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9 釋新聞|眾院通過彈劾特朗普條款,下一步參議院審判如何展開

釋新聞|眾院通過彈劾特朗普條款,下一步參議院審判如何展開

下一步,彈劾案將交付國會參議院進行審判。 新華社 圖

12月18日,美國國會眾議院表決通過兩項針對總統特朗普的彈劾條款,特朗普成為美國曆史上第三位遭眾議院彈劾的總統。根據美國憲法規定,下一步,彈劾案將交付國會參議院進行審判。

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19日報道,眾議院通過的彈劾條款對特朗普總統提出了兩項指控: 濫用職權和妨礙國會。此前,特朗普被指控向烏克蘭提供數百萬美元的軍事援助為籌碼,要求烏克蘭調查其民主黨總統競選人拜登及其兒子。民主黨人表示,這等於濫用總統權力。此外,由於白宮拒絕讓政府官員在眾議院的彈劾聽證會上作證,民主黨人進一步指控特朗普阻礙國會。對此,特朗普堅決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並稱彈劾是“政治迫害”。

根據美國憲法,國會眾議院是唯一有權發起“彈劾”的機構,而參議院被賦予“審判所有彈劾案的唯一權力”,並有權以“叛國罪、賄賂罪或其他重罪和輕罪”對總統定罪。

此前,美國曆史上有兩位在職總統曾遭到眾議院發起的“彈劾”,分別是1868年的安德魯·約翰遜和1998年的比爾·克林頓。兩人的彈劾案在參議院審判中均未過關,得以保全。

參議院多數黨領袖、共和黨人米奇 · 麥康奈爾(Mitch McConnell)在18日投票結果出來後在推特上表示,他將於美國東部時間19日上午9:30在議會發言,談論彈劾特朗普總統的事情。

報道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 · 羅伯茨將主持參議院的審判,參議員將同時擔任法官和陪審團,在聽取眾議院檢察官和白宮方面的律師以及證人的意見後,議員們將進行討論,可以向證人或律師提問,但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羅伯茨大法官,然後再就定罪進行投票。

根據憲法規定,判定有罪和罷免總統需要三分之二的多數票。目前共和黨人以53票對47票的多數控制了100個席位的眾議院,普遍預計彈劾案不會在參議院獲得通過。

然而眼下,彈劾案的下一步走勢將取決於眾議院議長南希 · 佩洛西,她將決定由誰來擔任眾議院的檢察官參加參議院的彈劾審判,以及何時將彈劾案交往給參議院審判。

據美國媒體報道,情報委員會主席亞當 · 希夫和司法委員會主席傑裡 · 納德勒目前被認為是最合適的人選。

佩洛西在18日晚的投票結束後表示,將不會馬上向參議院提交彈劾條款。上述報道稱,有一些民主黨人目前正在呼籲佩洛西暫緩提交彈劾案直到共和黨人同意民主黨方面提出的要求,包括在審判中傳喚民主黨方面希望的證人。

佩洛西說,民主黨將“作為一個集體”就何時向參議院提交這些彈劾案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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