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舌尖上的水滸:施耐庵筆下的北宋飲食文化

一部《水滸傳》,揭示了北宋王朝由盛及衰,至止最終滅亡的歷史。施耐庵以梁山好漢聚義的故事為主線,展開了一副絢麗的歷史畫卷,北宋諸多民俗風情盡收眼底。在這副歷史畫卷中,施耐庵不厭其煩的描寫食肉喝酒的情節,以生活中第一件大事,,描繪時代風情,賦予深刻含義。

《水滸傳》中的吃喝,不僅是為主題服務,也是北宋時期飲食文化的大展示,或者就是一副旅遊飲食的導航圖。到什麼地方吃什麼,怎麼吃,為什麼吃,吃了又會怎樣,……施耐庵都在文本的背後隱藏瞭如此豐富的信息。

那麼,《水滸傳》中的吃喝究竟是一副怎樣的場景,施耐庵寫得準確嗎?其中又有什麼寓意呢?


舌尖上的水滸:施耐庵筆下的北宋飲食文化


“水路俱備”反映了宮廷飲食狀況

第一次寫到吃喝,是在“張天師祈禳瘟疫,洪太尉誤走妖魔”這回書中,這個故事,容與堂本是第一回,貫華堂本則是“楔子(以下以此版本為據)”。書中寫道:

(洪太尉)將丹詔供養在三清殿上,與眾官都到方丈。太尉居中坐下,執事人等獻茶,就進齋供,水陸俱備。

洪太尉是朝廷命官,欽差大臣,代表宋仁宗前來詔請張天師進京祈禳瘟疫,上清宮的道眾當然不能按照道家的規矩,以齋食招待。必定是按照宮廷飲食,以“水路俱備”的規格設宴,款待這位養尊處優的朝廷大員。那麼,上清宮的道眾如此安排宴席,是否符合宮廷吃喝的規矩呢?能滿足這位朝廷大員的飲食需求嗎?

第一回書的開篇故事,寫的是高俅發跡。圓社高二之所以能夠做到殿帥府太尉,與小王都太尉有很大的關係。施耐庵寫的這個小王都太尉,歷史上確有其人,此人便是宋英宗的女婿,宋哲宗、宋徽宗的妹夫王詵(王晉卿)。從《水滸傳》的情節看,小王都太尉與當時的端王關係很近,時常有往來。有一次,端王來訪,書中寫道:“王都尉府中,準備筵宴,水陸俱備。”

王都尉的級別很高,元豐(宋哲宗)末年,做到了樞密都承旨,主要負責樞密院內部事務,手握檢查樞密院主事以下官吏功過及其遷補大權。按照《揮塵後錄》的說法,高俅遇端王(宋徽宗),大概就是這個時候。端王是親王,又是舅哥,王晉卿自是不敢怠慢,以“水陸俱備”的規格接待。所謂“水路俱備”,講的是餐桌上的菜品有水裡遊的,地上跑的,很是豐盛。《水滸傳》兩次寫到“水路具備”的宴席,確實反映了當時宮廷與官僚階層的飲食狀況。


舌尖上的水滸:施耐庵筆下的北宋飲食文化


那麼,“水路俱備”到底又吃了些什麼呢?陽枋在《字溪集·卷九》中寫道: “食不肯蔬食、菜羹、粗糲豆麥、黍稷、菲薄清淡,必欲精鑿稻粱、三蒸九折、鮮白軟媚。肉必要珍饈嘉旨、膾炙蒸炮、爽口快意。水陸之品,人為之巧,縷篡雕盤,方丈羅列。

陽枋是南宋人,這段記載講的也是南宋官僚的飲食,真可謂“食不厭精”。南宋雖然偏安一隅,早期也是承襲了北宋的飲食習慣。正所謂“乍貧難改舊家風”,“直把杭州作汴州”了。陽枋生活於公元1187—1267年,據北宋亡國的1127年(靖康二年)相隔不遠,他所記載的宮廷官僚飲食習慣,與北宋相關文獻是比較接近的。

《東京夢華錄》記載的則是北宋東京汴梁的舊事,其中,就非常詳細的寫到了各階層的飲食習俗。孟元老在《東京夢華錄·卷九》中,寫到了“天寧節”,也就是宋徽宗過生日的一次宮廷盛宴。

宋徽宗窮奢極欲,極其鋪張,這次生日有宰執、親王、宗室、百官到場慶賀,還有大遼、高麗、夏國使節前來祝賀。宋徽宗大排宴席:“毎分列環餅、油餅、棗塔為看盤,次列果子,惟大遼加之豬羊、雞鵝、兔,連骨熟肉為看盤”。

