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近日,江蘇證監局對東海證券資管業務相關負責人發出3條行政監管措施。認為東海證券資產管理業務展業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個別業務開展過程中未勤勉盡責;信息披露不及時;風險控制制度和合規管理制度不健全。
江蘇證監局決定對東海證券時任總裁趙俊、時任分管資產管理業務副總裁及資產管理分公司負責人彭曉星、時任產品經理彭華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關注同花順財經微信公眾號(ths518),獲取更多財經資訊
閱讀更多 同花順財經 的文章
2020-03-03 04:04:48 同花順財經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近日,江蘇證監局對東海證券資管業務相關負責人發出3條行政監管措施。認為東海證券資產管理業務展業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個別業務開展過程中未勤勉盡責;信息披露不及時;風險控制制度和合規管理制度不健全。
江蘇證監局決定對東海證券時任總裁趙俊、時任分管資產管理業務副總裁及資產管理分公司負責人彭曉星、時任產品經理彭華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關注同花順財經微信公眾號(ths518),獲取更多財經資訊
閱讀更多 同花順財經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