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户主是贫困户,那么其他子女也算贫困人口吗?

我心依旧1199


下面由我这个乡镇狗为你回答。

本人在国家重点贫困县的乡镇工作,所有的工作都以精准扶贫为核心,我们也每天围绕贫困户打转,从2014年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以来,政策得到逐步的明确和完善。题主的问题,已十分清楚,下边为你回答:

一、精准扶贫识别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整户识别”原则,以家庭实际人数(此处为重点,是以实际人口为准,不是以户口簿人口为准,切记)为准,确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做到“应纳尽纳、应录尽录、应扶尽扶”。

二、家庭实际人口的界定: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超过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但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等)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外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家庭常住人口。

如何理解呢,简单点说,就是只要经济生活在一起(大家共同支配收入,一口锅里吃饭)那就算实际居住人口。

这样,题主问题也就解决了,户主是贫困户,他的子女不一定是贫困人口。简单举例:1.有女已经外嫁,户口未迁出,不应算作实际居住人口,不能进入贫困人口。2.有子已分户,实际自成家庭单独生活,不算实际人口,不能进入贫困人口。3.有子已入伍当兵,或入狱,不算实际人口,不能进入贫困人口。4.户主和其子一起生活,其儿媳嫁入又未迁户口进来,因实际居住,应算作实际人口,纳入贫困人口。题主根据以上,分类即可知道户主贫困户,其子女是不是应纳入贫困户了。

同时,目前居民户口,不能纳入精准扶贫。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政府工作、职场领域问题,欢迎关注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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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是按照整体入户,不计算单人,主要是下面这四种:

1、低保户

2、特困人员家庭

3、孤儿

4、乞讨人员

当下确实很多不满足条件的人种种原因挂上了这个头衔,还怡然自得,只能说监管还有待提高啊。

我们户头是特困,那么作为子女的我们也算是的

拿我举例吧,在高中时候家里就是是特困家庭,我记得好像有点钱补贴,其他的就不是很清楚了,当时自己也不像现在懂得去体谅父母,理解家庭。后面考上大学了好像去申请助学贷款,足足跑了两个多星期贷下来3千多块,第二年还得重复这样,后面就没有再去申请了。大学时候申请过助学金,总之也还是感谢国家的支持吧,前几年也摘了特困户这个帽子,自己现在出来工作了,让国家吧资金给予更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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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证件上有几个人,就算在其中了

我家农村的就是贫困户,吃的是低保,不过自从我2012年买了辆摩托车后就没有低保了

我家里面只有我和我爸两个人

所以就是贫困户吃的低保

以前我看过我爸的贫困户低保证件,证件上面是两个人,应该也是包括我了的

我以前在读书的时候认识的同学,他家是城里的,他们家都那么有钱都还是吃的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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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户主是贫困户,那么其他子女也算贫困户吗?

这个问题涉及到贫困户对象的鉴定,在精准扶贫过程中,贫困户识别是以整户识别的,整户的标准是以户籍为原则的,也就是贫困户户籍卡上有几人,建档立卡扶贫系统里家庭成员就是几人。那么如果户主是贫困户,他的子女是否都算贫困户呢?对于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


第一种情况,如果贫困户子女都是未成年子女且户口都在户主名下,那么其子女肯定都算贫困户;但如果女儿已经出嫁,虽然户口没有外迁,也不能算入贫困户家庭成员里面了。

第二种情况,如果贫困户的子女是户口迁出的在校学生或义务兵,也要算入贫困户家庭成员里面。

第三种情况,单独立户老人是贫困户,但其法定赡养人子女都分别立户,这种情况下需要选择一个法定赡养人子女家庭一并纳入识别范畴,共同识别。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我是【村官阿丽】头条号三农领域创作者、基层一线扶贫人员,我希望与大家一起交流三农问题,探讨扶贫新策,欢迎大家的关注!