別看只有遼國使節有肉吃,這只不過是正式開席前上的菜品,猶如我們現在吃宴席前先上冷碟果盤一樣。

慶典開始之後,共要給宋徽宗敬九盞酒,寓意與天同壽。每一盞酒都有歌舞及各種表演助興,並且按照禮儀順序,到第三盞酒時,“方有下酒肉”。到第八盞酒儀式完畢時,總共上了醎豉、爆肉、雙下駝峰角子、天花餅、太平畢羅乾飯、縷肉羹、蓮花肉餅、排炊羊胡餅、炙金腸、假沙魚.獨下饅頭.肚羹……等等菜品飯食,除此之外,還有各色果蔬,其排場恐怕不亞於滿漢全席。

酒宴完畢,所有的酒器碟盞都是可以帶回家的,這些可都是好東西,“殿上純金.廊下純銀.食器.金銀錂漆盌楪也”。好酒好菜配好器皿,宋徽宗的飲食檔次比哪朝皇帝都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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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宋徽宗的這次“天寧節”可知,宮廷官僚的飲食果然是“水路俱備”,施耐庵一點都沒寫錯。那麼,張天師又是如何得知宮廷中是這般吃喝的,囑託上清宮的道人以“水路俱備”的宴席接待洪太尉呢?

據《漢天師世家》、《宋史·徽宗本紀》記載,張天師九歲的時候就被召見進宮,宋徽宗請教他很多道教方面的知識,並贈送“虛靖天師”封號。因而,張天師很清楚宋徽宗時期的宮廷飲食習慣,十分了解“水路俱備”,洪太尉一到,便以這一招令欽差大人不知自己有多牛逼了。所以,洪太尉在龍虎山很得意,不斷的被道士們抬舉、哄騙,然後,稀裡糊塗的在道士們的引誘下,放走了妖魔。

洪太尉的“水路俱備”是在“上清宮”享用的,《水滸傳》的上清宮是在江西信州龍虎山腳下。而據《東京夢華錄》所言,“上清宮”卻是在汴京“在新宋門裡街北,以西茆山下院。”其實,施耐庵在《水滸傳》中寫的上清宮,原本叫做“上清觀”,崇寧四年(公元1113年)時,宋徽宗據虛靖先生之請,批准升格為“上清正一宮

”。可見,施耐庵所寫的“上清宮”在宋仁宗朝還是“上清觀”,這其實是在暗喻皇宮,妖魔都是北宋王朝放出來的。既然如此,洪太尉搞“水路俱備”也就十分正常了,同樣是在暗喻妖魔是從宮廷裡放出來的。這般奢靡鋪張,不出妖魔也難。

宮廷宴席吃的是“水路俱備”,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水裡遊的,應有盡有,其中,肯定少不了肉食。那麼,北宋時期,以那種肉為主肉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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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時期“外賣”非常盛行

《水滸傳》中,第一次寫到梁山好漢在酒樓喝酒,是在第二回書“史大郎夜走華陰縣,魯提轄拳打鎮關西”的時候。史進在渭州城茶肆裡遇到了小種經略府相公提轄魯達,魯提轄很豪爽,當即邀請史大郎去潘家酒樓喝酒。

到了潘家酒樓,魯達、史進與街上遇到的李忠一道,揀個濟楚閣兒裡坐下。酒保一見魯提轄來了,知道他的喜好,一上來先不點菜,問他打多少酒。魯達回答道:“先打四角酒來,一面鋪下菜蔬,果品,按酒(下酒菜)。”酒保又問,吃什麼菜下飯。魯達不耐煩的說道,但有,只顧買來。酒保不敢多問,隨即燙酒上來;但是下口肉食,只顧將來,擺一桌子。

從這段描寫來看,很符合《東京夢華錄》當中所寫的“天寧節”宴會的宴席鋪排,上菜是有講究的,先上果品、下酒菜,再上下飯菜。可見,北宋時期的飲食也是有規矩的,這個規矩大概都是從宮廷、官府中傳出,比較大的州府和規格很高的酒店都紛紛效仿。魯達是小種經略相公府管理後勤的提轄,自然知道這個規矩,只是因為性格急躁,便省略了逐道上菜的環節,酒保一股腦的上齊便趕緊走人,別惹惱了提轄大人。

魯達的按酒和下飯菜中便提到了肉食,其中,一定包括了豬肉。因為,渭州城有一家大肉鋪,老闆是鄭屠,專門出售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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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吃飯似乎很講究,飯前或者飯後都要有水果,其實,北宋時期就有這個飲食習慣了。並非社會越進步,生活條件越好就似乎超越了古人。吃飯是大事,飲食文化也是需要繼承與發揚的。

