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淺談明太祖朱元璋所恢復的殉葬陋習是否對各地王府產生影響

在明初的歷史中,殉葬這一上承蒙元的殘酷陋習歷來一直受人詬病。直到明英宗朱祁鎮去世之後,這一陋習才被廢除。本文著重整理在此之前的百年曆史中,明朝宗室之中是否存在制度化的大規模殉葬風俗。

一、太祖高皇帝朱元璋洪武朝

在太祖朝去世的宗室大佬(此處僅指已經成年娶親的皇子、親王),按時間順序分別是魯王朱檀、潭王朱梓、皇太子朱標、秦王朱樉、晉王朱棡。

這5人裡面真正意義上的王妃殉葬,只有死於洪武二十八年三月的秦王妃王氏。王氏是蒙元名將王保保的妹妹,也就是武俠小說《倚天屠龍記》中的趙敏原型。王氏和秦王的婚姻本來就有著很強的政治意味,她的殉葬也更多的是政治因素。

潭王朱梓和王妃於氏一起死於自殺,嚴格意義上來說可以算是一種另類的殉葬。

但除了這兩個特例,包括皇太子繼妃呂氏、晉王繼妃謝氏和魯王妃湯氏都沒有殉葬。呂氏在朱允炆即位後被尊為了皇太后。謝氏死於永樂十八年正月(距晉王去世23年),湯氏則死於宣德八年三月(距魯王去世45年)。

可能有人會說呂氏和謝氏因為有子嗣所以不用殉葬,但魯王妃湯氏也沒有子嗣。魯王朱檀的獨子朱肇煇的生母是戈氏,而且在洪武二十三年湯妃之父信國公湯和染病之時,朱元璋曾經

“命其女魯王妃歸寧侍疾。”(《明太祖實錄-卷二百四十》)說明朱肇煇的養育任務也不完全在湯氏的身上。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在太祖朝宗室之中沒有制度化的殉葬風俗。

太祖朱元璋去世後,皇太孫朱允炆即位。在他短短四年的在位時間內,只有湘王朱柏攜王妃吳氏一起因殘酷迫害而自殺。但是考慮到朱允炆在祖父死後毫不猶豫地執行洪武朝後妃的殉葬計劃來看,建文帝對這個風俗是持明顯的支持態度。

淺談明太祖朱元璋所恢復的殉葬陋習是否對各地王府產生影響

電視劇《江山紀》中陳寶國老師的朱元璋扮相

二、太宗文皇帝朱棣永樂朝

在太宗朱棣永樂朝去世的親王有:韓王朱松、秦王朱尚炳、伊王朱㰘、郢王朱棟、唐王朱桱、安王朱楹、肅王朱楧、蜀王朱椿、楚王朱楨、秦王朱志堩和遼王朱植。

對於這些案例,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王妃沒有在親王死後殉葬:

韓王朱松的王妃馮氏一直活到了景泰二年正月,此時距離朱松去世已經45年。而且朱松死在南京,墓地也在南京。馮妃去世後,韓王朱徵釙曾請求朝廷量賜人力送其附葬曾祖考韓憲王墳園。景皇帝朱祁鈺以“路遠人難”予以拒絕。

秦王朱尚炳的王妃劉氏一直活到了正統四年十二月,此時距離朱尚炳去世28年。

唐王朱桱死於永樂十三年八,而王妃吳氏則死於永樂十六年七月。吳妃有兩個兒子,一個是唐靖王朱瓊烴、另一個是唐憲王朱瓊炟。

安王朱楹死於永樂十五年八月,王妃徐氏則死於正統十四年六月,此時距離朱楹去世已經33年。安王妃也無子,但也沒有殉葬,可能因為她是魏國公徐達的女兒,朱棣皇后徐氏的妹妹。

肅王朱楧死於永樂十七年十二月,王妃孫氏則死於永樂二十一年七月。孫妃無子,也沒有殉葬。

遼王朱植的王妃郭氏死於正統四年二月,此時距離朱植去世已經16年。另外提一句,郭妃是武定侯郭英的女兒。

2、王妃死於親王去世之前,或去世時間未予記載:

繼任秦王朱志堩的王妃在《明太宗實錄》上沒有記載,考慮到朱志堩去世時年僅21歲,可能當時尚未冊妃。

伊王朱㰘的王妃是左都督劉貞的女兒劉氏,永樂三年十一月成親。《實錄》中沒有記載劉氏的結局,難以揣度是否殉葬。

蜀王朱椿死於永樂二十一年二月,他的王妃是涼國公藍玉的女兒,《實錄》上沒有記載她的結局,不清楚是不是在藍玉案的時候一起被處理了,但肯定沒有殉葬。

楚王朱楨的王妃王氏是定遠侯王弼的女兒,但並沒有受到其父的牽連,死於洪武三十年十一月,在楚王朱楨之前。

3、王妃在親王死後殉葬:

這種情況只有一例,那就是郢王妃郭氏。郢王朱棟死於永樂十二年十二月,王妃郭氏於永樂十三年正月自殺殉葬。要直到郭氏也是武定侯郭英的女兒,同時她自己還生有女兒,按理並沒有殉葬的需要。當時對於郭妃的記載是:“郭氏慟哭曰:“未亡人無子,尚誰恃?”引鏡寫容付宮人,曰:“俟諸女長,令識母。”遂自經。”從這個角度來看,郭妃的殉葬只是她個人的決定。