村官阿丽


对于这个问题应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

一、贫困户的准入条件。2014年是国家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的开始之际,贫困户是以户籍人口整户识别的,按照“八不进”原则进行精准识别。

“八不进”原则包括:

一是有配偶、子女在机关或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有固定收入且收入稳定的。

二是本人或家庭成员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的。

三是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

四是家庭中有齐备的高档电器,或有除残疾人代步车、农用三轮、四轮、手扶车之外的其他机动车辆。

五是家庭中有工程机械或有子女上高档私立学校的、自费出国留学的。

六是两年以上不在本村居住且务工经营有稳定收入和居住条件的,或与本村以外子女、亲属共同生活有保障的。

七是从事农业生产规模经营的能人、大户。

八是有稳定财产性收入的。

二、共同生活人员同步为贫困人口。2018年随着政策要求,夫妻双方一方为贫困户,另一方不管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只要是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包括未婚子女,都同步为贫困人口。

三、贫困人口动态调整。为做到更加精准,家庭户籍人口不一定全是贫困人口,已出嫁闺女未迁出户口和已结婚儿子未分开户口的,只要不是一起共同生活,进行动态调整出列。比如某户户籍人口5人,但两个闺女已出嫁未迁出户口,不在一起共同生活,即动态调整出列2人。家庭户籍人口5人,贫困人口实际是3人。

综上所述是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识别要求,但要想准入还得看上年和当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高于国家贫困线。贫困线:2015年2500元,2016年2850元,2017年3026元,2018年3200元,2019年3600元。


草根杂谈


我们先普及一下基本的扶贫政策,首先大家要明白你家该不该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我们在识别该户是否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原则是以“两不愁三保障”政策为依据。什么是“两不愁三保障”呢?“两不愁”就是不愁吃(包括饮水安全),不愁穿(有换季衣服);“三保障”是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义务教育有保障(在此期间无因贫困而辍学的学生),基本医疗有保障(无因贫困而看不起病的),住房安全有保障(无因贫困而住在危房中)。如果不存在“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就不可能把该户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否则,就可以把该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畴。

这是我们大家必须要清楚的政策,事事有依据,处处有落实,不是谁说了就能算得了的。

题主问题的核心是如果户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子女该不该也是该贫困户的贫困人口,解决这样的问题也是有政策依据和原则的,不是凭借某一个人说了算。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是“以户为单位”的,大家必须要清楚这一点。根据这一政策原则,我们就清楚了子女该不该也成为贫困人员。根据我们这里的政策,如果子女在贫困户父母户籍名下的,其子女也是该贫困户的贫困人员,同样享受国家的所有扶贫政策,但在这里要说明一下,如果其子女成家或者户口不在其父母户籍名下的,有这两种情况的子女就不宜识别为该贫困户的贫困人员,同样就不享受所有扶贫政策,这是其一;其二,如果有挂靠户口的情况,同样也不是该贫困户的贫困人员,比如,孙子的父母都健在,其孙子就不应该成为爷爷奶奶贫困户名下的贫困人员,同样也就不享受所有扶贫政策,如果有挂靠户口这种情况的,就一律清退;假如父母双亡,孙子则可以成为爷爷奶奶贫困户名下的贫困人员。

如果大家了解了这些政策,就不会出现对题主所提问题产生疑惑,不再让这样的问题困扰着大家。子女们能不能成为父母名下贫困户的贫困人员,自己掂量着看。

以上是自己对政策的理解,结合问题解读政策,依据政策解决问题,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望大家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我们共同学习,共同努力工作。


ZBP坝上人


户主是贫困户,那么其他子女也算贫困人口吗?



贫困户是以户为单位来评定的,不是按照户内成员的贫困程度来评定的,户主只是全家人的一个代表,只要户主被评为了贫困户,全家其他成员也就是贫困户的一员。如果分户、迁出的家庭人口,就不再是这户贫困户的成员,如果户内困难,可以单独申请贫困户。



在评定的过程中,主要围绕六个方面的指标,一是收入,全家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脱贫标准;二是全家缺吃,家里没有余粮,饮水不安全;三是没有四季换洗衣服;四是全家人口住房面积不达标,或者住房不安全;五是家中义务教育阶段有辍学学生;六是家中有患大病人员。这六个方面,有一项指标不达标的,在建档立卡之处就会被纳入贫困户。现在,如果有一项不达标,一般都会由相关部门单项解决,不再纳入贫困户管理。




在对贫困户的具体帮扶中,也是按照六项指标来进行的,按照户内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来帮扶的。而在帮扶时,是按照户内人员需求帮扶的,有技术需求的培训技术,有病的落实医疗政策,上学的落实教育政策,这些帮扶措施都是和家庭成员息息相关的,而并不是只帮扶户主。