且說魯達三人按照規矩坐下,準備喝酒。此時,傳來了一陣啼哭聲。魯達煩躁,將杯碟都摔在了地上。酒保一見,哪裡敢怠慢,趕緊上前詢問道:“官人要甚東西?分付買來。”

魯達摔碗,在酒保眼裡分明是對菜品有意見。魯提轄不滿意,重新點過便是,為何要去“買來”呢?原來,這也是北宋時期飲食文化的一大特色。

《東京夢華錄》中說,酒店一般只接待兩個人喝酒,“不問何人……亦須用注碗一副,盤盞兩副,果菜碟各五片,水菜碗三五隻,即銀近百兩矣。”客人如果要下酒菜,“即使人外買軟羊、龜背、大小骨、諸色包子、玉板鮓、生削巴子、瓜姜之類。

魯達三人坐下之後,施耐庵並沒有寫魯達點菜,而是說“但有,只管買來”。施耐庵寫得十分準確,酒店只上菜碟、水碗菜,其他的,都需要外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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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時期,各種蔬菜、肉類加工十分發達,這也是當時經濟繁華,百姓過得比較富足的寫照。武大郎賣炊餅就能養活武松,並且供其喝得爛醉。經常醉酒打人,不斷吃官司,武大郎每回拿錢贖人、消災。倘若炊餅生意不好,武大哪來這些錢養活武松?從“天寧節”的飲食來看,北宋時期的人都喜歡吃餅,武大郎的炊餅好賣,也與此有關。估計,清河縣、陽穀縣的很多酒家都是從武大郎這裡買的餅子,武大大概也時常把擔子挑進酒店裡直銷了吧。所以,武大的日子過得並不差。可見,“外賣”在北宋時期就時興了。

魯達打死鄭屠之後,逃到了雁門縣,金老把他藏在了趙員外的外宅。一到家,金老安排好魯達,便帶著一個小廝,上街買來了酒食,招待恩人。魯智深大鬧五臺山,被智真長老打發去東京大相國寺,途中,遇到九紋龍史進。在赤松林中,史進請魯智深吃了牛肉餅。這個牛肉餅應當不是史進自己做的,而是專門的餅店賣的,猶如武大郎的炊餅一樣。

林沖風雪山神廟,之前也是去了市井,買回來了些熟牛肉。武松殺潘金蓮之前,準備邀請幾個鄰居做個見證,便讓兩個士兵去街上買了酒食。宋江殺閻婆惜前夜,閻婆也去巷口買了熟菜請宋押司吃。

這樣的場面描寫,書中還有幾處,施耐庵非常準確的寫到了北宋的飲食文化。當時的熟菜專營也十分興旺,因而,無論普通百姓,還是有點錢的富家大戶,都喜歡叫“外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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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時期的酒店業非常興盛

渭州城有潘家酒樓,東京城則有樊樓,江州城中,宋江先後到琵琶亭、潯陽樓兩家大酒店喝酒。武松則在陽穀縣獅子樓鬥殺了西門慶。

城市中的酒店業非常興隆,江湖市井的酒家也是星羅棋佈,十分的密佈。武松醉打蔣門神之前,從孟州牢城出發,到達快活林時,走了一上午,途中連續喝了十幾家酒望,三五百步就有一家酒店。《水滸傳》中,但凡梁山好漢所到之處,都有酒店伺候,酒店可謂遍佈城市鄉村,十分的繁華,盛況似乎不亞於當代。那麼,當時的情況是否真的如此呢?

確實如此。從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中就可以看出,北宋時期的繁華是古代所有王朝都難以企及的。當時,物產豐富,尤其是澶淵之盟後,南北互市,邊境貿易十分賺錢。雖然宋真宗認為簽訂“澶淵之盟”是奇恥大辱,但通過邊境貿易,三五年便把戰爭賠償和十餘年的進貢都賺回來了,很快就形成了貿易巨大“順差”。這其中,北宋商人功不可沒。

商人重利輕別離,時間就是金錢,所以,在飲食方面就有一種快餐需求。走到哪裡,坐下就能吃,事急了,買些熟食便趕路。不僅商人如此,旅途之人大抵也是這樣。武松被張都監陷害,被髮配恩州,施恩在官道上等候武松,送了兩隻熟鵝,路上充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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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臺山下的市井,估計也不是個大去處,但卻顯得十分繁華,酒店可謂間壁相接。魯智深想買酒肉,第一家酒店不肯賣,出了這家店,行了幾步,又去了另一家酒店。接連進了三五家酒店,花和尚都沒能如願的吃到酒肉。最後,走到一家市稍上的酒店,才瞞了莊家,吃到狗肉喝到了酒。就是這樣一個小市井,便有這麼多家酒店。假如只是為五臺山和尚服務,酒肉又不能賣,這些酒店如何做生意?一定是邊境貿易很發達,過往客商很多,帶動了酒店業。同時,也影響了百姓的飲食方式,大家都搞外賣了。在這樣的飲食文化背景中,北宋時期的酒店業發達如斯,也就不足為奇了。

