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養父母把我養大,現在我要結婚了,親生父母說給一筆豐厚嫁妝,非要來參加婚禮怎麼辦?

霜晨月修行錄


有啥好糾結的?

你親生父母雖然給了你生命,但他們拋棄了你……

你的養父母雖然沒生你,但他們把你養大成人……花了不止一套房子的錢。

你要學會感恩姑娘。

不要讓愛你的人寒心!


DZ20121018


有必要商量嗎?還是貪財!

我本人就是因為是女孩,被他們遺棄,我養父母領養的我。當年剛參加工作時,他們來認我,我不理他們,我結婚時,他們又來,我照樣不認。

他們也是要給我不菲的經濟補償,但這些能買來曾被遺棄的恨嗎?

那些說什麼兩全其美,或勸作者讓認下親生父母的,無非就是舍不下浮財!

誰想過養父母的心情!

富貴不能淫,養育之恩比天大!

請不要寒了天下養父母的心!!!


桐蔭繡月


看到這樣的題目,讓我想到一同村村民抱養女孩的事。

二十多年前,妻子阿蓮興沖沖地回家,悄悄地跟我說,想抱養一個女孩,剛滿月,白白胖胖的。我說,你神經啊,自己有一兒一女,還去養別人的孩子,不嫌累呀?她見我不附和,便不再作聲,但看得出很失望的樣子。

後來才知道,這戶人家收養的是他小姨子的孩子,他小姨子已經生第五胎了,全是女兒。大女兒二女兒在家養著,後面三個都送人了。以前生育兩個孩子就必須實行結紮術的,聽說她公公神通廣大,買通了手術醫生,在肚子上劃拉一刀,做做樣子再縫上。以後長年累月躲藏起來懷孕生孩子,心心念念就想生個男孩,結果一直生女孩,第五個孩子實在送不出去了,就讓自己的姐姐暫時代養,遇上有人想抱養孩子的就送出去,這才有了開頭那一幕。

這老五始終沒有送出去,一直在她姐姐家養著。孩子見風長,後來我見著這女孩了,真的靈秀可愛,這時已是四、五歲了,養父養母也捨不得把她送人了。

說起這孩子,她養父母說,就是花點心思和人工帶孩子,生活費用讀書費用一切都還是她的親生父母出的,這可減輕了不少負擔。

孩子長大後,也知道了這層關係,心裡不得勁,恨父母既生我為何不養我?但畢竟有一層親戚關係,經常走動,慢慢地對父母當年的做法不再那麼牴觸了,但與在父母身邊長大的大姐二姐合不來,這倆姐姐似乎有種天生的優越感,瞧不起這個小妹妹。

嫁人的時候,父母也給了她一筆嫁妝,還劃了一套鎮上的房子給她,她都接受了。過年過節的時候,只是禮節性地拜訪一下父母,吃住還是回養父母家,用她的話說:雖然清貧,但自在。

唉,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無奈,人生在世,還是把心胸放開些吧!


家鄉氣象


如果是我結婚,親生父母要來參加婚禮,我不會同意他們來。



當初他們能選擇拋棄我,現在又想來相認,在我最重要的結婚時刻,出現在婚禮上,是炫耀麼?還是彌補呢?把我當什麼了?一個玩偶麼?我是人,我是有感情的,他們當初不讓我好受,我現在也不想給他們彌補的機會。

也許他們當初有很大的苦衷或者不得已,可也不能不顧我的感受吧?我那時候那麼小,正是需要父母的愛,需要父母的陪伴的時候,他們去哪裡了?他們幹嘛去了?也許有的人會說我狠心,但那也是他們狠心在先的好吧,如果當初不是他們先拋棄我,我能這麼恨他們麼?

現在他們混的好了,有錢了,就想來找我,就想彌補我,想讓自己心裡好受一點,想用金錢來收買我麼?金錢不是萬能的,不是他們怎麼想我就會怎麼做的!

