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精功科技(002006.SZ)董事會通過了關於光伏裝備融資租賃客戶破產重整償債方案的議案

精功科技(002006.SZ)公佈,2019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2018]魯05破28-55號、[2019]魯05破1-29號)和山東大海集團有限公司等五十七家公司管理人(“管理人”)發來的《山東大海集團有限公司等五十七家公司合併重整計劃(草案)》。根據《公告》及《重整計劃(草案)》,包括公司光伏裝備融資租賃客戶山東大海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大海新能源”)在內的山東大海集團等57家企業已向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破產重整並獲法院受理,法院裁定57家公司合併處理,指定北京大成(濟南)律師事務所為管理人,並於2019年11月25日召開債權人會議,審議《重整計劃(草案)》等事項,並要求普通債權人須於2019年11月25日前對《重整計劃(草案)》提出的普通債權清償方案進行選擇確認。

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開了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光伏裝備融資租賃客戶破產重整償債方案的議案》。根據《重整計劃(草案)》,基於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考慮,對公司申報的並經管理人認定的2632.06萬元普通債權超過10萬元的債權部分,同意按《重整計劃(草案)》提出的普通債權清償方案二的方式處理(現金清償+未獲現金清償部分36%選擇信託計劃)。即:債權本金中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部分按照100%的清償率一次性現金清償,清償時間與普通債權主債權本金超過10萬元的債權部分一致;普通債權本金中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普通債權主債權本金金額10%的比例在2019年12月31日前以現金清償;未獲清償部分按照36%的比例選擇信託計劃I,實質通過以資抵債方式實現債權的綜合受償,其餘未獲清償部分的債權,債務人不再清償。

大海新能源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故此次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上述事項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即可實施。

格隆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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