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崑山被砍寶馬紋身男之前有敲詐前科,在非機動車道撞電動車主,是否欲行“敲詐”呢?

在下姓官


崑山城府衙今日張榜通告:白衣壯士屠龍有功,其乃豪傑之士

今日,崑山城府衙張榜通告天下:

往日於崑山城中,遊有一惡龍。其身懷妖器,借勢猖狂,得以肆行無忌也!時常暴虐橫行,害人性命。所到之處,草木不生,人畜俱害。崑山黎民百姓苦其惡行久矣,終日寢食難安!

近日,趁著夜色黯淡,惡龍再次現身崑山城內為非作歹。作惡途中,路遇一白衣人擋其路。惡龍氣急敗壞,竟欲加害之!

為避免傷及無辜,白衣壯士且戰且退,雖是赤手空拳單槍匹馬,仍不落下風。惡龍此遇世外高人,自知法力薄弱,恐敵不過。遂祭出害人妖器,欲直取壯士之命。

殊不知白衣壯士乃屠龍族之後人,久來藏身於草芥之中,不問江湖之事。

見惡龍如此咄咄逼人,壯士恐其與周遭人被妖器傷害性命。在此危難之際,白衣壯士挺身而出,不惜以肉身相博。

惡龍自恃妖器在手無人能敵,便揮刀亂舞,大開殺戒。

壯士深知只可智取,不可力敵。此際以退為進,伺機而動。不過幾回合,便用獨門奇招奪取了惡龍的妖器。雖身中數刀血流如注,仍屹立不倒。

壯士得器,如獲至寶,原來這把妖刀是屠龍族失傳已久的屠龍寶刀,若是屠龍族之人獲得此刀者必將得到神力,替代上蒼於人間懲惡揚善!

惡龍本以為屠龍刀在手,世間再無人能奈何了它。不曾料想,今日竟會失手將屠龍刀落入他人手中,而得刀之人竟是屠龍族之後人。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常言道:龍刀現,龍族出;惡龍死,惡世亡!

惡龍當殞命於此,此乃天意。

天意既定,使命當從。白衣壯士人刀合一,口唸咒語,祭出屠龍族獨門絕學《屠龍三刀流》,遂將惡龍送至十八層地獄!而功成之後,壯士瀟灑離去,不求功名利祿,實乃豪傑之士。

惡龍觸怒天法,殘害生靈,虐我庶民,實乃十惡不赦。幸得屠龍壯士出手相助,以一人之力拯救崑山黎民於水火,使崑山城再無惡龍之患,百姓無惶惶之心,幸甚至哉!

俠之大者,為國為民;俠之小者,為友為鄰!

壯士不忍斯民於塗炭,能為人所不敢為,捨命屠龍,當屬大俠之範。

懲惡名揚千里,勇謀流芳百世!

今惡龍已除,百姓安居樂業。吾輩應記屠龍壯士之舉,效其善心,切記諸惡莫作,諸善奉行。

念其屠龍有功,特此佈告天下,望眾知悉!


面朝大海春暖花開8412155


在我看來,這本身就不是欲行敲詐,而是故意挑事。

在路口記錄的視頻中,紋身男劉某身邊的女子先是把於某的電動車推到路邊,沒什麼事,事情到這裡就完了,各自走各自的,但是自從紋身男劉某一副怒氣衝衝下來挑事後就發生了後來的事情。



在案發後,通過對騎車男子餘某某的背景瞭解,於某某在事發地附近一家酒店就職,為分管電工工作的負責人。該酒店員工稱,於某某為人和善、待人友好,並不像一個喜歡衝動的人。

為什麼一個為人和善的人,卻做出殺人的事情?於某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有網友認為,劉某某動刀在先,於某是正當防衛,還有另外網友認為,於某將人追砍至死,屬於防衛過當。



就我這些天瞭解到的新聞,被害人劉某某此前曾有多次案底,2013年因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被判二年二個月有期徒刑。劉某在社會上留有案底,在客觀上就屬於對社會有危害的人,平時一貫狠人的作風,在遇到餘某再三的退讓時還不罷休,兔子急了也會咬人的,可以說是自作孽不可活,當然,從道義上來講,劉某應該受到譴責,但從法律上講,人人平等,都有活下去的權利,正義會遲到,但從來不會缺席!

