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房產是在婚姻存續期間買的,但是房產證是妻子一個人的名字,丈夫去世了,房產歸誰?

俺是陀螺1


婚姻存續期間買的房子,歸夫婦二人共有。至於房產證上書寫了妻一亇人的名字,不改變房子共有的性質。除了夫方在生前留有真實遺囑,即死於妻前,將自己的部分全部歸妻繼承。〈但如有尚未成年的子女或沒有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和父母,該遺囑無效 〉。正常情況下,夫死後,妻首先分割得二分之一,這部分是妻分得的共有財產中屬自己的部分。剩餘二分之一屬夫的遺產,由丈夫的法定繼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均分。但需照顧即多分給無生活能力的法定繼承人。


依山傍水758


一、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搞清楚,這房屋是屬於夫妻名下的共同財產,還是屬於妻子名下的個人財產。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買的房屋,通常情況下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是,也有例外。如果雙方約定房屋歸一方所有的,那房屋就可以是一方的個人財產。這個大家一看就懂了。

這裡,讓大家困惑的地方是,既然房產證寫了妻子的名字,是不是就意味著房屋一定就是妻子的個人財產呢?

這需要分具體情況而定。因為歷史的原因,房產證改版了多次。不同的版本有不同的填寫規範。房屋登記部門的登記規則也調整了多次。

1、如果那本房產證上只寫妻子的名字,並且在相關欄目內註明“單獨所有”四個字的,則可以明確該房屋屬於妻子名下的個人財產。

2、如果房產證上只寫妻子的名字,但沒有“單獨所有”四個字的。就需要到登記部門去查詢登記檔案後再來作判斷。

若登記檔案中,留存有夫妻雙方約定房屋歸妻子的約定書的,則房屋屬於妻子的個人財產。

若登記檔案中沒有留存約定書,雖然房產證上沒有顯現丈夫的名字,但他受婚姻法保護,俗稱隱性共有人。所以這房屋屬於夫妻共有財產。若此時妻子堅持認為,房屋是她個人所有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確權訴訟,並提供相關證據。

二、明確了夫妻之間房屋的歸屬後,再來看丈夫去世後,房屋的歸屬。

1、如果這房屋是妻子的個人財產,丈夫去世,房屋仍為妻子的個人財產。

2、如果這房屋是夫妻共有財產,屬於丈夫的那部分份額,要按繼承法辦理。

有遺囑的,歸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所有。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辦理。第一順位的繼承人為丈夫的父母、配偶、子女。

但整個房屋是屬於上文中的妻子和繼承人共同所有。房產證上會把他們的名字一起寫上去。


ONE睡不醒的貓


你就不要做美夢了,這個房子並不是你個人財產,想都不要想。

這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你只有這個房子份額的一半,剩下另一半,屬於你老公的遺產,所以,這個房子就只能走繼承的程序。

如果沒有遺囑,那麼就要法定繼承,繼承人包括你,父母,兒女,私生子女也是繼承人。現在就看你們家有幾個繼承人,幾個孩子,父母是否健在,有沒有私生子,然後平均分配。你只能繼承你自己的份額,別人的財產,你就只能心理想想了。

要想這些房產都是你的,也不是沒有辦法,第一從遺囑角度,如果你老公在臨死前說,他的遺產全都給你繼承,那麼你可能會全部繼承你老公的遺產,再加上你自己那部分,整個房子都是你的了,但是,如果你公公婆婆身體不好,你還要拿出一部分錢給他們養老。

第二,從繼承角度,如果他父母放棄繼承,你的兒女,包括他的私生兒女都放棄繼承,這時候,這個房子都是你的。

第三,如果這些人在你老公去世之前都去世了,那麼房子就都是你的。


韓東言


一、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搞清楚,這房屋是屬於夫妻名下的共同財產,還是屬於妻子名下的個人財產。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買的房屋,通常情況下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是,也有例外。如果雙方約定房屋歸一方所有的,那房屋就可以是一方的個人財產。這個大家一看就懂了。

這裡,讓大家困惑的地方是,既然房產證寫了妻子的名字,是不是就意味著房屋一定就是妻子的個人財產呢?

這需要分具體情況而定。因為歷史的原因,房產證改版了多次。不同的版本有不同的填寫規範。房屋登記部門的登記規則也調整了多次。

1、如果那本房產證上只寫妻子的名字,並且在相關欄目內註明“單獨所有”四個字的,則可以明確該房屋屬於妻子名下的個人財產。

2、如果房產證上只寫妻子的名字,但沒有“單獨所有”四個字的。就需要到登記部門去查詢登記檔案後再來作判斷。

若登記檔案中,留存有夫妻雙方約定房屋歸妻子的約定書的,則房屋屬於妻子的個人財產。

若登記檔案中沒有留存約定書,雖然房產證上沒有顯現丈夫的名字,但他受婚姻法保護,俗稱隱性共有人。所以這房屋屬於夫妻共有財產。若此時妻子堅持認為,房屋是她個人所有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確權訴訟,並提供相關證據。

二、明確了夫妻之間房屋的歸屬後,再來看丈夫去世後,房屋的歸屬。

1、如果這房屋是妻子的個人財產,丈夫去世,房屋仍為妻子的個人財產。

2、如果這房屋是夫妻共有財產,屬於丈夫的那部分份額,要按繼承法辦理。

有遺囑的,歸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所有。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辦理。第一順位的繼承人為丈夫的父母、配偶、子女。

但整個房屋是屬於上文中的妻子和繼承人共同所有。房產證上會把他們的名字一起寫上去。



蘇州樓市資訊


您好!

