票(最終轉增的準確股票數量以中證登深圳分公司實際登記確認的數量為準),轉增後中銀絨業總股本將由1,805,043,279股增至4,261,877,053股。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不向中銀絨業原股東分配,由管理人根據《重整計劃》規定進行處置以及向債權人分配抵償債務。轉增的股份直接劃至債權人、投資人指定的證券賬戶或預留至管理人的證券賬戶。

三、股權登記日

本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股權登記日為2019年12月24日,轉增股本上市日為2019年12月25日。

四、除權相關事項

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為了分紅而單純增發股票的行為,且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的股本不向原股東分配,由管理人進行處置以及向債權人分配抵償債務,整體而言,本次轉增前後,公司在擴大股本的同時,清償和抵消了公司債務,增加了公司的所有者權益,本次權益調整與通常情況下的轉增前後公司所有者權益維持不變的情形存在差異。並且,根據《重整計劃》,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的2,456,833,774股股票共計清償了86.64億元債務併為公司募集了10.5億元現金,摺合每股均價3.95元/股。因此,中銀絨業本次轉增不存在公司所有者權益增加幅度明顯低於股本增加幅度、每股淨資產將下降的情形。因此,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並不存在股本增加而所有者權益未發生變化或者公司所有者權益增加幅度明顯低於股本增加幅度的情形。綜上,對於資本公積金轉增的股本不再對股票價格進行除權處理。

關於公司本次重整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股票價格不予除權調整的詳細情況,詳見公司同時披露的《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中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股票價格不進行除權的專項意見》。

五、轉增股本實施辦法

根據《重整計劃》及銀川中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將直接登記至債權人、投資人指定的證券賬戶或預留至管理人的證券賬戶。

六、股本變動表

單位:股

七、備查文件

(一)(2018)寧01破申29號《民事裁定書》;

(二)(2019)寧01破6-2號《民事裁定書》。

特此公告。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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