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一文讀懂|發電行業深化供給側改革的難點

6.8

T.O.D.A.Y

「發電行業

近年來,發電行業的供給側改革,在煤電矛盾再度爆發、新電改競價交易機制倒逼的背景下,圍繞煤電過剩產能這個主要矛盾,國家有關部門牽頭、企業投資主體跟進,多措並舉,取得了初步成效,如電源投資連年下降、裝機結構與佈局優化、“量價齊跌”局面有所好轉、業績下滑好於預期。但畢竟推進時間不長,還在路上,仍然存在一些困難與問題,需要進一步深化供給側改革。

社會共識問題

目前,社會上對電力市場過剩的性質、程度以及未來走勢,存在不同觀點、不同預判;對煤電的市場定位、合理的利用小時,以及與新能源的關係有不同的爭論;對如何通過行政或市場手段防範化解煤炭、煤電產能過剩風險,減少(及)對發電企業的影響與震盪有不同的議論;對如何深化供給側改革、改善宏觀調控協同機制、制定配套政策也有不同的意見、建議。特別對淘汰煤電落後產能、嚴控新增產能,以及如何實現煤電與清潔能源的協調運行,不同投資主體由於認識上的差異、自身利益的不同,採取的措施、力度也不同。這些問題由於沒有完全達成共識,將會影響發電行業供給側改革推進的力度與效果。

業內外對“十三五”全社會用電量增長的預測,就有三種判斷:7.3%-8.4%的樂觀派、3.6-4.8%的悲觀派、6%左右的新生派。我個人認為,我國未來用電量的增長將明顯好於以前的預期,超過6%的可能性較大,但要恢復到“十五”、“十一五”13%、11.1%的高增長,這種概率也不大。而且,西南、“三北”區域仍然存在棄水、棄風、棄光現象,全國電力產能普遍過剩,局部地區絕對過剩仍將維持較長時期,全行業系統性風險增加,應該是不爭的事實。

近年來,一些社會資本、煤炭集團、地方能投公司、新興市場主體不顧國家的風險預警以及電力行業的整體利益,仍在盲目擴張,佔全國裝機容量的比重從2010年51%上升到2017年59%。截止2016年底,全國燃煤自備電廠裝機達1.15億千瓦,年均增長15.7%,比統配煤機增速高10個百分點。特別在山東、新疆等一些地區,燃煤自備電廠發展失控,問題突出。時至今日,全國電力供需失衡的問題並沒有根本解決。

電力供需平衡問題

衡量電力供需平衡的一個重要指標是發電平均利用小時。2008年,爆發國際金融危機,宏觀經濟急劇下滑,我國電力供需出現了總體平衡,發電平均利用小時“破五”,由2007年的5020小時降到2008年的4648小時。隨著經濟進入新常態,電力供需出現了嚴重的供大於求。

2015年發電平均利用小時“破四”,僅為3988小時,為1974年以來最低水平。火電設備平均利用率已從5年前的60%下降到45%左右,大量機組停備;西南、西北、東北區域還普遍存在棄水、棄風、棄光現象。四川、雲南火電“離不開、活不了”,深陷生存危機。

2017年底,我國發電裝機容量高達17.8億千瓦,比2002年底淨增14.3億千瓦,年均增長11%,高過同期GDP、全社會用電量的增長,導致利用小時連續下降。繼前些年出現一波風電“瘋長”後,2017年再次掀起光伏發電搶裝的“狂潮”,新增裝機5338萬千瓦,陡升68.3%。今年,國家突然頒佈“531”新政——縮量、降價、減補,光伏行業被踩了“急剎車”,引起股市波動、社會熱議、業內焦慮。

如果不控制裝機的任性發展,電力供應總體富餘仍將持續。即使全社會用電量出現較快增長,今後能否從根本上解決清潔能源“三棄”問題,煤電守住“4200”小時、恢復到“4800”小時的合理水平還有待進一步觀察。

供給側改革協調問題

近年來,我國推出的供給側改革,涉及淘汰水泥、平板玻璃、鋼鐵、煤炭、煤電、農業等多個領域,儘管取得明顯成效,提高了供給質量與效率,但由於缺乏統籌協調,綜合考慮,再加簡單運用行政手段,市場瞬息萬變,也出現了始料不及的問題。如化解煤炭過剩產能就存在過猶不及、救起煤炭、傷及電力的問題。

五年來,共退出煤炭產能8億噸,煤礦數量減少3800處。其中:2016年目標壓減2.5億噸,實際完成2.9億噸;2017年壓減目標1.5億噸以上,到10月就超額完成。導致市場供不應求,煤價大幅度反彈,呈“廠”型走勢。在貴州、東北等地煤炭供應“告急”,當地政府不得不限運出省。煤價的再度高企以及市場的緊平衡,對發電行業的直接影響是缺煤發電、燃料成本大增,導致煤、電行業經營業績冰火兩重天。2017年,全國煤炭企業實現利潤總額2959億元,同比增長291%;火電企業電煤採購成本比上年增加超過2000億元,虧損面高達60%。2018年煤炭繼續去產能1.5億噸左右,能否打破供求“緊平衡”、煤價有所回落,火電企業邊際利潤能否全面轉正,很難確定。