综上所述,贫困户的评定是综合户内整体情况来评定的,只要户被评为贫困户,户内所有家庭成员都属于贫困人口。



甘肃清水大小事


首先明确一点,贫困户识别是以户为单位的,所以问主提的这个问题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现在精准扶贫工作搞得如火如荼,农村很多人都得到了实惠(这个实惠不一定代表给现金,把路修了也是实惠)。但是我们在农村扶贫过程中感受最深的问题是,很多农民不了解政策,所以我们经常下去给他们讲政策。但是后来还是发现很多农民不在乎政策本身到底是啥样,甚至根本不想了解政策,只会关心政策给不给钱,给多还是给少?我想问主应该也是属于我说的这种情况吧。

针对户主是贫困户,那么其他子女也算贫困人口吗?这个问题,我想问题的关键在于两点,一是贫困户是按户还是按个人识别的,二是贫困户享受政策是怎样享受的。

我们先来说贫困户怎样识别的(以我所在地区为例):

贫困户的识别包括收入、实际情况两个方面。一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2950元以下的(2016年数据),二要满足“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条件的可被纳入成为贫困户。

满足以上条件之后,贫困户的纳入是以整户为标准的,就是说你家成了贫困户,你家三口人或者五口人就都是贫困户了。

我们再来看看贫困户享受政策是怎样享受的:

贫困户享受政策的话有以整户为单位的政策,也有针对个人的政策。你比如说产业直补资金或者集体入股分红(以户入股以户分红)、医疗政策等就是整户为享受对象的政策;你再像教育补助这个就属于是家庭个别成员才能享受的政策了。

说了这么多就是有一点,你家户主是贫困户,那家里的其他子女也全都是贫困户,都能享受相关政策。就这么简单!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这里,欢迎关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简单回复一下这个问题。

所谓的“户” ,其实就是家庭的意思。因此,一户人,也就是一个家庭之义。从社会管理的角度说,一户人家的人口数量,以在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时所建立的户籍档案为准。相应地,公安机关也会发给每户人家一个法定证件——户口登记薄;同时,一户人家中的每一个成年人,也会相应地领到个人的法定证件——居民身份证。有这两个证件相互验证,就可以办理一个家庭的相关事务。常见的办理结婚登记、买房、申请社会救助等事务时,要求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就因为这两种法定证件,前者代表了全户情况,后者代表了个人情况。当然,特定情况下,一户之内只有一个人,也是一户人。

至于户主,其实是一个家庭的代表,相似于一个单位的法人代表。户主一般是一户人家的主要成年劳动力,但也仅仅是一般而己,如户主己经去世,户内其他人也都可以是户主。对此,没有什么限制。

题主的问题是:户主是贫困户,那么其他子女也算是贫困人口吗?可以这么说: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么说是正确的。在社会救助领域、社会保障领域、国家扶贫政策这几个方面,有时也会有一定的出入。在目前户口管理相对放松的情况下,会出现不少的人户分离的情形。例如,子女结婚之后没有及时迁出或迁入户口;整户人外出到城市打工,参加了企业的社会保险,户口所在地当然不再参加保险等等,这些情况就比较常见。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如本人长期失踪,本人长住宗教场所不在回家等。这些情况,在办理以上几个方面的事务时,就完全可以实事求是地予以排除。这就是所谓的“以户口为基础,但不惟户口”的原则。

更明确地说:户主是贫困户,户内其他子女一般也就是贫困人口。有特殊情况,实事求是地排除就行了。例如,大学生毕业,在外地私营企业己正式上班,但户口仍留本地,就不能再认定为贫困人口了。


水波不兴3291


回答,户主是贫困户,其它子女算不算贫困人口呢,分为两方面来续述,第一方面,有儿女不能分户,分开家了,另立门户,从公安办理有户口薄,不算家庭成员,他是吃不上低保,第二方面,有女孩已嫁出,户口迁移,这个也是不行,若出嫁的女儿,人走户口没走,这是可以享受,低保户根据家庭的人均收入,每年人均收入低于四千元以下,在人群中收入最低,还要计算他的经济来源,种几亩地,收入多少,外出打工没有,若儿女在外打工,哪么你的人均收入就会增高,若儿女在校读书,哪么户主没有收入,还增加开支,那么户主的收入就会降低,这户主吃上低保是天征第一,经过多层组织调查核实,情况属实,是理所当然的,为什么低保户调查这么详细,因为要精准扶贫,不是用嘴讲,而且还有调查资料和软件,包信息,相互相乘,字句都要确啮,民政网上才有你的户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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