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包拯判人死刑為什麼必須用鍘刀而不是將犯人斬首?

黑天鵝之怒


正所謂日有所思,夜有所夢,自己有什麼遺憾,就會將彌補這些遺憾希望寄託在別人身上。同樣,包公是歷史上有名的清官,人稱為包青天,特別是電視劇《包青天》,在三俠五義的輔助下,破神案,為貧苦百姓申冤,斬殺奸臣等等,讓我們對他十分尊敬。

影視劇中的包公

但是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尤其對包公的認知來講,實際上人們一直在神話他,他已經不是一位北宋的官員,而是能破奇案大案的福爾摩斯,他無所顧忌,斬殺奸臣為民除害,實際上裡面很多故事都是虛構出來的,什麼狸貓換太子、斬殺陳世美等等,這其中就包括包公用來斬殺犯人的三口鍘刀。

三口鍘刀

傳說宋仁宗欽賜包公三口鍘刀,御鍘三口就代表著皇帝的親臨,這三口鍘刀分別是龍頭鍘、虎頭鍘和狗頭鍘。龍頭鍘專鍘皇親國戚、鳳子龍孫。虎頭鍘專鍘貪官汙吏、禍國奸臣。狗頭鍘專鍘土豪劣紳、惡霸無賴。說白了,這三口鍘刀除了不能鍘皇帝外,其餘的只要是犯罪且達到死罪的刑罰就可以用這三口鍘刀行刑。

實際上包公任開封府尹時間不算長,他於1056年十二月任權知開封府,到1058年六月就升為諫議大夫、權任御史中丞。

在一年半的時間裡,包公自然是秉公斷案,而且破除以往上告人不能直接上告而要通過中間官吏向上呈報的弊病,上告人直接可以向府尹上告,這大大提高了上訴的效率,也避免了很多案件因為中間官吏的貪贓枉法而導致塵冤得不到昭雪。而至於判處死罪的行刑當然是砍頭而非鍘刀鍘。

這三口鍘刀最初的來源是清人石玉坤所作的長篇公案俠義小說《三俠五義》,為了凸現包拯包青天的威嚴,同時也為了彰顯正義和威嚴,當然還有增強小說的可讀性,作者在小說中編撰出開封府最高刑罰的刑具是三口鍘刀,而且這三口鍘刀還不是一般的鍘刀,而是皇帝宋仁宗欽賜給開封府的,代表著皇帝的權威,見到鍘刀就如見到皇帝本人,用鍘刀行刑就代表著皇帝的遺願。

影視劇中的包公和展昭

之所以這樣安排,一方面是突出包拯的公平和公正,以及他個人的人格魅力,皇帝充分信任他。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增強故事的吸引力,當很多老百姓切齒痛恨的貪官汙吏當場被鍘死,那麼多百姓看著是不是非常的痛快。

所以說,人們神話包公是因為人們太需要這樣的清官了,我們甚至願意相信這些就是歷史的真實,只是可惜,真實的歷史並非這樣,但這不影響我們對包大人的喜愛。



趣談答案:因為包拯有三口鍘刀,而古代電視劇或者電影為了凸顯包拯剛正不阿的脾氣秉性,所以每一次殺人的時候都會把包拯的三個鍘刀拿出來。

事件回顧

我們先來看一下,包拯有哪三口鍘刀呢。

簡單來說,分別是龍頭鍘,虎頭鍘和狗頭鍘。而根據不同達到的高低等級,我們很容易分辨出來,所謂的龍頭鍘只能殺皇親國戚,所謂的虎頭鍘只能殺朝中臣子和封疆大吏,而所謂的狗頭鍘估計就是鍘普通老百姓的。

