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 曹紅彬獲國家賠償最大願望抓“真凶”

曹紅彬獲國家賠償最大願望抓“真兇”

曹紅彬獲國家賠償最大願望抓“真兇”

曹紅彬和妻子。受訪者供圖

共獲賠273萬餘元;2002年因妻子遭襲,曹紅彬被控故意傷害獲刑15年,今年5月改判無罪

■ “河南曹紅彬‘傷妻案’改判無罪”追蹤

2002年4月,河南男子曹紅彬妻子遇襲,曹紅彬遭到指控,後獲刑15年。2019年5月,曹紅彬無罪釋放,隨後提出1506萬餘元的國家賠償申請。

12月12日,曹紅彬收到國家賠償決定書,他將獲233萬餘元的國家賠償及40萬元的國家司法救助金。曹紅彬說,賠償金到位後會先換個住所。

新京報訊 12月12日,坐了15年冤獄的河南男子曹紅彬領到了233萬餘元的國家賠償以及40萬元的國家司法救助金。2002年,曹紅彬被控故意傷害妻子獲刑,此後他不斷申訴。2019年5月被無罪釋放。

服刑15年堅持申訴不認罪

新京報此前報道,2002年4月20日凌晨2點,河南男子曹紅彬的妻子在自己門店睡覺時遭襲,曹紅彬後被指控和另一女性有私情而襲擊了自己的妻子。曹紅彬最初被指控故意殺人,後罪名變更為故意傷害。值得一提的是,從2002年起,案件曾屢次發回重審。

2006年7月18日,案子經過多次重審後,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曹紅彬因故意傷害罪獲刑15年。曹紅彬堅持申訴,從不認罪。

2019年5月13日,禹州中院重審認為,原審被告人曹紅彬故意傷害被害人的事實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原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不能成立。改判曹紅彬無罪。

曹紅彬向許昌市中級法院申請國家賠償,共計1506萬餘元。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因扣押和查封導致相關財物滅失的損失;以及造成請求人身體傷害大病醫療費、護理費、後期治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此外,還有申請人為應訴、上訴、申訴而發生的鑑定費、律師費、交通費、資料費等。

曹紅彬希望找到當年傷害妻子的“真兇”

12月12日,新京報記者從曹紅彬國家賠償申請代理律師何律師處獲知,曹紅彬已經收到了來自許昌中院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書,曹紅彬共獲得233萬餘元的賠償。

決定書顯示,賠償曹紅彬人身自由賠償金1731035.26元;精神損害撫慰金600000元,共計2331035.26元,“上述國家賠償協議符合國家賠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本院予以確認,本院依據該協議製作國家賠償決定書。此外,決定書中還指出,該院已在曹紅彬居住地即案發地鄢陵縣當地村委會工作人員和有關群眾的見證下,公開向曹紅彬賠禮道歉,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上述義務已履行。

此外,經曹紅彬與河南高院多次協商,最終還獲得了40萬元的國家司法救助金。“其中河南高院提供10萬,許昌中院提供30萬”,何律師表示,雖然結果不盡如人意,然曹紅彬深知無論賠償多少,都換不回15年的自由與青春,只能勉強接受,“我也希望他早日擺脫痛苦,開啟新的生活。”

但曹紅彬還有一樁心事未了,那就是當年傷害妻子的兇手至今沒有找到,“除申請國家賠償外,最大的願望是抓到真兇。”

服刑15年,曹紅彬的兩個兒子都已長大成人,成家立業,對於未能陪伴兒子成長,他很愧疚。曹紅彬的兒子曹龍說,全家人都不相信是父親傷害了母親,“我們每個月都去探監,他出獄時,母親和我們都去接了他。”

日前,曹紅彬已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要求對當年刑事案件進行再調查。禹州市法院出具的《無罪判決書》亦顯示,當年警方在調查此案時,未對曹紅彬口供中反覆提及的,曾在事發地附近看見“人影”一事,進行調查核實。

■ 對話

曹紅彬 怕人指指點點 賠償金到位想換住所

12月12日下午,新京報記者連線剛剛拿到國家賠償決定書的曹紅彬,他表示對結果“勉強接受”,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夠儘快回到正軌。他說,等賠償金到位後,將會換一個住所,重新開始生活,妻子的病情目前也很穩定,希望一家人可以生活在一起。

“勉強接受賠償,不會再進行申訴”

新京報:你已經收到河南高院出具的國家賠償決定書?

曹紅彬:是,今天剛剛收到的,正想著通知你們呢。最終通過協商,國家賠償加上司法救助,我一共獲得了273萬餘元。

新京報:我注意到,你之前提出的索賠金額是1506萬餘元。這273萬餘元的國家賠償,主要包括哪些部分?

曹紅彬:這個結果還是經過多次協商,才爭取到的。你看國家賠償決定書,作出的賠償金額沒有突破,人身自由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都是計算出來的,按照規定,不能超出賠償標準的35%。協商結果是,額外為我提供了司法救助金。

新京報:你對現在這個賠償決定滿意嗎?

曹紅彬:出獄後入院治療的醫藥費都是借的,現在這個生活也很難,經濟上需要救助,所以不太滿意,只能說勉強接受。

新京報:下一步會針對賠償結果進行申訴嗎?

曹紅彬:這個問題,基本沒有了,不想再折騰了,我今年已經54歲了,折騰不動了。

“家人安定下來後,會打工賺錢”

新京報:之前採訪你,你說服刑15年出獄後,身體狀況不太好。現在怎麼樣了?

曹紅彬:我前一陣還在住醫呢。說實話,我出獄後,已經住了幾次醫院了,都是向親戚借的錢。身體不好,也沒法打工。我其實現在還有高血壓、腦血管供血不足和冠心病,離不開藥,慢性病也有,都在注意呢。

新京報:當年事發時,你妻子受傷了,現在她情況怎麼樣了?

曹紅彬:她很好,雖然病不是特別穩定,她是精神分裂症嘛,也住了幾次院,主要是吃藥治療。她現在跟我孩子在一起,生活可以自理,能做飯、吃飯。你要問她當時發生的事,她說睡著了,記不住當時發生了啥。

新京報:未來怎麼規劃的?

曹紅彬:下一步國家賠償到位後,換個住的地方。出獄後家裡氛圍也沒法兒住,我覺得現在的生活不是一個正常的狀態,我出獄後不敢回家,即使回家了,也老是戴個口罩,我怕見人,我怕別人說我是殺人犯,怕別人說我是坐過牢的人,抬不起頭。只要不買東西,我都不出門,怕見人。現在我一直住在妹妹家,平時就是兩邊跑,因為住在這邊處理這些事情方便些,希望可以換個住處。

新京報:身體好些,會選擇去打工賺錢嗎?

曹紅彬:現在這生活,不掙錢不行啊,生活會很難很難。賠償金到位,我跟家人安定下來後,除了吃藥看病,就是找份力所能及的工作,這個是在計劃之中的。

新京報記者 李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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