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 騰勢的“七年之癢”,要堅持、更要換新

說起新能源品牌,現在普通消費者都能滔滔不絕的說出幾個品牌,不過誰才是國內真正意義上的第一個新能源汽車品牌?大多數人或許就含糊其辭了。其實在2010年底汽車“限購政策”出臺之前,這個品牌就已浮出了水面,它就是騰勢。

腾势的“七年之痒”,要坚持、更要换新

將日曆翻回到2010年的3月1日,比亞迪與戴姆勒在斯圖加特簽署諒解備忘錄;同年5月27日,比亞迪與戴姆勒簽署合同,在中國成立深圳比亞迪戴姆勒新技術有限公司;兩年後的北京車展上,騰勢DENZA概念車正式亮相;2014年4月,騰勢首款純電動車型正式亮相,同年9月正式上市發售。

在上市後的4年裡,騰勢不斷磨練自己的“內功”。針對消費者最為關切的“續航焦慮”,騰勢電動車從最開始的300公里提高到400公里,直到提升至500公里;針對電動車的碰撞安全性,騰勢依據燃油車的測試標準,獲得了國內首款C-NCAP碰撞5星的電動車(2014年7月);針對電動車的極度低溫表現,騰勢是國內首個做電動車冰雪測試的品牌(2017年2月);針對電動車在高原地區的駕駛體驗,騰勢同樣又是第一個將產品搬到青藏高原做測試的(2018年4月)。

前面提到的幾個首次和第一,並不是產品營銷所需,而是真的需要對產品性能、尤其是消費者心存疑慮的諸多問題做出的回答。按道理,一直在產品技術層面不斷打磨前行的騰勢,應該換來的是“盆滿缽滿”的銷售業績,怎奈何事實並非如此。

大部分消費者對汽車這個特別的日常消耗品,從曾經的“老三樣”到後來的“新三樣”,逐步過渡到對主流汽車品牌的認知、對車輛駕駛樂趣的瞭解和追逐,這個過程(上世紀90年代-2010年前後)不過才20年左右的時間。以電動車為代表的新能源產品的進場,勢必要經歷市場的嚴苛考驗。電動車知識的科普、產品力的認知、口碑印象的初期積累,自然就落在了以騰勢為代表的新能源弄潮兒頭上。

任何全新產品在上市初期的銷量都不能和成熟產品的數據做對比,這是客觀事實。2014年9月上市發售,2015年全年銷量2800臺,2016年2287臺,2017年成為了騰勢歷史銷量最高的一年,總計4713臺。隨著政策對新能源汽車的扶植,以新話題、新設計、新科技的新勢力造車的湧現,給市場提供新鮮血液的同時,也加劇了對騰勢的挑戰。騰勢的致命問題顯現出來,跟不上時代審美的整車設計,自然帶不來流量和銷量。

騰勢近3年銷量數據

<table><tbody>
2017年
2018年2019年1月0
0
93
2月7303
3月250
027
4月166
2876
5月83
155
1859
6月384
175
1017月58
149
08月560
42
0
9月402
89
010月664
3
011月894
190
-12月1179
884-總計(輛)47131974
2089
/<tbody>/<table>

堅持,是騰勢品牌生存發展的充要條件,但並不是唯一的。

如果說騰勢以前更多是依靠比亞迪、戴姆勒股東雙方“輸血”存活,那現在的騰勢則要憑藉自身的本事去延續品牌價值,它必須這樣做,也只能這樣做。

在本次廣州車展上,全新騰勢X與公眾正式見面,也公佈了售價區間,插電混動車型售價28.98萬元-31.98萬元純電車型售價31.98萬元-35.78萬元。姑且拋開新車售價不聊,單就騰勢品牌來說,打造一個全新的樣子,這對設計師的挑戰非常高。

腾势的“七年之痒”,要坚持、更要换新
腾势的“七年之痒”,要坚持、更要换新腾势的“七年之痒”,要坚持、更要换新
腾势的“七年之痒”,要坚持、更要换新腾势的“七年之痒”,要坚持、更要换新
腾势的“七年之痒”,要坚持、更要换新

在這個既要內涵,更要顏值的時代,騰勢X的量產車大量採用曲線、曲面來代替傳統汽車設計中的直線、稜角元素,令它和概念車的相似度超過90%,更符合目前奔馳的產品設計潮流。從設計上開始做品牌歸屬感的騰勢X,可以說是迴歸“正道”的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騰勢X插電混動車型、純電車型在整體風格上統一,兼具辨識度,同時它們之間也存有明顯的特點區分。

腾势的“七年之痒”,要坚持、更要换新
腾势的“七年之痒”,要坚持、更要换新腾势的“七年之痒”,要坚持、更要换新
腾势的“七年之痒”,要坚持、更要换新

寫在最後:

從2012年騰勢DENZA概念車亮相到此次廣州車展騰勢X量產版的正式發佈,7年時間,騰勢的發展一波三折。今年7月1日,北京梅賽德斯-奔馳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正式負責騰勢部分業務的運營,包括銷售、市場營銷及品牌傳播、客戶服務、網絡發展等,這是影響騰勢自身發展中除“顏值問題”之外,最重要的一環,只有真的把騰勢當作“親兒子”去培養,之前存在的困難才有解決的可能性。至少目前,“顏值”、“內涵”、“舞臺”已基本具備,剩下的就要回歸到嚴酷的市場競爭中去廝殺了,結果如何,只有交給時間去檢驗。

(圖/文 網通社 霍弘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