而這三種刑罰並不是從最開始的大宋王朝就有的,恰恰相反,是大宋王朝走到中間段落的時候被一個人發明出來的,被誰發明出來的呢?答案就是包拯。

為什麼包拯能夠發明這樣嚴酷的刑法呢?因為一個皇帝信任他,這個皇帝是誰呢?答案就是宋仁宗。

宋仁宗曾經親自接見了包拯,而包拯也領著聖旨回到了京城,再回到京城的時候,皇帝曾經給了他三道聖旨,只不過這三道聖旨是空白的。

按照宋仁宗的說法,這三道聖旨你可以隨便寫,想怎麼寫就怎麼寫,我們都知道古代的聖旨有著獨特的政治地位,一般聖旨上寫的東西沒有權利隨便更改。

而宋仁宗直接給包拯這三道聖旨就意味著包拯可以通過聖旨來屠戮一些臣子,通過聖旨來做諸多的事情,包括不法的事情都沒有人來追究。

沒錯,這就是事實

而所謂的三口鍘刀以及電視劇當中包拯經常說的:把他拖出去給我鍘了,這樣的話語就是在這三道聖旨之後,以及包拯發明出這種武器之後的系列事件。

但是我們會發現,真正歷史上包拯拿鍘刀鍘人的事件少之又少,而正常的程序之下,宋朝每處死一個犯罪分子都必須由皇帝親自畫勾簽字確認。

於是我們能夠得出這樣的一個結論來:所謂的狗頭鍘,所謂的龍頭或者虎頭鍘僅僅是電視劇為了凸顯包拯正直的身份,高大的身影,無形當中描繪出來的一個物件,而真正的宋朝歷史殺人,從來沒有這樣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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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談唐宋元明清


“開封有個包青天,鐵面無私辯忠奸,江湖豪傑來相助,王朝和馬漢在身邊。”這首人人耳熟能詳的歌曲,讓我們對包拯的形象有了一個大致的瞭解,尤其是他手下有宋仁宗親賜的三口鍘刀:專砍皇親國戚的龍頭鍘、專砍大臣官僚的虎頭鍘、專砍市井小民的狗頭鍘。每一口鍘刀都有先斬後奏之權,只要包拯定案,可以即時判決斬首,無需申報。

但是,筆者要說明的一點是,包拯與三口鍘刀的故事僅見於演義小說,正史並沒有記載。後世考證包拯墓誌銘以及其親人墓誌銘,也未發現有三口鍘刀的影子。所以,筆者在這裡分析的這個問題,也僅僅是就事論事,不涉及正史,僅僅分析事件。

包拯為什麼喜歡用鍘刀也不是將犯人用傳統方式砍掉腦袋?

這個問題其實不難解答。首先,三口鍘刀是皇帝的恩典,擁有先斬後奏之權,如果用傳統方式正法,走的程序就有點多了。首先要上報刑部,其次是要等候秋後處斬,這邊與普通官員無異。速懲速斬,不僅僅能夠體現包拯深受皇恩,還能從側面體現其嫉惡如仇。

在文學描寫當中,刻畫三口鍘刀可以反應三點信息:

①:體現宋仁宗對其的信任。要知道,在古代也是有相應的法律的。中國古代雖為人治社會,但是仍舊有法律約束。宋朝的刑事案件是要由本地官員初審,送至刑部裁定,若是命案需要天子蓋章。如果是冤案可以向上一級申訴打官司,最高規格的複審為三司會審,即刑部、御史臺、大理寺三堂會審。

直接將處決權下放到包拯手中,是皇帝對包拯信任的直接體現。

②:體現出包拯強悍的能力。包拯能被授予特權,前提是有能力,而且是獲得天子認可的能力。這種能力配合這自身的剛正不阿、大義凌人的氣度,締造了包拯與三口鍘刀的故事。

③:體現了普通大眾的訴求。易中天教授曾經這樣所過:“中國人有三個夢,首先是明君夢,都希望有又一個千古聖君領導大家;如實沒有明君,那就會出現清官夢,也就是說人們會依託一個清官做富一方的行為而獲得滿足感;如果明君夢與清官夢都不能實現,那就會有最後一個夢,武俠夢,將自己的期望依託於行俠仗義的大俠。如果所有的夢都不能實現,那就只能做白日夢了!”

演義小說首先是通俗讀物,並不是陽春白雪的東西,在古代就是上不得檯面的東西。這些讀物恰好是符合普通民眾的精神訴求。對於一位剛正不阿的清官需求比較迫切,所以就運用而生了這樣的故事。

結束語:事實上,在古代對於先斬後奏職權限制是比較嚴格的,所謂“尚方寶劍”等一系列能夠發揮先斬後奏之功效的物件大都有前提,要麼是戰時特殊需求,要麼是事關重大的刑事案件,用來威懾。一般意義下,這樣的情況是不可能隨便出現的,否則對社會公正性是一種挑戰。

【文 / 楚南青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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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南青史君


包拯所用鍘刀出自《三俠五義》,鍘刀是包拯的最高刑具,為宋仁宗所賜。這個鍘刀不只有一把,而是有三把,分別為龍頭鍘、虎頭鍘以及狗頭鍘,合稱為“青天三鍘刀”,別名“御側天刀”。

