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信訪訴求實行依法分類處理

信訪人通過法定途徑表達訴求,行政機關通過法定途徑解決問題

6月26日,記者從省信訪局獲悉,安徽省深入推進信訪法治化建設,在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基礎上,在行政機關內部進一步釐清信訪途徑與行政複議、仲裁、技術鑑定、行政裁決、勞動監察等其他法定途徑界限,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確保群眾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

今年初,安徽省政府辦公廳就進一步做好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發出通知,明確了目標任務,要求積極引導信訪人通過法定途徑表達訴求、解決問題,充分發揮法定途徑在處理信訪訴求中的主渠道作用,避免以信訪處理代替行政處理,避免以信訪處理意見代替應當適用信訪程序以外的其他法定途徑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或行政履職行為,避免以信訪終結代替司法終結。

“各級行政機關對屬於本機關職責範圍內的信訪訴求,根據不同情形導入相應途徑辦理。 ”省信訪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屬於申請查處違法行為、履行保護人身權或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法定職責的,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或答覆;屬於《信訪條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規或規章調整範圍,能適用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或合法有效的規範性文件設定程序處理的,行政機關適用相應規定和程序處理;不屬於以上情形的,行政機關適用《信訪條例》規定的程序處理。

“在實際操作中,各地各部門信訪工作機構對收到的信訪訴求,會在信訪信息系統中進行登記,對適用法定途徑明確的訴求,可提出分類處理建議。 ”省信訪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對已經或依法應當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的訴求,不予受理;對已經或應當通過行政程序解決的訴求,不納入信訪程序辦理。對通過司法程序或行政程序均可以解決的訴求,根據實際情況甄別處理。對信訪事項複查複核中發現信訪人訴求應適用信訪途徑以外其他法定途徑而未適用的,及時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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