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好消息!太原市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经太原市委、市政府同意,太原市决定提高2018年城乡低保标准。

提标后的城乡低保标准为:2018年,城六区、阳曲县和娄烦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40元,古交市和清徐县提高45元。提标后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城六区、古交市和清徐县每人每月600元,阳曲县和娄烦县每人每月570元。2018年,城六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40元,古交市和清徐县提高50元,阳曲县和娄烦县提高60元。提标后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城六区每人每月600元,古交市和清徐县每人每月480元,阳曲县和娄烦县每人每月430元。

太原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亚江表示,提标后,据静态数字比较,目前,太原市城乡低保标准稳居全省第一位。与中部六个省会城市的平均标准相比,太原市的城市低保标准暂居第三位,农村低保标 准暂居第一位。

具体执行时间及步骤为:此次低保提标工作自2018年1月1日执行。具体分两步走:

一是信息中心将在网上自动计算生成2018年1—6月份的低保提标补发数据,对太原市低保户近7万人进行补发,补发资金约1800万元,提标补发资金于6月20日前通过银行存折(卡)足额发放到户。

二是第三季度按提标后新的标准进行审核审批。提标后,预计全年多支出低保保障资金3200余万元。

自1997年太原市开展低保工作以来,太原市已先后23次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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