我可不同意他們的到來,當初就是因為他們,才讓我吃了這麼多苦,受了這麼多累,現在想用錢來彌補當初的錯,彌補我吃過的苦,我不甘心,我也不同意,我恨他們,恨他們當初的拋棄,當初他們哪怕再苦再累,只要把我留在他們身邊,即使我會跟著他們吃苦受累,我都願意,狗不嫌家窮,兒不嫌母醜。



而且現在養父母對我那麼好,雖然我不是他們親生的,但他們卻把我當親生的養,甚至比對親生的還好,我不想讓內心受到譴責,我不想寒了他們的心,我不想讓他們傷心難過,養父母拉扯我不容易,所以在我的心中,我就只有一個父母,如果親生父母願意來就來,不願意來我不勉強,這一輩子,我不會原諒他們,也不會喊他們一聲爸媽。

雖然說,這個世界多個愛自己的人也挺好,這樣自己就可以像個小公主一樣,無憂無慮,得到很多人的愛,而且親生父母有錢,自己也可以吃喝不愁,可我不願意,也不需要,我哪怕過得辛苦一點,我也要靠自己的努力,我也不想得到他們的一絲絲可憐,有時候我也想過要不要原諒他們,畢竟他們跟我有血緣關係,我放過他們,也等於放過自己,這樣自己的心得到釋放,也就不會那麼痛苦了,但我始終做不到。

我以前一個朋友小魚,她親生父母嫌棄她是個女孩,就把她送走了,後來被養父母發現,帶回家了,小魚的養父母對她很好,比對自己的孩子還要好,她養父母有兩個兒子,一直想要個女兒,這不,上天送給她們一個小棉襖,所以對小魚也是格外的照顧和關心,這讓小魚非常開心,同時,生活在這樣一個幸福的家庭,讓她感受到親情的美好。

小魚長大後,她的親生父母找到了她,不求小魚能夠回到他們身邊,但至少能給他們彌補的機會,能認回這個女兒,並託人來找小魚以及她的養父母,她的養父母尊重小魚的意見,小魚要怎麼做,養父母不會干涉。

小魚的內心是糾結的,是崩潰的,她恨親生父母,恨他們當初的狠心拋棄,現在她長大了,又想認她,她非常不情願,面對養父母對她的疼愛,她更捨不得養父母,所以她選擇不給親生父母彌補的機會,但她的親生父母出於愧疚,每個星期天都去接小魚回家吃飯,但小魚絲毫不為所動,最後還是養父母勸她,讓她給親生父母一個機會,不要讓人生留下遺憾,她才勉強願意去的,不過每次都是吃了飯就走的。



很多人都有不得已的苦衷,才把孩子拋棄,才把孩子送人,可有些人卻沒有想到孩子的感受,孩子願意被拋棄,願意被送人麼?反正我不同意他們參加婚禮,如果非要來,但不要說是我親生父母,我也不會拿他們一分錢,他們再多的錢跟我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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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冷帶刺的玫瑰


老妹現實點吧。既然養父母沒意見,那也是好的。感情肯定還是養父母的深,我也是被抱養的,我是老三。然後把我送給了我的養父母。養我的媽媽生病走了,養母最後告訴我。讓我要去認回來。這樣我在這世上又多親人了,對你只有好處沒有壞處。讓我多和那些姐妹走動。媽媽真是愛我的媽媽,最後了還要為我操心。我是認回來了,但很少走動,因為相隔很遠,就和這些姐妹常有聯繫。說實話感情是沒什麼感情,就當親戚走而已。我也不恨他們。但我心裡的媽媽只有一個,那就是我養母。無任何人可以替代。


暖暖XL


參加婚禮沒問題,認回親父母也沒問題,以後當孃家走也可以。

但是,你結婚上臺的一定要是養父母。

你以後要一碗水端平,不要因為誰給你錢多就偏心誰。

養父母有兒女還好一點,沒有親子女才真的寒心。

如果你讓親父母上臺,養父母在下面,他們不心寒嗎?