《水滸傳》在寫林沖、楊志故事時,並沒有多著筆墨寫京城的飲食狀況。其實,據《東京夢華錄》介紹,東京汴梁的飲食行業不僅很繁榮,而且,非常專業化:

出朱雀門,直至龍津橋,自州橋南去,當街水飯,爊肉、幹脯。王樓前貛兒、野狐、肉脯、鶏,梅家、鹿家鵝、鴨、雞、兔、肚、肺、鱔魚、包子、雞皮、腰腎、鶏碎。至朱雀門,旋煎羊、白腸.鮓脯、爝凍魚頭、……香糖果子。間道糖荔枝、越梅……皆用梅紅匣兒盛貯。冬月盤兔、旋炙豬皮肉、野鴨肉、滴酥水晶鱠、煎夾子、豬髒之類。直至龍津橋須腦子肉止。

這段記載非常詳細的介紹了東京當時的繁華景象,飲食文化在當時來說,十分的火爆。真可謂飲食幾條街,都形成了各自的特色,顯得很專業化。而且,這段記載,講的是當時的“早市”和“夜市”。一大早到深夜都是如此,北宋時期的吃文化到底是怎樣的繁華局面,也就可想而知了。那麼,《水滸傳》中有沒有反映這樣的飲食文化呢?

“美髯公智穩插翅虎,宋公明私放晁天王”中,寫到何濤破獲了生辰綱大案,拿著公文去鄆城縣衙,請求派兵前往東溪村捉拿要犯。書中寫道,何濤到了衙門,卻靜悄悄的沒有一個人。原來,早衙散了,辦公人員都去吃早飯。到哪裡去吃呢?書中沒有交代,但卻寫到何濤不明白其中原因,便到衙門對面的茶肆裡去打聽。此時,才是早上九十點鐘,茶肆早就開張營業了。有些地方有喝早茶的習俗,其實,早在北宋時期,山東地界就流行喝早茶了。這便是《水滸傳》提到的北宋時期“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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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雷橫在靈官殿捉了劉唐,押進晁蓋莊上,此時,天還沒有亮,晁蓋便吩咐擺酒招待雷都頭。這麼一大早,哪裡能炒菜?晁蓋總不能拿剩菜招待客人吧。所以,雷橫吃的,大概應當是熟食。雖然東溪村有沒有城市中的食品加工店,施耐庵沒有寫,但這樣的飲食習俗也影響到了鄉村。備些熟食,即取即食,臨時來個客人,隨時都可喝上幾杯。書中這樣的情節還真不少。

鄆城縣中,也有專門從事食品加工的從業人員,宋江的耳目唐牛兒便是專賣糟醃的。這回書中,還寫到宋江夜裡去了閻婆惜家,閻婆點上燈,去巷口買了熟菜,招待宋江喝酒。鄆城縣中,也時興夜市,大晚上的還能買到熟菜。

宋江這晚就在閻婆惜處歇了,閻婆惜不理他,自覺沒趣,五更時就出了門。宋江出門後,便遇到了王公,賣餛飩的王公一見宋江,便立即盛了一盞醒酒二陳湯。說明,王公早就打理完畢,湯都做好了,準備趕早開張發市。

這幾個細節表明,《水滸傳》中的飲食描寫,非常符合北宋時期的實際情況,施耐庵對此研究得十分詳細。

書中極少寫食物加工的情節,彷彿只有兩三處提到這件事。第一處是魯智深吃狗肉,寫明瞭店家鍋裡煮著一隻狗。還有一處就是吳用到石碣村說三阮撞籌,“阮小七便去船內取將一桶小魚上來,約有五七斤,自去灶上安排,盛做三盤,把來放在桌上。”晚上,吳用出錢,還買回些生牛肉,估計又是阮小七掌勺,炒熟了下酒。魯智深經常在菜園裡與張三李四們喝酒,豬羊都是自己殺的,自然,也就在菜園子裡烹製了。至於山寨中的宴席,那就得自己置辦了。不過,其中也肯定備有熟食。要不然,說擺宴席就擺宴席,臨時宰牛殺羊,得多費功夫。

