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 廣東萬和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政府補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獲取補助的基本情況

廣東萬和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萬和電氣”)全資子公司合肥萬和電氣有限公司於近日收到長豐縣財政局下發的企業2017年度促進產業發展扶持基金人民幣2,326.45萬元。自2018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間,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累計收到各類政府補助資金共計人民幣6,117.52萬元,其中,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為人民幣6,117.52萬元,佔公司2017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的10%以上。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注:(1)以上政府補助款項均系以現金形式補助,截至本公告日,已全部到賬;

(2)單項低於人民幣50萬元的政府補助進行分類合併列示。

二、補助的類型及其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補助的類型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財會〔2017〕15號)的規定,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取得的、用於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的政府補助;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除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之外的政府補助。自2018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間,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獲得的政府補助中,確認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為人民幣6,117.52萬元。

2、補助的確認和計量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財會〔2017〕15號)的規定,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於補償以後期間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按照經濟業務實質,計入其他收益;與公司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計入營業外收入。上述補助屬於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其中,計入其他收益為人民幣6,100.44萬元,計入營業外收入為人民幣17.08萬元。

3、補助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及下屬子公司收到的上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預計將增加公司2018年度利潤總額人民幣6,117.52萬元。

4、風險提示和其他說明

上述政府補助的最終會計處理以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結果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文件

1、有關政府補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憑證。

特此公告。

廣東萬和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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