因此,化解煤炭、煤電過剩產能,如何統籌規劃、綜合平衡,減少直接的行政干預,堅持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實現煤、電產需對接,上下游協調發展,避免副作用,需要不斷總結經驗教訓。

降低用能成本的策略問題

近年來,國家為振興實體經濟,應對國際競爭,高度重視清理規範涉企收費,降低企業融資、用能和物流成本。電力行業從國家增強實體企業競爭力大局和自身長遠利益出發,通過折價讓利,降低全國工商業電價超過2000億元,促進了下游工商用戶用電量的增長以及利潤水平的增長。2017年,全國工業企業利潤增長21%,全社會用電量也出現了6.6%的恢復性增長,今年1-4月更是高達9.3%的增長,一定程度上實現了“雙贏”。

但是,降低電價,發電行業利潤畢竟受到了直接的影響,再加煤價的衝擊,2017年發電業績再現困難時期的盈利格局,盈利水平“不理想”、“不正常”、“不合理”,出現了火電虧損、負債率高企、現金流短缺、可持續發展難以為繼的格局。2017年五大發電集團實現利潤420億元,比2016年636億元下降34%,比2015年1098億元狂降62%,與4.2萬億資產規模極不匹配,又進入一個經營困難時期。目前,發電行業上網電價政府、市場雙管齊下,一降再降,幾乎到了“降無可降”的起步,與新電改9號文提到的“交易公平、電價合理”的目標相去甚遠,政府明文規定的煤電聯動也變成了“鏡中花、水中月”,已嚴重危及發電企業的生存與保供。

因此,降低企業用能成本,我們有哪些方法、途徑可供選擇?如何建立合理的工商業電價形成機制?嚴重偏低的居民電價、農業電價是否永遠保持不變?降低用能成本、振興實體經濟與電力企業的承受能力、用能保障如何綜合平衡?電價漲落如何在發、輸、配、售、用環節傳導?可見,一方面要充分考慮工商企業用電成本的現狀和主要訴求,另一方面更需要找準導致工商業電價高的原因對症下藥,才能防止工商業電價階段性降低後再反彈,並以此為契機進一步理順電價形成機制,最終建立市場定價機制。

五大任務的難點問題

“三去一降一補”五大任務中,“去產能”是發電行業面臨的主要矛盾,是推進供給側改革的“牛鼻子”,應該成為業內外最為急迫的頭等大事。但是,煤電“去產能”面臨任務繁重、難度加大、主體差異等問題。

“十三五”初期,全國納入規劃及核准在建的煤電項目總規模達3.5億千瓦,如任其發展,2020年煤機達到13億千瓦,煤機利用小時會跌至3500小時。截止2017年底,全國煤電裝機已達9.8億千瓦。為實現電力“十三五”規劃煤電“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的目標,全國必須停建、緩建煤電1.5億千瓦,淘汰火電落後產能0.2億千瓦以上,難度都不小。目前30萬千瓦以下小火電機組約1.1億千瓦,其中:7000萬千瓦為熱電聯產機組,且普遍存在職工人數多、歷史包袱重、地處邊遠區域、計提減值準備難等問題。此外,整肅規模超過1億千瓦的燃煤自備電廠,由於涉及民營資本和既得利益,挑戰巨大。目前,煤電企業普遍虧損的經營形勢,更使煤電“去產能”困難加劇、矛盾交織,急需國家出臺配套政策。

發電企業“去槓桿”、降負債,也難度極大。多年來,發電行業負債率一直處於高位運行,大量財務費用侵蝕著為數不多的利潤,降低槓桿率尤為緊迫。如五大發電集團的資產負債率,2008年最高時達85%,2017年雖有下降,仍超過80%,而央企平均資產負債率為65%上下,國際電力集團基本都在70-75%。一個發電集團每年光財務費用就達200多億元。在目前業績下滑的形勢下,要“降負債”絕非易事,必須要解放思想,創新思路,推出非常規的新舉措。尤其要在壓縮投資、盤活存量、上市融資、引入戰投、企業重組、股東注資、財政補貼、債轉股等方面大膽探索、勇於實踐。

總之,面對目前複雜多變的營商環境以及業績下滑、負債高企的困難局面,新時代發電企業要想走出低谷、共奔小康,各方主體必須凝聚共識,堅持問題導向,趨利避害,多措並舉,深化供給側改革,謀求高質量發展。

作者為《能源》雜誌特約研究員

(注:本文的詳細版本請參見《能源》雜誌7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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