可見,當時的熟食業應當是百姓日常生活中主要的食物,但凡生活上過得去的,家中都備有熟食。即便臨時來客,無論早晚,都能在很方便的地方能夠買回一桌熟菜。《水滸傳》與《東京夢華錄》所反映的情況,是完全一致的。不僅酒店業很發達,酒店業也帶動了飲食加工業,同時,那時必定也有很多“快遞哥”,挨家挨戶的送外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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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在《水滸傳》中的精彩表現

除了吃肉,便是喝酒,飲食文化中,怎麼能少得了酒呢?《水滸傳》中酒量最大的是魯智深和武松。花和尚曾經在五臺山半山亭一口氣喝下一桶酒,後來,又在吃狗肉時,喝了十幾碗酒。武松的酒量也相當驚人,景陽岡打虎之前,就喝了十五碗。醉打蔣門神,一路喝下來,起碼也是過了十幾個酒望,卻只喝得七八分醉。武松喝酒很猛,買酒也是很誇張。殺嫂之前,士兵們除了賣些食物外,還買了一擔酒。

這兩人到底能喝多少酒,誰的酒量又最大呢?卻說魯智深請史進、李忠喝酒時,一上來便先叫打四角酒,喝完了恐怕還得另打。武松過白虎莊時,先喝了三分酒,進孔明孔亮酒店後,便又喝了四角酒。

《周禮·考工記·梓人》中說:“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觶,四升曰角,五升曰散”。那麼,一角酒就是四升酒。一升大約就是800ml,四角酒大約就是三斤二兩。問題是,武松他們喝的酒究竟是什麼樣的酒,假若是米酒,那就不怎麼厲害了。以我的推測和考證,武松喝的基本上是燒酒,而魯智深則大多喝的是米酒。

東漢時期,就有了簡單加工的燒酒,大約能到25-35度。李時珍說,燒酒自元代才有,但他又說:“其法,用濃酒和糟入甑,蒸令氣上,用器凡酸壞之酒,皆可蒸燒。”這種釀酒法,洪邁的《夷堅志》中也有記載,說的是有人因為釀造燒酒,跌入火窖之事。米酒是不需要燒製的,也就不存在有人失足落入火窖的事故了。而據大量的出土文物表明,金國人就大量的釀造燒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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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智深、武松喝的不是燒酒而是米酒,那還算什麼梁山好漢,現在一人一次能整下一箱啤酒者,並不是什麼稀奇事。所以,武松在景陽岡下、孔明孔亮莊上喝的酒,以及魯達在潘家酒樓要的酒、吃狗肉時灌進去的十幾碗酒,就應當是燒酒。而魯智深半山亭上的狂飲,武松醉打蔣門神途中在村子酒望中不斷喝的酒,恐怕就是米酒了。

書中寫這兩個佛門弟子喝酒,酒量方面是沒有高下之分的,而且,兩人喝完酒就要鬧事。酒,便成了《水滸傳》中江湖草莽殺人放火的催化劑。魯智深、武松上了二龍山之後,施耐庵便再也沒有寫這兩人狂飲爛喝,兩個殺人不眨眼的魔頭,似乎就此放下屠刀,除了打仗外,再也沒有殺人的記錄。

燒酒工藝比較複雜,一般的村寨酒坊是釀造不了的。而且,米酒成本低價格不貴,適合大多數人享用。這一點,智取生辰綱的故事就可以佐證。白勝是安樂村人,他挑到黃泥岡上的酒就是米酒,甜的可做解渴用。喝米酒當然不完全能夠解解渴,估計白勝的這擔酒有可能加了“冰”。《東京夢華錄》中就有記載,說北人善以冰雪藏物,六月天時,東京街頭竟然有“冰棍”賣。

從黃泥岡這兒起,《水滸傳》中的酒就賦予了特殊含義,成了一種道具,專寫梁山好漢以酒來坑人。

張青、孫二孃、李立、朱貴、朱富等人都曾經在黑店中往酒裡參蒙汗藥,不知害死了多少江湖好漢和過往客商。這其中最精彩的故事,就是武松與孫二孃之間的以酒鬥智。這場精彩的智鬥,導致的結果,便是武松成了二龍山的頭領,梁山中的好漢。看來,《水滸傳》中的酒,也成了聯絡情感,召喚英雄的一大媒介,梁山好漢一見面,就是喝酒,隔三差五的大排筵席慶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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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梁山好漢以酒為媒介,齊聚梁山聚義而外,市井江湖也是如此。魯達在渭州城的時候,經常賒欠茶肆、酒樓的賬,很多讀者都認為,魯達不講理,店家們怕他,誰敢不賒。

後來,魯智深在五臺山半山亭上強喝了別人一桶酒,也是沒給錢,而是讓別人到寺裡討要。這豈不是強搶嗎?

