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如何看待疑检查员故意“诬陷”环卫工,将烟头扔在街面上并拍照?

小溪边竹84286543


如果视频所言属实真是让人无语(原创)

视频我昨晚看过了,如果说那两个给大街上扔烟头并拍照的女孩,真的是卫生检查人员的话,那么目的就很明确了。

记得前边有个报道说,西安环卫工人张女士一个月被罚扣工资900元,因为在张女士管辖区域,检查人员捡到了900个烟头,一个烟头罚一元,所以,张女士当月被扣除900元的工资。而且,报道中还有一个环卫工人告诉记者,在一次环卫工人会议上,一位领导说本年度要罚款18万。

所以,如果昨天这个视频报道属实,那么这就是为了完成年度罚款任务而为之。

一个单位,一个社会集体,不顾工人的辛苦,故意栽赃陷害环卫工人不认真工作,目的就是为了罚款。

上次张女士一个月被罚900元,就让人感觉到蹊跷。即是张女士工作不认真,打扫不到位,一个月也不可能被卫生检查员捡到900个烟头。如果真是工作不认真造成的,那应该是满地烟头了吧。

说良心话,一个环卫工人,每月领着单位给发的工资,这个环卫工人再懒惰,再没有职业道德,也不可能让大街上满地烟头吧。

总之,这个用捡烟头惩罚环卫工人的做法让人恶心。这是明摆着欺负下苦的,欺负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民。这样的单位领导不敢恭维。

你说是不是?

欢迎朋友们一起交流探讨!


【我是头条号:牵住夕阳的手。因为喜欢文字在此与网友们相聚。感谢友友们!有评必回,诚信互粉。谢谢朋友们!】


牵住夕阳的手


下面的人想栽赃陷害乘机罚钱本来就天理难容,而官方对此行为包庇纵容只会助长社会蛀虫的嚣张气焰,底层人民的生存空间已经被这些压榨得所剩无几。

我觉得有那么几个卑劣的人不是什么大问题,秉公执法就行了,毕竟所有人不可能是清一色的好人也不可能是清一色的坏人,有好人就有坏人;我气愤的是坏人做了坏事却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就算是做了坏事在网上传疯了官方都能抗住舆论压力出面为其“澄清”,写一篇文章找几个理由就想蒙混过关。

官方找的理由是什么呢?当地回应:是区城管局两名工作人员在履行“烟头捡拾情况”的督导暗查职责,检查人员将沿途捡拾收集的烟头,倾倒于地面进行清点,并拍照留存。由于没有及时将清点后的烟头收集处理,造成误解。目前,已对检查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调离工作岗位。

两名倒烟头并用脚踩还拍照留存的女子是西安市莲湖区城管局的工作人员,名叫申博宁和李亚萍,官方特别强调是在两人是在自强西路正常履行所谓的“烟头拾捡情况”的督导暗查职责。将烟头倒在地上只是为了清点数量,后来忘记处理地上的烟头直接走了,是她们工作失误,并非诬陷环卫工。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两名女子将烟头倒在地上还用脚踩,这就算是清点?走的时候后面那个女子还回头看两眼,还有我搞不懂所谓“烟头拾捡情况”的督导暗查职责的意义是什么。官方要是硬说清点,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搞不懂所谓的官方找这种理由搪塞大众是脑子昏了还是良心黑了,实在是找不到合适的理由直接将两人革职再向公众道个歉,多简单的事情,非要去澄清诬告的事实,对两名女子而言是欲盖弥彰,对官方而言是包庇纵容,严重影响官方的公信力。

还有环卫工说的罚款一事,这次闹大了肯定不敢罚,但是之前呢,之前也有过倒烟头栽赃陷害的事,一罚就是两百,这么热的天环卫工人在室外工作一个月能挣多少钱,底层人民的血汗钱你也黑,简直是丧尽天良。


考古班二愣子


有一种大恶,就是利用手中的权利,打压软弱可欺的底层劳动人民。这两位女卫生检查员的行为无异于如此,确实无聊无耻之极。

我记得微信朋友圈曾经流传过这样一张图片:一名苍老憔悴的环卫工,双手捧着张机打的工资便条,上面的工资总数低得可怜。图片最醒目的是对比分明的雪白工资条和老人黝黑的手。他的指甲缝里满是污垢,手指破裂缠着创可贴。

很多人看到后都为之心酸,内心主动反省曾经破坏环境的行为。

我们从来不将工作划分等级。但是,从工作强度、工作环境及回报各方面综合来看,环卫工人的工作无疑是最辛苦的。而从事环卫工作的很多都是年纪偏大的人。

对于他们的工作,我们应该发自内心的予以尊重。正是因为有了他们不顾严寒酷暑的付出,才有了我们身边美丽的城市风景。

而这两位女卫生检查员自带烟头,将它倾倒在街面,拍照留证。目的就是为了处罚管理此路段的清洁工。其手段确实让人咋舌。

在此,我很想问一下,管理环境卫生就是靠处罚清洁工吗?诬陷老实人来完成自己的工作业绩,有意义吗?

