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桑植:强制执行“老赖”资产百万 七间商铺以物抵债

桑植:强制执行“老赖”资产百万 七间商铺以物抵债

执行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 “虽然只到位一半多,但是对你们的执行工作我们十分满意,为你们执法为民、尽心竭力的工作态度点赞!”10月15日,在经历查封、两次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一系列的程序后,桑植县人民法院顺利将15件执行案件涉案的5个商铺现场移交给了尚某等11名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标的额426.08万元。

2013年,王某开办砖厂积累一定资金后,见房地产市场火爆,便筹集资金匆忙进入房地产市场,在桑植县利福塔镇开发了一处商业楼盘。期间,因为资金不足,王某先后向朱某、王某、谷某等人借款600余万元,并拖欠建设工程款126.83万元,同时,王某经营的砖厂也因此受到影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23.25万元一直未予支付。

2017年至2018年间,各位债权人陆续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先后作出判决,王某夫妻、其所设立的公司及合伙人应当偿还债务共计798.03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等人无力按期履行判决内容,各位当事人又向桑植县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桑植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多次约谈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均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桑植县人民法院便依法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拘留等强制惩戒措施,并将其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某仍然表示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该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系统、自然资源部门、保险公司等单位的财产登记情况进行了多次查询,均未发现有直接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便对王某所有的已对外出租的砖厂租金实施了扣留,并对王某开发的尚未售出的七间商铺进行了查封。

经网络司法拍卖处置,七间商铺一拍、二拍均流拍,法院又启动变卖程序,但也一直无人买受。桑植县人民法院只好再次召集11位债权人,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最后,各申请执行人同意以保留价426.08万元集体接受以物抵债,抵消王某51.39%的债务。10月15日,桑植县人民法院组织各位债权人来到利福塔镇,履行房产现场移交手续,经现场指认、移交钥匙后,其中5间商铺顺利交付给了11名申请执行人。另外2间因被其他人占据,桑植县人民法院准备择日再行组织移交。

虽然700余万元的债权尚未全部执行到位,但申请人对桑植县人民法院竭尽全力,用尽所有执行措施后的执行结果表示理解,并同意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再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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