其實,施耐庵沒這個意思,除了體現魯達豪爽有信用外,酒店與客人的關係在北宋時期確實如《水滸傳》寫的那樣。還是舉《東京夢華錄》來解讀這個情節:

其正酒店戶,見腳店三兩次打酒,便敢借與三五百兩銀器。以至貧下人家,就店呼酒,亦用銀器供送。

這段記載說的是,坐店經營的酒家,只要有人買上三次酒,便敢借出價值三五百兩銀子的酒具。貧民家叫外賣酒,也是以銀酒具配送。魯達在渭州城經常出入酒店,肯定有這方面的信譽,半山亭喝酒,則是以五臺山文殊院的信譽做的擔保。

北宋時期市場繁榮,信譽是強有力的保障。《水滸傳》通過賒賬的方式,真實的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現狀,當時的北宋,擁有淳樸的民風和良好的社會信譽。遺憾的是,這麼好的一個時代,竟然讓宋徽宗玩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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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傳》吃喝有寓意

《水滸傳》主要是寫梁山故事,而且,側重於上山之前,一百單八將在最後一回書才完成大聚義。因而,他們與江湖、百姓交集的故事還是重頭戲。書中寫梁山好漢大塊吃肉,大碗喝酒,自然也與老百姓息息相關。

卻說金二在趙員外外宅招待魯智深,帶著一個小廝去了街上買菜,金老買回來的熟食共有這麼幾樣:鮮魚、嫩雞、釀鵝、肥鮓、時新果子。武松請四鄰喝酒,給潘金蓮錄口供,買回來的菜是豬首、一隻鵝、一隻雞、一擔酒,和些果品。吳學究在石碣村請三阮喝酒,吃的是牛肉、大雞。林沖發配滄州之前,張教頭在城外酒店給他餞行,“酒盞,菜蔬、果品、按酒都搬來擺了一桌”。

這幾個情節,都反映了當時北宋老百姓的日常飲食,是十分普通的家常生活。雖然不及宮廷那般鋪排,但畢竟有肉有酒,有蔬菜果品,施耐庵給普通百姓安排的菜品,基本上能入《東京夢華錄》所列舉的食譜菜單。洪邁在《夷堅志》中,也有寫到百姓家餐桌的菜品,大致也是“羊一槃(盤)、豬一槃(盤)、鴨雞各一槃(盤),凡四品”。

北宋的老百姓在吃肉方面,與宮廷、官僚們是大有區別的。宮廷肉食主要是羊肉,一日要殺羊兩三百隻,原則上不上豬肉。李燾《資治通鑑長篇》中說,皇宮飲食不異樣,是趙家的家法:“

飲食不貴異品,御廚止用羊肉,此皆祖宗家法所以致太平者。”吃羊肉竟然也能吃出個天下太平來,可見北宋時期為何對飲食文化如此看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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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則極少有吃羊肉者,主要是價錢問題,雖然市場上也賣羊肉,但基本上是“賣貴細下酒,迎接中貴飲食”。所以,《水滸傳》中,老百姓便極少賣羊肉待客,因為,書中的客人大多是梁山好漢,“中貴”者極少。

梁山好漢中,也有家道殷實之人,這便能經常吃到羊肉了。比如史進就在中秋節時,殺羊招待少華山的好漢。不過,自此之後,史進的家財沒了,九紋龍也很難再吃到羊肉了。

好漢們做了山大王,銀子容易得,這時,不僅殺牛,也要宰羊了。王倫迎接晁蓋等人上梁山時,便宰了兩頭黃牛、十個羊、五個豬。梁山是大山寨,又有柴大官人贊助,一次殺十個羊不值什麼。此時,李忠、周通的桃花山便小氣得多,接待魯智深時,也只是“椎牛宰馬”的,羊都捨不得殺一隻。

施耐庵在飲食方面的備細,其隱喻也是凸顯兩極分化,宮廷百官的奢靡,與百姓的簡樸,似乎也是導致盜賊蜂擁的一大緣由。老百姓以豬肉為主,梁山好漢則經常吃牛肉,最為奇葩的是魯智深還吃了一回狗肉。宋徽宗屬狗,曾經下令禁吃狗肉,施耐庵寫魯智深吃了狗肉,便是針對宋徽宗的。