真正的城市环境管理,除了清洁工的认真清扫,不定时巡检以外,还有室外卫生设施的完善,以及人的整体素质的提高。这些尤其是后面的一点,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对于环卫工的工作,我们应该更多的给予关爱,适当实施奖励政策。有些地区给环卫工人配备流动休息室,夏日送冰水、绿豆汤,冬天送防寒手套等,像这种温情的人文关怀,才是我们最值得称道的。

对于负责区域常年保持非常清洁的环卫工,我们应该给予物质奖励。相信这比处罚更得人心,对工作更有促进效果。


子兰爵


这个完整版的视频我看了,可以明显看到其中一位女士把一包烟头扔到地上,然后另外一位女士上来就开始拍照。拍完照片以后,用脚踩了踩扬长而去。

而这两个女子的做法被路边的监控给拍下来了。清洁工大爷也证实这种情况已经发生的不止一次了。

而官方通报结果是这两个女士是因为清点烟头,清点完成以后没有打扫而造成的这次误会。

针对这件事,我就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1.两名女子肯定不是像官方说的那样,是来查点烟头的。因为其中一名女子把烟头倒在地上之后,另一名女子赶来以后,直接就开始拍照,并没有清点的迹象。

2.如果是清点烟头,两名女子大可不必用脚踩,这分明是伪造别人吸烟以后踩烟头的习惯,就是为了后续栽赃用。

3.如果是清点烟头,大家注意看一个细节,旁边就是环卫工人的垃圾车,清点完成以后最起码应该顺手扔进垃圾车里面吧?可她们却扬长而去,其实就是为了让清洁工看到这堆烟头。

4.只能说两名女子的心肠太坏了,做环卫工人都是年龄比较大的老人了。如果不是家庭经济条件有限,谁都不会那么大的年龄还在外面风吹日晒,每天早起辛苦劳作。可这种诬陷型的做法真的让人很不耻。

关于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欢迎留言评论说说您的看法。


大叔探保


不得不佩服想出检查员这一招的人,为了监督收入微薄的环卫工人,竟然不是想办法提高环卫工人的收入,而是另行聘请一些人拎着包拿着收入,对环卫工人进行各种检查,逮到遗漏烟头的就是各种罚款。不知道这位决策者怎么忍心又是怎么想得出来这种招的?佩服,佩服!

看看目前通报的解释及个人看法

8月14日上午,区城管局两名工作人员申某宁、李某萍在自强西路正常履行“烟头捡拾情况”的督导暗查职责。事发时,视频资料显示的是检查人员将沿途捡拾收集的烟头,倾倒于地面进行清点,并拍照留存。

所谓清明节烧报纸-糊弄鬼大概就是这么一回事,至少从目前官方报道的内容和环卫工人的解释来看,显然环卫工人的说法更具有可信度,对于本案当中的检查员,我很好奇:

检查员由谁管理?薪酬多少?由谁发放?工作内容是什么?

倘若为了监督环卫工人的工作是否尽职,而另外花费款项去聘请专门的人去监督收入微薄的环卫工人并予以罚款,这样的行为,是不是有点劫贫济富的味道?而且客观的说,路面上即使环卫工人打扫过后,想要不出现垃圾也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因为目前环卫工人都是路段负责制,对于路段内的卫生即使环卫工人前脚打扫干净,也不能排除后脚有人乱丢垃圾的存在,如果一味的吹毛求疵,并对于本就收入不宽裕的人进行罚款,这样的举动是不是有点强人所难?

最后根据目前官方的通知来看,显然官方并不认为目前这种检查员的存在有任何问题,这才是本案当中最大的问题!因为按照这种官方的逻辑,请问检查员可以对环卫工人的工作进行监督,但是谁又来对检查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而不是发生类似“让人误会”的事?


麋鹿说法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曝光了一段监控视频,视频显示,有两名女子在一段刚刚被环卫工人打扫过的路面上倒了一堆烟头,其中一女子还故意踩了几脚,二人在整个过程中还录了像,随后便扬长而去,但二人的行为却是被路人和监控“抓个正着”。据悉,这两名女子是当地城管局的市容监察人员,但她们又为何做出这种“影响市容”的事呢?


