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西藏夯實巡視巡察整改責任 嚴格日常監督懲治虛假整改

巡視發現的問題,很多都是發生在群眾身邊反映強烈、利益攸關的具體問題。作為整改第一責任人,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忠實履行好主體責任,一項項完成整改任務。”近日,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對巡視整改進展緩慢的自治區某直屬單位黨組書記進行了約談。該單位黨組書記表示,將自覺認領本單位在意識形態、環境保護和脫貧攻堅等方面的整改任務,堅決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去年以來,西藏自治區各級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和巡視巡察機構認真落實中央巡視工作精神,夯實巡視巡察整改責任,將巡視巡察整改情況作為檢驗“兩個維護”的重要標尺,有力提升巡視巡察質效。

“巡視發現問題的最終目的是解決問題,巡而不改、改而無效,比不巡視的效果還壞。”在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專題會議上,巡視巡察整改工作被作為重點內容加以強調。按照自治區黨委的決策部署,自治區紀委監委對書記專題會議點出的54個問題辦理情況進行了跟蹤督辦。

“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及時建立整改臺賬,明確了整改內容、整改措施、整改主體和整改時限,確保整改一個銷號一個。”自治區巡視辦有關負責人介紹,“如針對基層缺醫、群眾就醫報銷難等問題,自治區紀委監委對有關單位不作為、慢作為問題作了核查,並督促自治區衛健委協調財政部門、市縣基層單位等加以解決。從下發整改方案到整改全部完成,僅用了兩個月。”

“通過跟進自治區一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將巡視對象由原來的181個調整到194個;派出22個巡視組分兩輪對76個黨組織開展常規巡視和提級巡視……”西藏自治區黨委巡視巡察機構持續深化對全區村居(社區)、基層站所黨組織的巡視巡察,確保黨組織建到哪裡,巡視巡察就跟進到哪裡。

“巡視巡察整改責任是政治責任,是檢驗各級黨委(黨組)‘四個意識’強不強的試金石。”在全區市縣巡察工作推進會上,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衛東對被巡察黨組織提出明確要求,“要承擔整改主體責任,把抓整改作為踐行‘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

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開展業務指導,把審核被巡視黨組織上報的整改落實方案作為工作重點,逐個問題對照,逐項措施把關。“鑑於仁布縣委整改落實方案中缺乏查清情況和追責問責措施的問題,我們建議其認真分析原因、甄別責任,對有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鑑於申扎縣委在產業扶貧項目效益、援藏項目收益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我們督促其認真分析原因、依規依紀問責。”

“巡視巡察整改,必須動真碰硬。有的黨組織整改走過場、不重視;有的黨組織奉行‘新官不理舊賬’,對歷史遺留問題推諉塞責、敷衍應付;有的黨組織拈輕怕重,對巡視巡察移交問題處置避實就虛,搞選擇性整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不斷加強對巡視巡察整改情況的監督檢查,把巡視巡察整改納入日常監督,推動巡視巡察成果更好地轉化為正風反腐的實際效果。

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黨委巡視辦等聯合制定出臺《關於建立自治區黨委巡視機構與自治區紀委監委相關部門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明確各級巡視巡察機構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建立健全整改督查協作配合機制;紀檢監察機關主動跟進,落實監督第一職責;組織部門把督促整改與選人用人日常工作結合起來,為推動巡視巡察整改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為深入落實巡視整改工作要求,自治區紀委監委、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專門派人員參加巡視反饋和被巡視黨組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抓好會前指導,強化會中督促,加強會後整改,讓民主生活會開出了成效。”自治區某單位黨組書記表示。

“堅持把解決共性問題、突出問題與健全制度結合起來,不斷完善整改公開機制,激發被巡視巡察黨組織整改的內生動力,以整改實效取信於民。”自治區黨委巡視機構不斷探索和深化巡視成果運用,先後10次向自治區黨委報送巡視發現重大突出問題專題報告,17次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分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通報巡視有關情況。截至目前,九屆自治區黨委前四輪巡視反饋的1014個問題已整改完成879個,整改率達86.7%。(本報通訊員 鄧青 達瓦央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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