施耐庵寫飲食,不是為了介紹北宋徽宗時期的飲食文化,而是力求寫準確,為書中的人物、故事服務,隱含《水滸傳》所要表達的主題。

朝廷官員們“水路俱備”,普通百姓與江湖人士幾乎也是水裡、陸地、天空,能吃的也都吃到了,但所包含的菜品檔次,以及烹製技藝卻完全不同。民間吃喝沒有宮廷中那般講究,但卻也是煎炒烹炸滷醃,應有盡有,北宋時期的烹飪技藝,一定也是很高的。


舌尖上的水滸:施耐庵筆下的北宋飲食文化


第一回書中,寫到史進叮囑獵戶李吉時不常的送些獐兒、兔兒的野味來。這個細節,也符合史料記載,當時的蔡京就喜歡吃鵪鶉,而且只喝湯,一次要斬殺幾百只。幾百只鵪鶉熬成湯,這等吃法,對烹飪技術要求也是極高的。宮廷百官如此鋪張,似乎也是北宋朝政腐敗,百姓揭竿的原因。所以,施耐庵寫史進要吃野味,便引出了少華山的朱武、陳達、楊春的故事,梁山好漢造反聚義便正式在書中開場了。

書中不僅寫了百姓餐桌上的食物,還不厭其煩的寫山大王們的宴席。梁山之上,動輒殺豬宰羊,屠牛殺馬,大排宴席。未上梁山之前,好漢們更是誇張,一到江湖酒店,便大叫切幾斤牛肉來。於是,吃牛肉便成了好漢們的標誌。

悉數《水滸傳》中的飲食,尤其是在吃肉方面,多以牛肉為主。豬肉雖是主要肉食,時不常的寫到,但為了主題需要,施耐庵便鉚足了勁的寫吃牛肉。為什麼呢?北宋規定,不是不允許殺牛嗎?施耐庵為什麼寫那麼多吃牛肉的情節呢?

其實,不僅是好漢們要吃牛肉,很多“良民”家中也以牛肉款待客人。

第一回書中,八十萬禁軍教頭王進,為躲避高俅報復私走延安府。路過史家村時,因天晚投宿到史進家。史太公十分仁善厚道,很客氣的接待了王教頭。當時,史太公就讓莊客托出一桶盤,四樣菜蔬,一盤牛肉,鋪放桌上。魯智深前往大相國寺,路過桃花村的時候,劉太公也是以牛肉接待。

史太公與劉太公都是很守本分的鄉下財主,說白了,不過就是個地主,算不上歹人強人。地主雖然不用自己耕地,但如果不靠土地過活,也就不成其為地主了。這兩個太公竟然也拿牛肉來款待客人,是不是如有的觀點所講的,這些地主老財們也專門與朝廷作對,不讓殺牛,老子偏要殺呢?


舌尖上的水滸:施耐庵筆下的北宋飲食文化


《水滸傳》中寫吃牛肉合理嗎

施耐庵確實有不讓殺牛,老子偏要殺的寓意,但卻不是為了表達地主老財,以及梁山好漢具備了造反精神,而是另有寓意。

上文講到,史太公、劉太公以牛肉待客,是需要與前後情節來對看,才能明白施耐庵為何這樣寫。

史太公初見王進,不知底細,此人到底是何方人氏,這麼晚了來投宿,有沒有歹心呢?劉太公也是一樣,魯智深一臉兇相,五臺山的和尚與市井鐵匠鋪的待詔都有幾分懼怕,何況沒見過什麼世面的鄉間財主。

卻說王進在史太公家住了一段時間,治好了母親的病便要啟程。偶然的機遇,王進對史太公說出了自己的真實身份。這時,史太公再請王進吃飯時,餐桌上便沒有牛肉了。史太公叫莊客殺一個羊,安排了酒食果品之類,就請王進的母親一同赴席。王進是八十萬禁軍教頭,史太公很是敬重,又有意讓他教史進武藝,所以,以羊肉這等硬菜相款。

劉太公的家業沒那麼大,在魯智深說願意為他女兒解除桃花山強盜逼親之厄後,便拿出一盤熟鵝,讓魯智深喝下了二三十碗酒。

從這兩個橋段來看,招待疑似歹人,或者來路不明之人,便用牛肉。招待好人,或者身份明瞭之人,有求於人,就不大會上牛肉來待客了。因而,《水滸傳》的牛肉不是給“好人”吃的,“好人”便不吃牛肉。


舌尖上的水滸:施耐庵筆下的北宋飲食文化


史太公死後,史進接班做了村長。這天,偶然從李吉嘴裡得知少華山有一幫強盜,便開始做戰鬥準備。這天,史進“叫莊客揀兩頭肥水牛來殺了,莊內自有造下的好酒……,去請這當村裡三四百史家莊戶,都到家中草堂上序齒坐下。”史大郎召集開會,是做戰前動員,隨時準備與少華山草寇打仗。這場牛肉宴之後,陳達果然前來“借路”,從而,引發了史進造反。史進是梁山第一個出場的好漢,他的造反,意味著梁山好漢的大聚義從此開始,《水滸傳》故事便要進入梁山時代了。

