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我的宅基地是村委統一規劃的,房子蓋好了,說是可耕地,屬違建房,怎麼辦?

用戶52229674868


宅基地是村委統一規劃的,房子蓋好後說是可耕地,屬違建房該怎麼辦?

土地是國家資源,在農村俗語農民集體所有。村民建房需要使用宅基地的,要經過村集體同意,然後上報鄉鎮土管部門審批,批准使用農村建設用地建房的,才算合法。

至於題主說的宅基地是村委統一規劃的,房子蓋好後說是可耕地,屬違建房,這種現象也存在。很多地方的農村建房,村委會同意的,鄉鎮土管部門並不一定認可。極有可能是村委會規劃的建設用地佔用的耕地(農用地)轉用手續沒有獲得批准,屬於違規操作。

我國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第四十四條 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准。在已批准的農用地轉用範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

看情況,題主說的就是這種原因。村組宅基地規劃還沒有得到批轉就開始建房了。而且還是無證先建房的情形,這個也是違法佔用耕地建房的行為之一。

在農村建房,除了宅基地之外,其他建設用地,要先批轉為建設性用地,然後在土管部門審批,住建部門規劃,在房屋建好竣工之後合格,才能拿到合法的房產證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