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酒后“挪车”被扣驾驶证6个月 罚款1000元记12分】

3月28日14时许,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三中队接到报警,在大赵家老李火锅店门前一辆轿车倒车时与另外一辆SUV发生剐蹭,轿车驾驶人涉嫌酒驾。

现场报案人李某称,他发现有人正在用手擦拭他停放在自家门前的丰田SUV左后保险杠,保险杠被蹭掉一大片车漆,而旁边的悬挂粤GE52**轿车正倒车准备离开,李某赶紧将车拦下,当发现驾驶员袁某一身酒气时,就赶紧报警。三中队民警认真勘查现场后,排除了袁某驾车剐蹭李某车辆的可能。而袁某涉嫌酒驾,民警依法测得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5mg/100ml。

据袁某交代,重庆公司总部派自己来烟台工作。当日中午和几个同事在火锅店吃饭。因为一个不友好的眼神,在酒精的刺激下和邻桌几个农民工争吵起来,后又动手,双方打斗过程中,冲出火锅店。袁某也不知是谁在SUV车上踹了一脚,把车漆踢坏了,而当自己驾车离开现场时,被车主拦截下来。

三中队民警当场对袁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依法扣留了袁某的机动车驾驶证,袁某也将面临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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