綜合以上案例分析,永樂朝延續了洪武朝的習慣,並沒有對宗室有殉葬的要求。

淺談明太祖朱元璋所恢復的殉葬陋習是否對各地王府產生影響

《大明風華》中王學圻老師的朱棣扮相

三、仁宗昭皇帝朱高熾洪熙朝

仁宗朱高熾由於僅在位十個月,巧的是在這十個月中也沒有發生宗室去世,因此無法判斷。

四、宣宗章皇帝朱瞻基宣德朝

在宣宗朱瞻基宣德朝去世的親王有:滕王朱瞻塏、周王朱橚、秦王朱志均、唐王朱瓊烴、沈王朱模、趙王朱高燧、蜀王朱友堉和蜀王朱友壎。其中滕王朱瞻塏死於洪熙元年閏七月,當時年僅17歲,尚未成親。

剩下的案例同樣可以分為三類:

1、 王妃沒有在親王死後殉葬:

秦王朱志均的王妃張氏死於成化十七年十二月,距離秦王去世已經56年。值得一提的是張妃和朱志均的成親日期是宣德元年九月,但是一個月以後朱志均就去世了,張妃足足守了56年的寡。

趙王朱高燧死於宣德六年八月,他的第三任王妃翁氏死於正統五年六月,此時距離朱高燧去世已經10年。

2、王妃死於親王去世之前:

周王朱橚死於洪熙元年閏七月,王妃馮氏則在他之前的永樂二十年六月去世。另外提一句,馮妃是宋國公馮勝的女兒,可見馮勝之死也沒有牽連到他女兒。

沈王朱模死於宣德六年五月,王妃張氏在他之前的永樂四年八月去世。

蜀王朱友壎死於宣德九年六月,他的王妃趙氏在朱友壎還是羅江王時候的宣德四年正月去世。

3、王妃在親王死後殉葬:

宣德元年十月,唐王朱瓊烴去世。此前已經選了汝州郟縣人高盤之女為王妃,尚未頒冊。而在聽到朱瓊烴去世的消息後,高氏自殺殉葬。宣宗

“嘉其志節,特命追封唐王妃,賜祭治喪葬悉如禮。”(《明宣宗實錄-卷二十二》)

蜀王朱友堉死於宣德六年九月,王妃李氏、侍姬黃氏皆自經殉葬。宣宗朱瞻基特贈黃氏為蜀王夫人。

在宣宗朝王妃殉葬的案例不但明顯高於永樂朝,而且還得到了朝廷的褒獎。

淺談明太祖朱元璋所恢復的殉葬陋習是否對各地王府產生影響

明英宗朱祁鎮畫像

五、英宗睿皇帝朱祁鎮正統、天順兩朝及景皇帝朱祁鈺景泰朝

在英宗和代宗兩朝去世的親王有:慶王朱栴、衛王朱瞻埏、周王朱有燉、越王朱瞻墉、楚王朱孟烷、梁王朱瞻垍、晉王朱美圭、楚王朱季堄、韓王朱範圯、淮王朱蟾墺、代王朱桂、寧王朱權、岷王朱楩、周王朱有爝、荊王朱瞻堈、趙王朱瞻塙、周王朱子垕、沈王朱佶焞、趙王朱祁鎡、荊王朱祁鎬、蜀王朱悅、楚王朱季埱、伊王朱顒炔、蜀王朱友垓、岷王朱徽煣和代王朱仕壥。由於人數較多,本文不再一一羅列,只想指出一點,那就是殉葬的風氣有了極大的抬頭。

正統三年十月衛王朱瞻埏去世,十一月王妃楊氏哀痛自經。對此官方的態度根據《明英宗實錄-卷四十八》的記載是:“上聞訃,遣中官致祭。諡曰貞烈,與王合葬。”

正統四年六月越王朱瞻墉去世,王妃吳氏以死殉。這次英宗的態度比衛王妃自經更進了一步,根據《明英宗實錄-卷五十六》的記載是:“上聞訃,輟視朝一日。遣中官致祭,諡曰貞惠,命有司營葬。”

景泰五年七月趙王朱瞻塙去世,繼妃邵氏自縊以殉,代宗賜諡曰貞順。

另外朱祁鈺去世的時候,除了已經被廢的皇后汪氏,朱祁鎮把弟弟後宮中其他所有的妃子一股腦兒全都給殉葬了。因此在天順八年正月十六日朱祁鎮彌留之際所說的:“殉葬非古禮,仁者所不忍,眾妃不要殉葬。”和他此前的表現還是有挺大的差別。但無論如何明朝後妃的殉葬在英宗手上被廢除了,他的兒子憲宗朱見深對此也進行了嚴格的執行。在成化十年七月,遼王朱豪墭稱嫡長子朱恩鏋病故,其繼配馮氏、妾曹氏俱無所出,宜令殉葬。憲宗在回覆中對明朝宗室是否有殉葬風俗做了蓋棺定論,原文如下:“先帝上賓,顧命毌令後宮殉葬,可以為萬世法。況王府前此亦未嘗有用殉者。今遼王葬其子乃欲以其婦殉之,何其戾邪?禮部其移文所司啟王勿用殉,遷其婦別室,使無失所。”

(《明憲宗實錄-卷一百三十一》)

通過本文的梳理可以發現,雖然在明初的時候皇宮后妃的殉葬是常態,但是並沒有對宗室王府做硬性規定。從朱元璋時代到朱祁鎮去世前,總共只發生了6起親王妃殉葬案例,其中有些還有特殊原因。

參考資料:《明太祖實錄》、《明太宗實錄》、《明宣宗實錄》、《明英宗實錄》、《明憲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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