据相关清洁工说,
这类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了,而且每次清洁不合格就会被罚款200元,这对于一个清洁工来说,是多久的血汗钱啊!如果二人的不良行为属实,那这种栽赃陷害的做法不仅触碰了道德的底线,法律上恐怕也难以容忍,对此,广大网友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将事情调查清楚,还当事人一个公道。

可就在近日,有关部门
在发布的处理通告中,将此事描述成了:两位检察员是为了清点检察过程中收集到的烟头,所以才将烟头扔到了地上,但清点过后却忘记了回收,所以造成了误会!

对此,广大网友展开了热议,有网友认为,监控视频拍得清清楚楚,距离两名女子不远处就有垃圾箱,就算要清点烟头,清点完之后也该倒进垃圾箱吧,还有,两女子倒完烟头后根本没有要清点的动作,反而是踩了又踩,这分明就是故意制造垃圾现场,好责罚清洁工。


不管真相怎样,有关部门已经发布处理通告,
并已将涉事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我们只希望以后此类现象能够得到避免,城市有关部门也需要加强自己的管理力度,环卫工们的工作是非常辛苦的,他们用自己勤劳的双手为我们缔造了一座又一座清洁美丽的城市,所以,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职业,更应该主动保护他们为我们创造的城市环境。

如果欣赏我的文章和观点,就请留下您宝贵的一赞吧,有问题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或者加关注,私信我哦,我们一起讨论,祝健康。😊😊


Fearless无畏之旅


若像题主所述,那么这可比钓鱼执法更可恨,这是直接在栽赃陷害了。两个女人把大量烟头扔在地上然后拍照,就可以直接作为环卫工没有打扫干净的证据,从而认为环卫工工作不力,而向他们罚款。


不过后来有通报解释情况是这样的,2018年8月14日上午,莲湖区某局两名工作人员申XX,李XX在自强西路履行"烟头拾捡情况"的督导暗查职责,将沿途收集的烟头倒于地面清点拍照留存,但是没有处理扔在地上的烟头,造成大家的误解,有路人向负责这段路面的环卫工人讲了此事,环卫工人查看了监控,担心有被罚款的可能,于是向上级举报。

要真是这样的话,倒不是什么不能容忍的事儿,但必须说这两位工作人员很没有公德心,你们本身就属于环卫部门,把烟头扔在地上拍照之后为什么不清理了呢?亏你们还属于环卫部门呢!你们拍了照还不清理,环卫工人肯定会认为这是罚款的证据呀!不然你们拍这种照片干什么? 因为地上有烟头,而招致环卫工人被罚款的现象是不少的,媒体报道曾有环卫工人,因此被罚900元,想想环卫工人挣得本就不多,工作也很辛苦,罚这么多也够让人心疼的。



我们不清楚这两位环卫部门的工作人员拍这种照片要做什么,不过我想如果她们不是要故意整这个路段的环卫工人的话,应该是不会做证据罚款的,因为没什么利害关系,除非是她们的工作有任务量上的要求,但是在这方面进行定量要求是不科学也没必要的,路面整洁了自然就没有烟头,没必要要求数量。


爱护环境,人人有责,这不能只是一句口号,平时我们也要注意维护环境整洁,在这方面,环卫部门人员更应该以身作则。


科普大世界


看了视频,这明显就是“栽赃”!

按照当地的情况通报说法,“区城管局对全区所有的保洁服务外包公司均采用现场对区域烟头进行捡拾汇总清点的方法进行考核”。既然有这样的考核办法,为什么不在捡到烟头的区域进行汇总清点,反而跑到其他路段进行清理呢?这不是舍近求远吗,难道手里拿着烟头,“心里真得意”?

再者,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就在其前方不到一米的地方有一个垃圾桶,你如果真的是为了清点烟头,为什么在清点完不将烟头扔进垃圾桶呢?作为一个卫生检查人员,怎么可能这点意识都没有呢,用一句“违反了标准化操作规范”来解释,是不是太轻飘飘了,是不是太没有说服力了?

环卫工人说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之前一罚就是200元。我们再来看看通报上是怎么说的,“经调查组进一步核查,该区域保洁服务公司近半年来所有保洁员的工资表,未发现有处罚或扣发工资的情况”。那我们不禁想问,这半年来是没有,那半年前有没有?再说了,谁说罚款一定就是从工资里扣的,难道不可以现金罚款?这样的通报出来之前,我不知道有没有找视频里的环卫工人进行核实,他们才是最有发言权的当事人!

