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80%的會計感到困擾的養老金、禮品、獎金、培訓等個稅問題終有解

80%的會計感到困擾的養老金、禮品、獎金、培訓等個稅問題終有解

01親屬之間無償轉讓股權,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答:親屬之間無償轉讓股權是否徵稅,需區分情形。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十三條的規定,如果符合以下情形的無償轉讓股權,可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係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除以上情形外的親屬之間股權轉讓,若申報的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可以核定其轉讓收入並計徵個人所得稅。

02個人轉讓股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的方法有哪些?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十四條規定:主管稅務機關應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一)淨資產核定法

股權轉讓收入按照每股淨資產或股權對應的淨資產份額核定。

被投資企業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採礦權、股權等資產佔企業總資產比例超過20%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納稅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6個月內再次發生股權轉讓且被投資企業淨資產未發生重大變化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上一次股權轉讓時被投資企業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此次股權轉讓收入。

(二)類比法

1.參照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收入核定;

2.參照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企業股權轉讓收入核定。

(三)其他合理方法

主管稅務機關採用以上方法核定股權轉讓收入存在困難的,可以採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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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個人領取的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養老金收入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規定:“四、個人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監會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財稅〔2018〕22號)的規定,領取的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養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稅,其餘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由保險機構代扣代繳後,在個人購買稅延養老保險的機構所在地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五、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04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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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北京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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