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這種做法合法嗎?

宜家邦


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合法嗎?

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合法嗎?

答案是:不合法。農村的宅基地是村集體的,村民只能有使用權,只能是轉讓給本集體成員。農村宅基地不能賣給外村人的。因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申農村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的,公民個人沒有所有權,只能有使用權,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賣買,而且是一戶一宅。


所以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違反了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屬性,其行為是無效違法的。

農村宅基地不可以賣買!

《土地管理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賣買或者是以其它形式非法轉讓農村宅基地土地。除了國家在法律的範圍內劃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除外。


按照條文規定農村宅基地不能賣買,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制的,只能由本村集經濟織織或農民委員會經營和管理。

[歡迎大家關注農戶開心果,我願與你交流學習,歡迎各位點贊、留言、轉發,謝謝大家!]


農戶開心果


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不合法,是違法的。

農村土地所有權歸集體,也就是歸本村所有的村民,在組織形式上歸村委會管理。既然是所有權在本村,那麼,將自己的宅基地賣給外村人,這就不對了,這就違規了,進一步解釋一點,就是沒有經過大夥的同意,也沒有經過村委會的同意。

村委會是政府的基層組織,也是執行法律政策的基層組織,村民轉讓出賣宅基地就必須經過村委會審核、把關。

《農村住宅基地管理條例》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和非集體組織以外的人員購買農村住宅基地。非集體組織以外的人員就是外村人,所以條例規定不能賣給外村人,村委會就是依據這個規定把關的。

所謂農村集體組織,一般指村民委員會所屬的各個自然村,比如說村民一組、二組、三組等。但在實際管理中,依然以傳統的自然村為單位管理耕地、住宅基地、房屋建設和村民事務。所以本組的住宅基地不能賣給外組、外村。

住宅基地出賣後的壞處:一個是由於違法違規的出賣,村鎮要求糾正錯誤、立即收回時,很麻煩,尤其是買基地人已經建房,一般需要通過打官司解決,打官司的情況大家都知道。第二是出賣自家住宅基地後,不得再次申請住宅基地,理由是村、鎮、縣的住宅基地管理系統有你家的住宅,再次申請就違犯了“一戶一宅”政策規定。


時代軒評



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是不合法的,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1、農村宅基地是為本集體成員劃分的建設用地,土地的性質是集體所有,而本集體成員享有使用權。

2、嚴禁城鎮居民和非本集體內的成員購買。

3、禁止用於工業用地或其他組織購買。

4、獲得集體組織批准後才能轉讓,並且不得向集體組織以外的人轉讓。

5,如果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標準,不得轉讓。

6、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應和宅基地上的房屋一同轉讓。轉讓後享用土地使用權,而非所屬權。

6,土地確權以後,一戶一宅政策的實施,對土地的管控力度逐步加大,亂用土地的現象將成為歷史。

從以上幾點可以看出,第一個不符合他不是本集體成員。第二個不符合,轉讓人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不具備交易權。第三個不符合是沒有徵求集體組織的同意和批准。綜上所述,把宅基地賣給外村人是不合法的。


末代農民


對於土地,“買賣宅基地”本身就不合法。因為,我們國家的土地只有國家土地和集體用地兩種,個人是不擁有土地的,所以不存在個人買賣土地這種可能。

對於宅基地,土地法有明確規定,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個人(村民)依法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個人不得買賣宅基地,宅基地的買賣從法律層面可視無無效。

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權是可以轉讓的,但僅限於本村集體內部進行轉讓,不能超出村集體範圍。如果對方是外村人,只能通過購買房產獲得宅基地的臨時使用權。根本“地隨房走”原則,房產屬於村人個人財產,村民自然有權買賣,只要房子在,買方就可以無限使用該處宅基地。

不過,這樣的房產不能確權,且房屋不得新建。因為新建房屋是需要經過村集體同意的,外村人在本地集體用地上蓋房子肯定不行。

所以,買了外村的房子,本質上只是擁有了該處房產的產權,而未獲得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權。等房子自然坍塌之後,房子和宅基地就都沒有了。


渭道


如果從理論上來講,農村戶口購買了。農村宅基地是不合法的。

怎麼這麼講呢?


農村宅基地,他的。法律要求和物權法的要求,跟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的要求。
一個農村戶口。一個戶主只能有一處。農村宅基地。



你按照這個法律的要求來說的話,一個農村戶口你只能有一處,你不能有兩處宅基地。


但是在農村的這種實際的過程中哈。農村戶口農村戶口哈,他會去購買這種別人多餘的農村宅基地這是。事實上是存在的。


這時候他在雙方兩個人之間哈,它只是一種實現的交易和一種私底下的的買賣行為。


農村戶口,在購買別人的這種多餘的農村宅基地的這種情況。


注意點,必須把這個農村宅基地的這個問題:包括拆遷補償的這個問題啊,都要寫清楚,免得日後因為這些問題他一說:你,這個購買不合法。

到時候你就是雞飛蛋打,因為法律上就不就沒有保證你有第二套農村宅基地的這種權利。


你買的第二套農村宅基地,它涉及到補償拆遷,那這個時候你一分錢的補償你都拿不到,因為法律上不允許你這個行為。


本文原創於《三農創業坑》,三農創業活下去,是第一位,活不下去,別談夢想和情懷了,

小故事,大教訓,少走彎路,不掉進坑裡,是我們的初衷。

親愛的三農回鄉創業的朋友們,是否能給你提供一些幫助,如果能給你一些幫助,給一個點贊吧,

如果覺得能夠幫助到身邊的朋友,就轉發給他哦,這也就是《三農創業坑》的最初出發點,本文章原創,請監督版權,謝謝!