所以,吃牛肉在《水滸傳》中還寓意了造反的意思。至於武松景陽岡下切三四斤熟牛肉下酒,以及梁山之上動輒殺牛宰馬,寓意也是如此。武松若沒有打虎這件事,恐怕就回清河縣了,也不會在陽穀縣遇到哥哥武大郎,後面的故事會怎樣,也就未可知了。何況,這件事情還照應著十字坡,這家黑店卻是以人肉充作牛肉,都是作奸犯科的勾當。梁山好漢就不用說了,殺牛宰馬的,他們本來就是一夥“反賊”。

《水滸傳》中如此寫吃牛肉,寓意的就是造反,造誰的反?以《水滸傳》的歷史背景來看,當然是造宋徽宗的反。但是,北宋時期真的禁吃牛肉嗎?

從《東京夢華錄》當中看,當時確實沒有人吃牛肉,牛主要是從事運輸和農耕。這兩個用途都很重要,南方缺少馬匹,以牛運輸物資,牛車是主要交通工具。宋徽宗死後,他的遺骸就是用牛車運抵臨安的。

但是,施耐庵寫殺牛、吃牛,更主要的是寓意元朝的統治破壞了中原農耕文明,是反元主題的隱寫。所以,《水滸傳》中一遇大事之前,很多地方都是有先吃牛肉的情節。即便是鄉村之中,殺牛吃牛肉更是如此,地主老財竟然也殺牛了,難道梁山好漢還愁吃不到牛肉?靠土地過活的農民都殺牛,農耕文明還在哪裡?金聖嘆說,《水滸傳》故事“立乎元,指乎宋”,吃牛肉這件事也是一樣。同時,也有“立乎宋,指乎元”的寓意。那麼,施耐庵以吃牛肉時指乎元,這件事立得住嗎?


舌尖上的水滸:施耐庵筆下的北宋飲食文化


《宋刑統》規定:“今後應有盜官私馬牛雜畜而殺之,或因仇嫌憎嫉而潛行屠殺者,請併為盜殺。如盜殺馬牛,頭首處死,從者減一等”。確實,殺牛殺馬都是犯法的,施耐庵偏寫吃牛肉,殺牛馬,難道不是與《宋刑統》作對嗎?

問題是,《宋刑統》規定的是“盜”牛馬雜畜而殺者,才以罪論。鄉鄰間有仇,殺仇家的牛馬雜畜,也視同盜殺,一併論罪,首犯還要殺頭。律法講得很明確,不僅是殺牛,盜殺馬及其他雜畜,也是有罪。假如以不能殺牛來對待《水滸傳》中的吃牛肉,那麼,其他雜畜也是不能殺的,自然也就不能吃了。這樣一來,《東京夢華錄》中記載的飲食文化也都要被懷疑了,書中所列舉的肉食,很多都在雜畜之列呢。

所以,施耐庵寫《水滸傳》梁山好漢吃牛,其實並不違背律法,當然“立得住”。《宋刑統》的規定還是比較合理的,牛也有生老病死,三災六禍的。農村殺牛基本上是牛還有氣的時候下刀子,否則,牛血嗆死,牛皮也剝不下來。因而,不能說北宋時期一概不準殺牛。既然如此,《水滸傳》中寫吃牛肉,當然也講得通了。

本文從諸多方面,雜七雜八的講了一個“舌尖上的水滸”故事,施耐庵精準的描述,巧妙的賦予其中的含義和時代背景,都是為主題服務的。尤其是在吃牛肉的故事中,寓意了反元主題,也是《水滸傳》中的一個深刻寓意。

最後,講一個洪邁《夷堅志》中的故事:

秀州人盛肇,居青龍鎮超果寺,好食牛肉,與陳氏子友善。陳嘗遣僕來約,旦日會食。視其簡無有是言,獨於勻碧箋紙一幅內大書曰:“萬物皆心化,唯牛最苦辛。君看橫死者,盡是食牛人。”肇驚嗟久之,呼其僕已不見,旦而詢諸陳氏,元(原)未嘗遣也。肇懼、自此不食牛。


舌尖上的水滸:施耐庵筆下的北宋飲食文化


由此觀之,宋代還是有人喜歡吃牛肉的,吃牛肉也不犯法,只是當時的人們有保護耕牛的意識,阻止殺牛吃牛,並不是法律而是相互間的勸誡和智慧的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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