這三把鍘刀都是用來斬殺犯人的,但犯人的身份卻有所不同。狗頭鍘出場次數最多,它是用來斬殺普通百姓的;虎頭鍘則是用來斬殺貪官、奸臣的;龍頭鍘最為尊貴,一般不輕易動用,因為它是專門用來斬殺皇親貴族的。

在《三俠五義》第九回中,包拯因陳州放賑之事朝見宋仁宗,宋仁宗見包拯直言敢諫,忠心為國,便封包拯為龍圖閣大學士,並命他前去陳州查賑。包拯恕不奉命,理由為“手無實權,不能服眾”。宋仁宗便表示要賜他御札三道。

御札就是皇帝親手寫的詔書。包拯回到府中後,讓公孫策參詳,結果公孫策想了一個妙招,將“札”改成了“鍘”,並畫好了三個鍘刀的式樣,也就是龍、虎、狗。

包拯看完後,對公孫策大讚不已,要求立馬做出樣本,第二天就抬到了朝中,告訴宋仁宗“此乃三道御鍘,如有犯法者,按品級行法”,宋仁宗也不傻,當即明白了包拯的用意,並批准。

這便是鍘刀的由來,當然,這只是在小說中,而真實歷史中並沒有這樣的鍘刀。在古代,鍘刀都是用來給牲畜切草料用的,也有的是用來切中藥、動植物藥材的。

那麼包拯為什麼斬殺犯人都是用鍘刀呢?其實最大的原因便是威懾力。它是皇帝御賜的,而且它還有品級,能夠威懾天下所有人。被鍘刀所殺之人代表著皇帝授意,沒有人敢不服從。


理科男讀歷史


我是水煮汗青,我來回答。

包拯判人死刑,直接在公堂之上把犯人就給鍘了,這種情景也只是出現在演義作品中,現實是不可能的。

宋朝的律法制度比較健全,死刑執行也是非常人性化

宋朝死刑常用的執行方法主要有兩種:絞刑和斬首,凌遲比較特殊,使用也很少,所以不在討論範圍之內。

宋朝雖然規定了死刑的標準,但執行的時候是非常謹慎的,每年被判決死刑的人很多,最終執行死刑的人數卻只有十分之一左右。其原因主要是宋朝受儒家“仁政”思想的影響,而且刑部對死刑的複核也非常謹慎,偶爾還會遇到大赦天下的情況,所以死刑的執行率非常低。

我們看電視電影,古代斬首的時候突然會有一位騎馬的高人大聲喊“刀下留人”,然後再下馬宣讀皇帝赦免的聖旨。實際上在宋朝,不需要別人喊這句話,只要死刑犯當場喊冤,劊子手就會乖乖放下手中的鬼頭刀,停止行刑,犯人也會押會去繼續審理。

宋朝對死刑謹慎,對死刑犯也是格外“關懷”

唐朝時期,《唐令》就規定對於要執行死刑的人,由官府給他們提供酒菜,安排親人見最後一面,黃昏才執刑。死後親人可去收斂屍體,對於無親人的,官府出錢葬於官地。到了五代時期,由於戰亂不斷,唐朝留下來的法文就成了一張空紙,一直到宋朝才重新建立了更加完善的刑法。

宋朝不但繼承了唐朝的“臨刑關懷”,還特別強調“不得窒塞口耳,矇蔽面目”。因為唐朝時期,武則天在處決犯人的時候曾封其口耳,防止犯人臨時喊冤。宋朝的這一規定又給了死刑犯喊冤的權力,以防止錯殺好人而造成冤案。

包拯的鍘刀是何用意?

包拯的鍘刀來自演義作品,其實文學作品就是要寫出那種快意恩仇的效果。大家看包青天判案的時候,大喊一聲“鍘”,壞人當場人頭落地,百姓無不拍手叫好。

但是,人頭落地就裝不回去了!一個死刑犯,不需要向刑部上報,無需複核審批,更不用等到“秋後問斬”,萬一是個冤案,那受牽連的可不止包拯一人了。

演義小說裡,包拯的鍘刀是皇帝御賜的,有“見到鍘刀,如朕親臨”的效果。皇帝給了包拯定奪生死的權力,老百姓也將希望寄託於包拯,這是一種典型的“人治”,實際上宋朝的“法治”程度是很高的。

