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整改!滎陽市政府被全市通報批評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郭兵

12月12日,鄭州市生態環境局通報,滎陽市豫龍鎮同強混凝土有限公司違法生產被處罰,企業負責人被移交公安機關,市環境汙染防治督導組(以下簡稱“市督導組”)對滎陽市政府予以全市通報批評。

在近期重汙染天氣應急管控期間,市督導組集中力量,加大了督導檢查力度,督促各類應急管控措施切實落到實處。

從督導情況來看,全市大部分縣(市、區、開發區)、市直各相關單位和企業都能認真紮實貫徹落實應急管控要求。但也有個別地方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漏管失控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影響應急管控效果。現對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2019年12月12日凌晨2時,市督導組夜查時發現,鄭州同強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1.現場無法提供營業執照和環評手續;

2.違反橙色預警進行生產(調取出貨記錄顯示:該企業橙色預警期間,每天均有出貨記錄)。現場執法人員要求屬地政府依法依規處理,將企業負責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經現場核實,鄭州同強混凝土有限公司註冊地址為鄭州市高新區鐵魏路中段,原經營位置同註冊地址,因原廠址拆遷租用鄭州偉建商貿有限公司地址生產經營,負責人稱該企業有環評手續,現場無法提供,為原生產經營地址環評手續。

鄭州偉建商貿有限公司環評手續齊全,滎陽市環境保護局2018年12月17日“滎環審(2018)286號”,關於《鄭州偉建商貿有限公司擬建設年產30萬立方米的水泥預製構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報批版)的批覆,項目位於滎陽市豫龍鎮陳莊村,建設年產30萬立方米水泥預製構件(預製蓋板、預支隔離墩、路邊石)項目。主要生產工藝:外購原材料(水泥、石子、礦粉、粉煤灰等)—計量—拌合—預埋鋼筋框架—砼澆築—振搗—養護—拆模—成品。2019年9月17日通過專家組環保驗收。該企業經營範圍不包括商品混凝土的加工。

針對以上問題,經研究並報市政府同意,市督導組對相關縣(市、區)和企業進行如下處理:

(一)對滎陽市政府予以全市通報批評。

(二)責令滎陽市生態環境局對上述違規企業進行立案調查並從重從快處罰。

(三)責令滎陽市環境攻堅辦牽頭,對上述違規企業進行停產整治,經生態環境部門驗收合格後,才能允許嚴格按照重汙染天氣管控相關要求進行生產。

(四)由於不認真履行環保職責,不作為,巡查不力,環保網格化管理不能發揮正常作用,責令滎陽市政府將分包該企業的正科級包村幹部茹紅培,移交滎陽市紀委監委問責。

(五)對監管不力的滎陽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責任人員,移交滎陽市紀委監委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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