饅想你


農村宅基地是禁止自由買賣的,所以這個肯定是不合法的,而且也是不允許的。

國家早就已經明令禁止農村宅基地自由買賣,農村的宅基地只能是本村村民之間可以交換或者買賣,如果是別的村子是不能自由買賣的。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農民宅基地使用權由於是村民基於其身份而無償取得的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是聯繫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的功能。所以,農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間互相買賣流轉,賣給非本村人的屬於無效的買賣。

農村房屋宅基地買賣合同無效怎麼辦,總有人無視法律規定,暗地裡交易,擅自與他人簽訂合同購買宅基地使用權。從表面看來,購房者佔了很大的便宜,但是由於買賣合同屬於無效合同,農村房屋宅基地的買賣行為不受法律的保護。因此,一旦發生糾紛則會被要求返還房屋,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你去哪裡都是沒用的,所以,在此建議各位想要購買農村宅基地房屋的小夥伴們,慎重考慮。


三農帝國


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這種做法合法嗎?

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當然不合法了。這是違反《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的。

農村的宅基地是面向本村戶口的村民分配的集體土地,村民只是有使用權,所有權還是在村集體。既然連所有全都沒有,怎麼能夠私自的轉賣呢?而且,如果私自買賣的話,宅基地是可以被村集體收回的,您也不能再次申請宅基地了。

對於宅基地來說,只能是在本村村集體範圍內經村委會同意進行轉讓和受讓,或者是進行宅基地的有償退出。既然是在本村集體範圍內進行轉讓和受讓,外村集體的來本村集體購買宅基地肯定也不合理的。也可以在本村集體內有償退出,但是退出之後也是僅限於本村集體內進行受讓。

但是有一點除外,就是本村戶口的人員死亡後,由其戶口在本村或者不在本村的子女或者其他親屬繼承的情況下,是可以的。

作為村集體的土地來說,說道還是比較多的。所以,對於宅基地的處理來說最好還是諮詢村委會的意見。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合法嗎?

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不合法!

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顯然是不合法的。

其理由是:

  • 集體土地不能買賣,買賣土地就是違法的。

  • 農村宅基地是以集體為單位為本集體成員劃撥的土地,它的所有權是集體的。外村人顯然不是本集體成員,是本集體以外的成員,不具有本集體的成員資格。也就無權享受本集體對本集體內成員的一切權益。包括享受本集體組織給本集體符合宅基審批條件的成員無償劃撥建房居住、且永久使用的宅基地。

故: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是不合法的!

網友們:你認為合法嗎?

我是凡塵觀生活!

謝謝!

再見!


凡塵觀生活


首先肯定地告訴題主,根據國家最新的農村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立"政策,農村宅基地可在同村子的農戶間買賣、轉讓。但不可以把宅基地賣給外村人,否則就是違法的。

《土地管理法》第8條規定: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2018年初,國家出臺了一個新政策,把農村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立",即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留宅基地農戶的資格權,適度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是說農村村民可以有條件地交易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對交易雙方有嚴格的農業戶口要求,且必須是本村村集體的成員才可以,即農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間互相買賣流轉,賣給不是本村人的則屬於無效的買賣。

那麼,農村宅基地要自由交易、轉讓必須符合哪些條件呢?

一、轉讓必須是發生在同一村集體成員之間,外村的人員無效。

二、宅基地轉讓人本身必須擁有兩處以上建有住宅的宅基地。也就是說轉讓人必須首先確保自己轉讓了宅基地之後自己還有使用的宅基地,留有住的房子。

三、宅基地轉讓發生時必須向村集體申報,獲得村集體批准才行。因為宅基地的產權是屬於村集體的,村集體有監管的必要,轉讓宅基地村集體當然必須要同意才行。

四、宅基地轉讓的受讓人必須是沒有住宅和宅基地,並且是滿足宅基地使用權和分配條件的人,宅基地轉讓後只能用來建房居住,不能用來幹其他的事。

五、宅基地轉讓不能單單轉讓宅基地使用權,必須還包括宅基地上的住宅一併轉讓。這一點是為了和宅基地的用途掛鉤,同時也確立了宅基地轉讓雙方的權屬。


葉公來幫忙


要按照土地使用法農村宅基地使用條例來講,宅基地也是屬於國有的,只要本村村民有使用權,是不允許買賣的。本村村民的宅基地賣給臨村村民也是違法的。

但是,法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以租賃的方式轉讓給臨村民可打擦邊球。因為宅基地使用權雖然不能說是永久的,只要人在包括孩子都是可以使用的,如果賣給別村人,只要在你的使用期內一般沒人追究。就怕別人上告,到時候就有說不清的問題了,宅基地還是不賣的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