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7 南京两个文件打架,让市民多掏万元维修基金

南京两个文件打架,让市民多掏万元维修基金

资料图

最近,南京市民刘林源遇到一件烦心事:5年前在郊区买了一套商品房,2年后拿到钥匙,去年11月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房产窗口办理维修基金交存,因双方在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上存在认知差异,一直未办。前不久,他准备办理房产“两证”,再次向相关部门咨询维修基金交存标准,结果两个部门给出不一样的答复,让他不知所措,为此求助舆人君。

两个文件,遵从哪个

4月2日,舆人君来到刘林源所在的溧水区恒大金碧天下小区,这是其2013年10月购买的一套面积135平方米的商品房,2015年底拿到钥匙,当时该户型的维修基金标准是50元/平方米。去年5月,他接到售楼处电话通知,让其到售楼部领取有关办理房产两证、交纳契税证明相关资料,并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当时,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关于印发我市住宅专项维修基金首期交存标准的通知》。按照新规,从7月1日起,溧水区的商品房维修基金上调70元,即120元/平方米,溧水区给了购房者一个月左右的缓冲期,要求购房人在7月1日前缴清维修基金,否则将按新标准交存。刘林源也跟其他购房人一样,急冲冲赶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房产窗口,准备交存维修基金,可到现场一看,人山人海,排队时间最长的达三天三夜。因为工作关系,刘林源没有时间耗下去,准备等人少了再去交存。

与房产局文件几乎同时出炉的南京市政府8号文件——《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让刘林源吃了一个定心丸,变得淡定起来。其中第二章第六条清楚地载明:“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交存维修资金。业主未交存的,应当按照房屋买受时交存标准一次性补交。”这意味着,刘林源不用那么急匆匆地排队缴纳住房维修基金,可按购房时50元/平方米的标准交存。

去年11月份,人少了,刘林源急冲冲去溧水办理维修基金交存手续,结果工作人员要其按120元/平方米缴纳,依据是张贴在窗口旁的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关于印发我市住宅专项维修基金首期交存标准的通知》,一下让刘林源懵圈了。

在恒大金碧天下售楼处,舆人君看到门上和墙上均张贴着去年6月28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关于印发我市住宅专项维修基金首期交存标准的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高层(配备电梯的多层)商品住宅、非住宅120元/平方米……“现在要在50元/平方米的基础上再加70元/平方米,等于要按120元/平方米交存。这样我无缘无故要比原价多付出近万元。”刘林源气愤地说。售楼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舆人君,现在像刘林源这样的高层带电梯的业主,维修基金是按照120元/平方米交存的,不过,至今仍有几百个业主没来售楼处拿房产资料,也就意味着还有几百号人跟刘林源一样未办理维修基金交存手续。

各执一词,何去何从

在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房产服务窗口,一位张姓工作人员听说来交存维修基金,指着台面上一张收费标准说,高层商品房按120元/平方米交存。一位在现场办公的王科长表示,他们只负责按标准征收,不负责解释,如有异议可找区房产局物业管理科反映。

“如果以前没有缴过维修基金,没有办过房产证的,那他这个是正常交存,不是补交。”溧水区房产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梁海峰拿出南京市政府(2017)8号文小册子,对第二章第六条中“补交”一词进行解释。这位人士说,南京市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01年7月1日之后,到2004年1月1日之间,这段时间有人买了房子,房产证办了,而维修基金没缴,溧水是从2004年才开始收维修基金的。所以,就针对这部分人,让他们“补交”。“120元/平方米,溧水、高淳、六合跟市区标准都一样的。”梁海峰说,他们为此专门向市局沟通过“补交”的涵义,他们也是这样解释的。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物业管理办公室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的看法跟溧水房产部门的理解一样,认为“溧水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参照市区标准执行的,他们说交多少钱就交多少钱。”

“什么是补交?就是应交未交,才是补交。”作为南京市政府(2017)8号文的审查单位和参与者,南京市法制办工作人员杨勇直言,《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写得很清楚,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或者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应当交维修基金。如果当时你没有交,就是补交。省条例明确的两个时间段就是,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或者房屋所有权登记时,而且应交的主体是业主。

“市里的政策文件是没有问题,也不存在疑义。”杨勇说,这个文件是房产局起草,法制办审查过的。刘林源2013年买的商品房,就是按那时的维修基金标准交存,现在之所以出现按新标准交存的问题,应该是下面单位在执行中存在误读。“我们和房产局沟通过了,他们也认同我们的意见。条文是没有疑义的,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杨勇强调,南京市住宅物业条例里讲的时间点是交付使用,也没讲产权登记。

像刘林源维修基金究竟是按购房时的50元/平方米,还是按现在120元/平方米新规交存,舆人君将继续关注。

新华日报记者 丁亚鹏

>>>多说一句

吃透政策,方能高质量服务

刘林源的遭遇,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面对两个都在有效期内的政策,究竟按哪个执行,依哪个为准,确实够让人心烦的。老实说,问题并不复杂,只是相关部门的解读,让人感到云遮雾罩,似是而非,无法令人信服,使问题变得复杂起来。

什么叫补交、什么叫买受?有的从字面上不难理解,有的是专有名词,需要权威部门解释。但在很多时候,解释权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上,百姓没有话语权,只有听从和遵从的份。刘林源可贵之处,就在于发现疑问,不耻下问,多方求证,为合法维权做了一个很好的示范。假如他不是那么的较真,听信有关部门独家解释,恐怕到头来真要多掏出近万元。

刘林源交存维修基金的经历,给政府部门、机关提了个醒,即遇到百姓疑问,自身又无法解释清楚的,应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工作负责、对事业负责的精神,从实际出发,吃准摸透,切莫罔顾事实,以偏概全,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百姓,损害百姓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只有吃准、吃透政策,才能更好地为百姓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提高服务的效率和社会满意度。(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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