除非能證明房產完全是屬於妻子個人的,否則,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無論寫誰的名字。

分兩部分解答一下:一個是房產產權歸屬,一個是妻子的份額。

房產的產權歸屬

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婚內購買的房子、登記妻子一個人的名字,房產完全屬於妻子個人:

1.購買房子的時候,用的是妻子個人財產。關於“個人財產”的界定比較廣。這裡舉幾個例子:

  • 買房的錢是妻子婚前個人財產,並且是全款買房。

  • 妻子在結婚前有自己的房子,婚後把房子賣了、買的現在的房子。

  • 購買的房子是妻子的父母出資、登記在妻子個人名下。

  • ……

總之就一個判斷原則:買房的“出資人”是妻子個人、且登記的是妻子個人名字,房子可以認定為妻子個人;否則,視同為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之間有婚內財產分割協議。

另外一種可能,是不管購房款是誰出的,如果夫妻之間有婚內財產分割協議,雙方約定好房子完全屬於妻子個人,這也視同為屬於妻子個人。

妻子在房產中的份額

上面提到,除去一些明確證明個人財產的情況,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丈夫去世之後、且沒有遺囑的情況下,丈夫份額要按照法定繼承進行分割:

1.繼承人。按照我國繼承法規定的繼承順序,丈夫的遺產不涉及到第二順序繼承人。

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包括了:妻子、孩子、丈夫的父母。有在世人員,均計算在內。

2.法定分割方式。妻子和丈夫在房產中各自的份額大概率情況下是1/2(除非雙方有份額約定)。

其中,丈夫的1/2作為遺產,會在所有法定繼承人之間,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則進行分割。

有個點說一下:

  • 分配原則是平均分配,但是可以通過協商調整分配份額。如果有人願意放棄,放棄的份額是可以由其他繼承人繼承的。所以,當某人去世之後、辦理繼承手續之前,首先需要的是繼承人之間必須要達成一致。

所以,本來屬於夫妻的房子,當有一方去世之後,最終房子的產權人很可能會增加!不會由在世一方“自然”佔有全部份額!

給題主的提示與建議

題主問的這種情況,對於絕大多數家庭來講,基本會100%發生:很簡單,夫妻二人同年同月同日同時去世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基本都是一方先走。

一旦一方先去世,必須要抓緊辦理房產的繼承過戶手續,否則,房產中的一部分處於“無主”狀態,房產沒法處置。更麻煩的是,弄不好今後房產的繼承人越來越多!


總結一下,給出題主兩個建議:

第一,儘快與繼承人協商好各自的繼承份額。

第二,協商好之後,抓緊辦理房產繼承、過戶手續。


一紙家書


您好,以下回復供參考:雖然房產證上僅有女方一人的名字,但並不代表房屋屬於女方個人財產。因為房屋是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在夫妻雙方對此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會被視為女方個人財產的情況有:若雙方就房屋的產權歸屬有明確的劃分,簽署有書面協議,或者是男方贈與女方,並有證據說明房屋歸妻子一人所有的,房屋產權僅在女方名下的,可認為是女方個人財產。

通常情況下,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房屋產權為夫妻雙方一人一半,在男方去世後,屬於男方的那一部分作為遺產進行分割,因為沒有立遺囑,按照法定繼承分割屬於男方的那一部分房產,首先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第一順位繼承人為父母、子女、配偶。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由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從問題中可知,具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為配偶,若男方父母健在,有子女,則由父母、子女、配偶對屬於男方的一半房產平均分配。

綜上,一般情況下,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屋,不管登記在任何一方的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不是由誰獨佔。

如果您對該問題還有疑問,可致電0731-85328965免費電話諮詢


長沙律師劉大狀


“房產是在婚姻存續期間買的”那買房的錢是屬於女方婚前的個人財產還是用雙方的財產購買的?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等都屬於共同財產如果是由這部分財產購買的房產,就算房產只登記了女方個人的名字,該處房產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丈夫去世後,屬於丈夫的那一半房產應該作為丈夫的遺產由繼承人繼承。

如果是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房產還只登記了女方自己的名字,那麼房產屬於女方個人財產,男方去世並不影響財產的歸屬。


東友律師團


您所說的問題,涉及婚姻法和繼承法的有關規定。

首先,我們分析一下這個房屋的性質。房屋雖然登記在女方名下,但因房屋取得的時間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以夫妻雙方對此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次,既然該房屋定性為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在一方去世後,就產生財產析產和繼承的問題。所謂析產就是要先將房屋中男方的份額從夫妻共同財產中分割出來,分割後,再由男方的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繼承。

希望上述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北京房產律師王穎


夫妻共有無疑!首先,這是兩個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買的房子,所以這房子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無論房產證上寫誰的名,都是屬於夫妻共有。其次,丈夫去世,房子有一半是丈夫的遺產,你可以繼承丈夫一半遺產的一半。比如,房子價值100萬,由於是夫妻共有財產,所以這房子你和丈夫各自有一半的產權,就是一人50萬。現在丈夫去世了,屬於丈夫的50萬房產應作為丈夫的遺產,你有權繼承25萬。那麼,這個房子你就有75萬。剩餘25萬由丈夫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你,孩子,丈夫的父母平均繼承。


水娟3573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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