最後還想說一句,和諧社會,小事情和氣解決,避免動手,這樣才能創造和諧社會!!


三味書吳


我覺得是這樣的:紋身男酒駕,非機動車道碰了自行車,這時同車女和另外兩男子讓紋身男別下車,他們去處理,然後下車協商,紋身男等了一會兒就不耐煩了,下車直接把路階上的自行車推倒,並開始毆打威脅自行車男,後又覺得自己太矮,手又短,夠不到人家的臉,劉搖啊擺啊地回車取了砍刀,估計是想拿刀去拍人家的臉,結果還真讓他給拍到了,這時我猜他也還是有理智的,不想出人命,因為出手的動作偏慢,不是那種要人命的狠勁(前後可以對比,自行車男後面的劈砍都是狠命砍的,不顧後果的),作為自行車男,一個遵紀守法的人,對紋身男的這種動刀的行為肯定嚇傻了(將心比心,如果我看到有個人拿刀向我衝過來,我肯定腿軟,第一反應是逃跑),被刀拍了或者砍到了,見血之後,可能心一橫,拼了,正巧紋身男刀飛了,於是自行車男衝過去奪過刀,心中的羞辱、悲憤化作勇氣,給了紋身男兩下,紋身男被傷後肯定沒面子啦,一邊往寶馬那裡跑一邊嘴裡說了什麼話刺激了自行車男(可能是你等著,我找兄弟滅你全家之類的),自行車男飛起一刀,然後一不做二不休,結果了他再說吧,一家老小的命更重要,於是追上去更狠命地補了幾刀,結果紋身男掛了。


sayiulana


有沒有酒駕或醉駕未知,但攜帶砍刀,結夥砍殺他人,違規行車,曾多次違法侵佔他人利益住監,最後因行兇而死大家說怪誰?我覺得白衣男倒是挺無辜的,好不容易下班了,做一個守法公民規規矩矩的行駛在自己該走的路上,差點被不安分圖騰男越線而撞,(圖騰男是有勢力的)小弟先下來開道表現,女隨從也下來協助,後又下來一位,最後圖騰男脾氣不好還是沒按耐住……下車(帶股殺氣),目測一下白衣男覺得可以展示威力後拳打腳踢,之後白衣男沒還手,覺得還可以繼續更高一層樹立自己的威嚴(從此以後自己可能就是道上的一個傳奇了),去車裡拿了把砍刀,嚯嚯嚯嚯……白衣男身中數刀後無意間把刀打掉了,圖騰男愣了,白衣男大步邁向砍刀,一把搶走了砍刀,這一刻圖騰男心亂了,小碎步沒躲了,捱了兩刀,完全熊了,回合後還是倒下了沒再醒來,最後圖騰男確實紅遍了大江南北成為了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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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這次邀請,我不認為這是敲詐,這是挑事。第一點:寶馬男汽車裡攜帶管制刀具屬於違法行為,除少數名族外。

第二點:事發引端:白衣男正常騎行電動車於非機動車道行駛,寶馬男穿梭非機動車道試圖超越白衣男,下車引發的血腥事件。

第三點:寶馬男夥同三個欺負白衣男,寶馬男後又去車裡拿出刀具對白衣男進恐嚇、亂砍。(這已經形成故意傷害罪)

第四點:雙方搏鬥期間,寶馬男手拿刀具脫落地上,白衣男為了性命,跑去撿奪刀具對寶馬男進行反擊。(屬於正當防衛)

第四點:當白衣男對寶馬男已經砍了幾刀之後,寶馬男見狀情況不妙,試圖逃跑,被白衣男追上最終砍死寶馬男。(白衣男此時頭腦已經忘了一切,帶著怒氣,正當防衛有點太過)

經上述分析,寶馬男夥同的兩個朋友,在現場也沒怎麼制止此次殘忍行為,有過失責任。

本人認為,白衣男正當防衛做的不錯,遇到生命之危時,勇於趕跟寶馬男搏鬥。搏鬥期間已致寶馬男受傷,白衣男不應該繼續追砍。我希望法律會做出公平裁判,謝謝!


職業分析事實


大丈夫當如是也!