結束語

宋朝是整個封建時代死刑複核最嚴格的朝代,由於宋朝的經濟和文化發展迅速,百姓福利也不錯,因此死刑案件也相對較少。

北宋的鹹平三年,曾經出現整個月都沒有死刑複核的案件上報,這對於封建時代可以說是絕無僅有了。

因此,在宋朝這樣的法治環境下,是不可能出現像包拯那樣公堂鍘人的。對此大家怎麼看?歡迎在下方評論留言。


水煮汗青


"銅鑼開道人吶喊,誰人不知包青天。我身邊隨帶著張龍、趙虎、王朝和馬漢,三口銅鍘神鬼寒。”

這令人熟悉的出場白,隨及而來的是威懾人心的四位保鏢的棍棒敲地聲,來吧,感受一下今天之主角包青天的“溫柔”問候吧!(主角自帶尚方寶劍和三把鍘刀走來了)


親愛的各位,盡信書則不如無書,你們是不已經自行帶入認為包拯作為主角自帶主角標配三把鍘刀啦?一把龍頭鍘,皇親國戚縱是鳳子龍孫也要一朝入黃泉;一把虎頭鍘,斬貪官汙吏和禍國殃民的奸臣;一把狗頭鍘,民間的土豪劣紳,潑皮無賴更是逃無可逃。好了,看戲的各位,這裡劇情已達高潮,包公聲如雷震的一聲,“開鍘”,就迎來了振奮人心的結局,更是沉冤得雪的結局。(突然想起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啊)


但事實真的並非如此,歷史上這些見之則令人驚懼的三把鍘刀並不存在,雖然有些令人惋惜吧。好了,疑問不消,證據來湊哦。

先秦到宋代,可從來沒有鍘刀行刑的記載。而關於秦漢時的死刑種類,是以刀作為刑具。所以有“斧“連稱代表死刑的說法。隋朝確定五刑制度,但死刑僅有斬、絞兩種。斬,是以刀斬首;絞,是以短棍收緊套在罪人頸脖的繩圈使其室息斃命。而以後的唐、宋兩代都基本沿襲此制度,死刑種類仍只有斬、絞,而只在針對個別極其嚴重的犯罪時,才特設“凌遲處死”。(這些都是有史可考的)因此在包公所處的北宋,是沒有鍘刀刑具的。而關於鍘刀的記載是在元朝才大量出現,我們的包拯包大青天生活的是宋朝哦!

但為什麼那三把殺奸除惡的鍘刀會如此深入人心呢,外事有因必有果,這也是有淵源可循的。石玉昆的《三俠五義》裡,出現了包公的三口銅鍘。而《三俠五義》是很多近代戲曲故事的源頭,要知道,藝術的舞臺為了美化人物會改編虛構情節,於是,包拯鐵面無私,懲惡揚善的青天形象就在民間光為流傳,三口鍘刀也就越傳越神,“深入人心"了。



這裡,我想大概也是百姓希望有這樣一種東西可以令權貴惡人忌憚,有這樣一種官員可以代表民心,真正的為百姓做實事。這不只是宋代百姓所希望的,也是所有後朝後代乃至如今的新時代人們希望的。而各朝代的統治者也知道,如果真有這樣一種官員形象,這樣一種東西,對於自己的統治也是莫大的幫助,如此一來,各方連一心,結局就各方歡喜了,包青天三把鍘刀上至皇親國戚,下至黎民百姓的事就這樣代代流傳,直至今日。這是一種美好的認為,美好到即使我知道事實我也如此認為。


(包拯畫像)

親愛的各位,雖然包拯沒有三把鍘刀可以立鍘違法犯罪之人,但他一定是一位好官員,在任期間,擔得起鐵面無私,清正廉潔八字,他死後被諡孝肅,這是一個難得的好官員的結局。


小姐姐講史


包拯判人死刑必須用鍘刀嗎?答案是:不。而且,從不。包大人判刑是根本不用鍘刀的呀。為什麼?因為,根本就沒有鍘刀呀。不信?我們先來看看開封府的鍘刀是怎麼來的。



在宋仁宗年間,包拯到陳州放糧,賑災,包公就向皇帝訴苦,"臣無權柄,不能服眾,難以奉詔。"那怎麼辦呢,宋仁宗於是就”賞了御札三道“也就是相當於聖旨一般,上方寶劍一樣,接下來包公回到府裡,言說給了公孫策,公孫策靈機一動,就出了個主意,把御札三道,改為了御鍘三刀。

也就是說三把鍘刀是篡改聖旨得來的?包拯有幾個腦袋夠斬的?把鍘刀造出來親自試試刀嗎?