环卫工人累死累活,在这个三伏高温天气下作业,干着最脏最苦的活,拿着一点可怜巴巴的工资,只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可恨这些人,还要通过这种手段来“压榨”他们,真是毫无人性!


打虎拍蝇


两个字概括以罚款为核心目标的检查,无耻!

新闻回顾:

8月14日上午9点5分左右,两名女子一同走到位于西安自强西路与王赵巷交叉口北侧的路边,其中一名女子将一包烟头洒在路面上,并用脚将烟头踢乱,而另一名女子则立刻走过来拍照,整个过程前后约1分钟。

事发路段是由环卫工人李师傅及其妻子负责清洁,事发前,李师傅刚刚接到分管部门通知,近期要开展卫生检查。。。

在“摆拍二人组”离开后,一直坐在附近休息的好心路人提醒前来清洁路面的李师傅,称眼前的烟头是有人故意倾倒在路面上的,一头雾水的李师傅向周边商户请求帮助,提出想要查看监控录像。

巧的是,“摆拍二人组撒烟头、拍照片”这一幕刚好被附近商户的监控拍了下来。

查看完监控后,李师傅表示两名女子是卫生检查员,平时检查一罚就是200元,被“摆拍”罚款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事件后续:

在周边商户的热心帮助下,李师傅已将“摆拍陷害”的视频上交给他的分管负责人,而其分管负责人表示,会将录像上交给上级部门审查。

同时,分管人表示此次检查公司不会处罚保洁员,但卫生检查是对整体环境进行卫生评比,然后进行排名,年度排名靠后的保洁员,依旧会被处罚。。。。

新闻评论:

很担心李师傅夫妻二人的年度考核会因为这件事受到影响。

身处保洁员这么一个弱势群体中,超高的劳动强度,收入却如此低廉。。。

新闻中提到的李师傅59岁,妻子王女士56岁,夫妻二人从事保洁工作已经多年。

一把年纪,干着这么辛苦的工作,每天还要提防被检查员“摆拍栽赃”。。。

卫生检查工作原本也是为了保障城市的“面容光鲜亮丽”,而检查员为了完成她们的检查工作,绞尽脑汁的栽赃陷害。。。目的何在?完成处罚任务?

希望有关部门负起该负的责,还弱势群体一个公道,让这种以罚款为检查目标的无耻行为早点停止!


妙爸超努力


我用昨天写的一篇短文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城管,陷害环卫工人,你心不痛吗?

昨天看到一条令人痛心的消息,两名女子将带来的一包烟头倒在马路边,其中一人拍照后离开。好心人提醒负责卫生的李师傅,李师傅随即查看监控,认出两女子为城管检查人员。李师傅说,平时检查人员对地上发现烟头罚款200。

此事一出,舆论大哗。

城管想陷害环卫工人,确实容易,就相当于刑警陷害嫌疑人、法官陷害原被告、领导陷害职工一样,易于反掌。

不过当地城管局也够机智,回复说,不是陷害,是工作人员在清点烟头数量。网友也不是好惹的,说,为什么清点完毕不将烟头带走?城管回应:没有工具。

城管,你这就是侮污辱网友的智商了。你能用袋子带来,怎么就不能用袋子带走呢?数烟头为什么不在发现烟头的现场数,偏要那么麻烦,装进袋子,带到李师傅的路段来数呢?你跑到李师傅的路段来拍照,这个照片是要说明什么?你不在现场数,如何固定证据?你有手倒,怎么就没手捡呢?你自己就是卫生检查人员,还故意把马路边弄满烟头,你是城管,还是城乱?

说到底,这事只怪曝光太早,等城管的罚款通知出来后再说,看他怎么回应。

据李师傅说,因为烟头罚款,过去常有,不是一次两次。奇怪的是,难道城管检查卫生的目的不是要督促环卫工人搞好工作,而是要达成一定数额的罚款?路面太干净,罚不了,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罚?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应验了一句话:罚款不是目的,目的就是罚款。也可能检查人员可以从罚款中分一杯羹,或者多罚才能拿满绩效。可是城管们,你们可想过,环卫工人一个月才多少收入,你们昧着良心吸他们的血,你们的心真的不会痛吗?

我觉得这样的事已经不是工作态度或工作纪律的问题了。如此滥用职权,压榨百姓,已经涉嫌触犯刑法,应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是单位授意的,则应追究单位领导的刑事责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