全稱:公平正義與民主發展社團領袖(公民黨,籌建中歡迎有識之士加入)! 吉林長春長生生物的疫苗事件大家不要忘記,像這種拿病人的生命開玩笑的企業,就應該直接破產清算!賠償接種者! 滴滴打車漠視生命,毫無保護消費者的意識。多次出現安全事故,又不能好好整改,也應該倒閉!主要負責人負刑事責任! 劉海龍盜竊、敲詐勒索、毀壞財物、放高利貸!就是社會蛀蟲!但是還有崑山警方頒發的見義勇為獎!多麼諷刺!黑白兩道通吃啊! 紋身寶馬男劉海龍就是黑社會分子,醉駕佔道行駛,動手打人,隨車攜帶管制刀具,提刀砍人,本身就是黑社會分子,這種人不除,就是社會害蟲。支持判白衣騎車男子無罪,為民除害!如果正當防衛得不到公平的判決支持,今後老百姓將不敢保衛自己,那公平正義也將在社會不存在。蒼天已死黃天當立!我將組建一個新的政~黨為爭取普通人的公平正義合法權益而奮鬥,歡迎有良知的正直人士加入,我們的黨派就是(公平正義與民主發展黨,簡稱公民黨)。歡迎16歲到70的有識之士加入,讓我們為普通人的公平正義以及生存發展而奮鬥!


智富雙贏


我的想法可能與大多人不同,我想揣摩一下阿龍的當時想法!純屬談資!從第一時間下車開始,阿龍並不是衝著去要電瓶車哥的命,只是出風頭和酒精起的作用,而且三拳兩腳陂佔上風,電瓶哥被揍的躲閃而不及連連後退,心裡也是窩了一肚子火,但是沒有辦法,我一老實人上有老下有小,惹你不起社會哥,但是這紋身男起勁了,轉身走上車拿了把刀,記住!我說的重點在這,也是我個人的理解!從拿刀到掉地上,紋身男打心底裡也沒有去要電瓶哥的命,紋身男有可能是這樣想的,拿把刀追你該跑吧我做做樣,要不然一會怎麼收場呢!但無奈電瓶哥他就不跑!,,同樣我現在來說電瓶哥,當看到紋身男拿了把刀下車,當時電瓶哥的想法我是這麼理解的,!揍也被你揍了難道還要我的命?這下得該出擊了,當刀掉在地上的時候一切該發生的就發生了!本人總結個人結論,紋身男如果拿起刀的那刻起主觀上是要砍電瓶哥的話,最起碼會輕重傷無還手之力為止,但是電瓶哥也沒有大嚴重的過失,紋身男死的冤又不冤,不冤又是冤...電瓶哥多少要擔一部分責任!謝謝大家