其實歷史上的包公並沒有三口銅鍘,無論是《宋史》關於包拯的記載,還是70年代初出土的包公去世後其學生張田為他寫的墓誌銘(《包孝肅公墓誌銘》),以及其夫人的墓誌銘、其兒媳的墓誌銘、其孫子的墓誌銘,均無記載。

所以,包拯判刑不是必須用鍘刀,而是必須不用鍘刀。因為,根本沒有鍘刀。



這裡是藍色海沙,歷史觀點與各位看官分享。各位覺得藍色海沙以上所述,是否合理呢?歡迎留言指正!


藍色海沙


包公有三鍘,龍頭鍘鍘皇親國戚,虎頭鍘鍘封疆大吏,狗頭鍘鍘平民百姓,包公為什麼要用三把鍘刀呢?狗頭鍘就鍘不掉皇親國戚的腦袋嗎?

包公的鍘刀

答案當然不是,三把鍘刀是要說明,包公斷案只看案不看人,只好你犯了法,無論你位多高權多重,包公都能夠政治你,包公真正的做到了“君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據說包公還有第四把鍘刀“鬼頭鍘”,這是在包公成為閻王后新添的一把鍘刀,用來鍘各種鬼魂,這回包公不僅僅能整治皇親國戚封疆大吏了,連鬼魂也都可以整治了。


綜上,包公的鍘刀不僅僅是一種殺頭的工具,而是象徵著包公的權力,突出了包公斷案的公正,可以用兩句話形容包公斷案“只看案不看人”,“君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包公為什麼不將犯人斬首?

我們知道了包公使用鍘刀的作用,就知道了包公為什麼不砍頭了。

鍘刀代表著包公的“權力”、“公正”、“不同”,包公斷案只看真相,有罪必揪,同時鍘刀還代表著包公的與眾不同。


古時社會人們犯了死刑,多是劊子手使用大砍刀對死刑犯進行砍頭。而這犯人多是平民百姓,只有極少數的是封疆大吏,王公大臣,更別說皇親國戚了。

而包公所殺之人,只有少數是平民百姓,多數都為王公大臣皇親國戚,所以,自然要有些不一樣的地方,於是三鍘便誕生了,鍘刀代表著包公的事情不同。

歷史的真相

其實,包公的鍘刀只是出現在小說等文學作品當中,歷史上並沒有鍘刀殺頭的記載。

在古代鍘刀的作用是當農具使用,即便是現在農村裡有仍有鍘刀。用途是鍘草,將整根的草鍘成一段一段的草,用來喂牛餵馬等。工作原理就是阿基米德曾經說過的一句話,“給我一個支點我可以撬動整個地球”,既“槓桿原理”。


所以,很遺憾包公的鍘刀是人們杜撰出來的,真實的包公是不用鍘刀的。

時刻錄品歷史

歷史上真實的包青天並不是人們所瞭解的那樣斷案如神,偵破各種大大小小的案件,也沒有殺掉那麼多皇親國戚,但是包公是確實是一個清正廉潔愛國愛民的好官。

包公也不僅僅是官,而是一種精神,包公代表著公正廉潔,正義無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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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歡吃白菜


首先必須明確的是:戲劇和影視劇裡包公用的是鍘刀,而真實歷史裡沒有鍘刀,一口也沒有。

為什麼差別這麼大呢?那就要從歷史中尋找答案。

在戲劇舞臺上,黑臉大清官是包公光輝象的顯著標志,他還有另一個顯著標志,也很有代表性,就是“三口御側”,俗稱“三口銅鍘”。

我們觀看包公戲,每當高潮來臨即將拿住奸賊時,張龍、趙虎等就抬著三口御鍘出場亮相,同時抬著扒去官服的罪犯走過場,真是威風凜凜,大快人心 。

那麼,歷史上的包公真有“三口御鍘”嗎?要回答這個問題,還得從包公與陳州以及江淮災民的關係說起。

宋仁宗慶曆四年(公元 1044年),包公 45歲,在剛擔任監察御史不久,就為陳州及江淮兩浙災民做了一件大好事。這年冬天特別冷,史載:

“京城積雪,民多凍餒”、“陳、楚之地尤甚”。

春末夏初,大小麥又遭“握脖旱”,糧食大為減收或絕收。而官府不顧百姓死活,還要加重勞役和稅收剝削,搞得民不聊生,餓殍遍地。

包公訪知上述情況後,希望朝廷廢除苛政,救濟災民,一連上了好幾道奏章,為民請命,像《請免陳州添折見錢》、《請開義倉米 賑給百姓》、《請免江淮兩浙折變》等。

包公為民請命的這些奏章,朝廷採納執行情況不詳,包公是否親往陳州查賑或賑糧,也不見正史記載。據《淮陽重建包孝肅公廟碑記》和 《陳州府志》記載:

陳州公(包公)監糶之處,鋤奸革弊,民受其惠。 —— 《淮陽縣誌·重建包孝肅公廟碑記》

豪貴伏誅,民賴全活。 ——《陳州府志·名宦》

由此可知,陳州及江淮百姓成千上萬人被救濟,得以活命。百姓懷念包公恩德,不僅建立了包公廟,而且還流傳了一個包公放糧的故事,同時逐漸產生了《陳州糶米》、《下陳州》、《鍘國舅》等幾 出包公戲,這就變成包公演義了。

據傳說,朝廷接受包公建議,派龐太師之子、龐貴妃之四弟龐昱,即四國舅前往陳州賑糧。但是,這位欽命賑糧官四國舅卻私自抬高糧價,米中“二八”摻沙,坑害災民。 宋仁宗便命包公前往查賑,調查處理此事 。

包公說:“臣多大個官兒,怎能查辦四國舅?”

仁宗說:“賜你三道御札(即手詔),事情就好辦了。”

包公回府,心生一計,“御札”諧音為“御鍘”,就找相國寺的工匠繪製了龍、虎、狗三口御鍘圖,獻給仁宗審閱。

宋仁宗明白包公的用意,是借“札”字之音作“鍘”字,做成三口御鍘以威嚇那些外戚,真是奇思妙想,便笑笑說:“你看著辦吧!”退回給包公。

於是,包公就打造了三口御鍘,帶往陳州,先斬後奏,處決了坑國害民的四國舅。

三口御鍘分工是:龍頭鍘專鍘違法亂紀的皇親國戚;虎頭鍘專鍘貪贓枉法的文武官吏;狗頭鍘專鍘為非作歹的無賴歹徒。

這就是包公將“三道御札”變成“三口御鍘”的傳奇故事。

實際上,歷史上的包公沒有三口御鍘,一口也沒有,因為宋代廢除了這種酷刑。包公“三口御鍘”的故事,充分體現了百姓們的美好願望,希望包公不同凡響,威風凜凜,為國盡忠,為民除害。

特別是在戲劇舞臺上,三口御鍘成為包公的又一個顯著標志和亮麗風,在他懲惡揚善的過程中,有著不同尋常的震懾作用。

#歷史#


獨釣秦時月


在看包拯的影視劇或者戲曲中經常會出現這樣一個鏡頭,就是斷案的時候涉及到判處死刑會直接有鍘刀當堂處死,這不禁讓人有疑問,為什麼包拯處置犯人不是斬首,而是採取這樣的一種方式。

其實解答這個問題從兩方面去看,一方面按照影視劇或者是民間傳說演繹,當時包拯受宋仁宗重用,有一年恰逢大旱,有人狀告當時的國舅徇私舞弊,宋仁宗就任命包拯作為欽差大臣查辦此事,而包拯自知身份不及皇親國戚,所以就跟宋仁宗提了一個問題,大概意思就是自己品級較低無法對抗皇親國戚的權力,宋仁宗當下賜給了包拯三道御扎,包拯取了諧音,讓人連夜趕製三口御鍘,分別是龍、虎、狗頭鍘,龍頭鍘針對皇親國戚、虎頭鍘針對貪官汙吏、狗頭鍘針對地方惡霸,此後三口鍘刀的故事就流傳下來了,雖然是一些民間傳說或者說書人的改編,但是也體現出了民間老百姓對正義的渴望和美好的期盼,畢竟在他們心中包拯和三口鍘刀代表的就是能夠為黎明蒼生匡扶正義的化身。

另一方面就是按照我們史實論證的角度看,鍘刀實際上本身不存在,或者說當時鍘刀並不是一種刑具,宋朝一般是沿襲前朝的刑罰制度,在處死犯人的時候用的是斬和絞這兩種,斬自然是用刀,絞則是用繩索勒死,遇到情節特別嚴重的會處以凌遲,而宋朝的時候文獻裡並沒有記載鍘這個字,說明那個時期這個鍘刀應該並不存在,又何來包拯用鍘刀處死犯人之說。一直到元朝時期,他們是馬背上的民族,一般會用刀來切草,這才有了這個字的出現,但是也沒有任何史料可以證明它作為刑具被使用。

綜上所述,包拯判人死刑用鍘刀是民間演繹的一種說法,真實歷史事件中缺乏這樣的理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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