松茲木業紫檀


本案在防衛過當和故意傷害的立論點有著重大的紕漏,那就是單純以寶馬男意外脫刀倉促“逃跑”來判定寶馬男沒有繼續傷害他人的企圖和能力。 1、法律上並沒有定義逃跑就是沒有繼續攻擊能力和可能,寶馬男也沒有明確的表達不再攻擊電車男。2、不能把瞬間的轉身看做是逃跑或放棄傷害他人,是逃跑還是臨時逃脫?並不確定。3、逃脫也是攻擊能力的一種表現,以退為進,以守為攻,出其不意,攻其不備,也是最長用的攻擊手段,正所謂”抽身拔刀“。4、不能確定為逃跑是不是在尋找新的武器,如果寶馬男身上藏有短刀,在車裡藏有武器,從地上拾起一塊石頭,開車撞人,隨時可以致電車男於死地,因此這時還不能判定寶馬男已放棄繼續侵害的企圖,這時的脫逃還不能做為停止攻擊的要件。5、持刀傷人已經不是一般的鬥毆行為,寶馬男是要致人於死地的,雖然寶馬男也已被砍了一刀,但在雙方精神高度緊張的狀態下,加之天黑時分,雙方都不知傷勢的輕重情況,只要寶馬男能動,電車男隨時都有生命危險。6、身後的兩位寶馬男同夥,隨時可能對電車男發動攻擊或助攻,使電車男腹背受敵,以寡敵眾,對電車男生命構成威脅,這也是不可忽視的寶馬男的一種潛在攻擊能力。7、不能忽視現場的語言交流和前面對電車男的傷害情況以及寶馬男的攻擊性質,決定著防衛程度。如果是一般口角衝突,打到在地就可以了。持刀傷人已經從一般治安案件轉變為行兇傷人的刑事案件,對待持刀兇徒,必須使其沒有任何可能的活動能力,否則,打虎不死必傷人。8、要知道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只是一個概念,定性不定量,案件性質的轉變決定著防衛程度和方式的轉變,那就是採取及時而有效措施和手段,阻止犯罪的繼續發生,以保護受害人不被受到繼續傷害為首要目標,並不是保護犯罪分子為首要目標的(既,保證受害人的安全是首要前提)。防衛本身就是一種受害人臨場預判採取的預防措施和手段,在不能完全確定侵害已經被終止,防衛人不會再受到侵害時(危害沒有完全解除之前)的防衛行為仍屬於正當防衛。9、正當防衛就是在案發中不確定情況下才進行的,防衛過當是案發後需要在案發中能夠確定(防衛人在案發中也能明確)的條件下才能判定的,不能以案發進行中的不確定條件來做為判定防衛過當要件。防衛不可能等到侵害發生後再去防衛。10、防衛法為了充分保護受害人,考慮到各種案發的複雜性,以及不同受害人的應急能力,沒有做各種過多的機械性的規定。各界法律人士也應站在保護受害人的原則上,掌握、理解和靈活運用。11、防衛是自救或救他的一種行為,不是隻有逃跑這一種形式,對攻擊者進行反擊、打擊、使攻擊者喪失攻擊能力也是防衛形式。在美國是慎判防衛過當,大多數判為正當防衛,就是要最大限度的保護受害者的人身安全,最大程度上制止和打擊犯罪。所以美國人一般不敢輕易招惹他人,惹是生非。中國百姓也是說誰先動手誰沒理,誰先鬥毆升級誰沒理。12、搏鬥中停止攻擊要由攻擊者首先明確表示,攻擊者若要防止被防衛者過度傷害,不是逃跑,而是必須立即放下所有傷人器械,五體伏地,要明確向防衛者表示自己停止一切對防衛者的攻擊行為(在中國這叫”告饒“),否則受害人會認為傷害者仍有攻擊的企圖和行為,很有可能受到防衛者的無責傷害。美國人一般是趴伏在地,雙手抱頭,明確說明自己停止一切對被傷害人的攻擊行為。這樣,即使是警察也不得再對其犯罪嫌疑人進行傷害。哎,,,為什麼中國的法律幽深莫測,晦澀難懂,它就像一個幽靈徘徊在你的身邊,但你卻永遠也抓不住。法官、律師就像玄學大師,手執天書,解讀你的命運與人生。


太陽島165567255


敲詐不敲詐的不知道!但是他絕對是酒後,覺得全世界就他最牛!牛逼的不行不行的!認為誰都怕他!但是沒想到吧!被反殺!臨死酒醒了!腸子都悔青了吧!我不歧視紋身的,有前科的!但是就是看不起這種仗著自己有點人就猖狂的不行不行的!這個社會現在都很暴躁!和為貴吧!


愛閨女得永生


大家進入了一個思維誤區,,很多案件表明,正當防衛主要是跑,,紋身男是社會人,前科多,對這個知識,他是知道的。那麼,紋身男在搶刀過程中,被刀弄傷,在他看來,不代表白衣男來真的,只是誤傷,所以才有起身去搶武器的動作,而白衣男雖然在他倒地的時候砍了一刀,但是馬上後退,證實了紋身男的想法。這時紋身男搶刀的時候被正面砍一刀,是白衣男表示自己捍衛武器的決心,紋身男也瞭解了,知道刀是要不回來了,所以把刀套也扔了。。直接去寶馬車裡拿新武器。。那麼問題來了,既然都在要求白衣男正當防衛的動作是否合理,那麼紋身男服軟,不再抵抗需要做出什麼動作,應該是跪地求饒,或者直接抱頭,相信如果紋身男這樣做了,白衣男也不會繼續追砍了,可是紋身男並沒有。。。法律一直強調,弱勢的一方應該跑,那麼當紋身男失去武器,並且被砍傷後為什麼不和他朋友一樣,按照他朋友逃跑的路線逃竄呢???事實很清楚,他沒有放棄抵抗。往回跑,只是放棄了那把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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