而且,你親父母如果提出這種要求,擺明了品德就有問題。

當初是你遺棄的,現在自己孩子沒了又來認領,還要搶佔人家養父母的地位。

等以後你親父母他們會不會說我給你在我們那買房,你靠著我們過。不要管你養父母?

可以看出,你養父母人品很好,主動提出你親生父母條件好,你可以走動,他們是真心為你的。

而你,很可能遺傳了你親生父母的自私,不然你也不會來提這個問題。

有的原則一但讓步,以後你的養父母必定要一次次給你親父母讓步。

不要說親生的有血緣關係。

他們不過是懷胎十月,生下你。

給你把屎把尿的是誰,餵你吃飯的是誰,扶你學步的是誰?

二十幾年的飯也許養的是個孝順兒女,也許就是一個白眼狼。


堯玄二十三


看到很多人說“富貴不能淫”,我卻認為姑娘還是現實一點,為什麼呢?

1、親生父母當初因為嫌棄你是女孩不要你,如今又因為沒了孩子來認你,中間那麼多年從沒有盡過一天養育的責任,先不說別的,他們欠你的可不止一套房子,收下就行,不要有壓力。

2、收下親生父母給的嫁妝,也是減輕養父母的負擔,生活條件好了,才能更好的孝順他們。

3、在現實中,骨氣和別人的評價是最沒用的東西,除了能出口惡氣,被人說有良心,什麼實際的東西都沒有,日子是要自己過的,別人不能幫一絲一毫的忙,只要心裡明白最親的還是養父母,親生父母也就一點嫁妝的情分了。

說到這裡,想起我的一個高中同學,她就是從小被送人的,親生父母家女兒太多了,想要個男孩又怕被罰,就把她送走了,長大後又想認回來,不知道中間過程是怎樣的,只知道她結婚的時候,親生父母都去了,但是她是從養父母家出的門,回孃家也只回養父母那裡,不過從她話裡面能聽出跟親生父母相處還算融洽,就當多了一門親戚罷了。

所以,本著對家人對未來負責任的宗旨,還是建議先認下這個父母,接受他們贈予的嫁妝,只不過接受之前要做一些前期工作:

1、做好養父母的思想工作,雖然他們也同意認回親生父母,但是心裡必定是捨不得的,肯定會不好受,決定接受之前一定要告訴養父母,這輩子心裡只認他們是親人,對於親生父母只限於眼前的情分,只把他們當親戚看罷了。

2、告訴親生父母,可以認他們,同意他們以父母方參加婚禮,但是養父母也同樣是父母方,結婚從養父母家出嫁,不能要求馬上叫他們爸媽,畢竟剛認親,感情上還是需要有一個適應期,如果同意,那就認,不同意就算了。

總之,不管怎樣,都要給養父母說明心中真實所想,不要有所隱瞞,自己也要明白真正疼你跟你知心的是養父母,親生父母雖然有錢,但是無利不起早,連認你都是有目的的,太自私了,可以不要你一次,就有可能因為別的原因不要你第二次。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還是那句話,題主跟著自己的心去做決定就好,不要受別人眼光的影響,只要記得將來加倍孝順養父母就好。


楚二姑娘


美女我看了一下你的發文,也闡明瞭你的觀點,因為你是女孩從小被父母嫌棄,送給了養母,是養母把你養大,但你現在要結婚了,你的親生父母得知後要送你一套豐厚的嫁妝,並且非要參加婚禮怎麼辦?

我有個兩全其美的辦法,即然你親生父母要參加婚禮,並且送你一套豐厚的嫁妝,這是他們的良心發現,給他們一個將功補過的機會,讓他們來參加你的婚禮,但不過前提是首先跟父母講明白,得讓他們坐右邊,同意就參加不同意就算了,讓養父母坐左邊,左為大,要拜先拜養父母,因為養父母拿你如同己出,養育之恩情大如天,沒有她們就沒有你的今天,尤其是養父母深明大意,沒有把你佔為己有,並且同意你去相認,就從這幾點必須先拜養父母,後拜親生父母,雖然他們生了你,但他們沒養你,是他們先有錯在先,這不冤你。

所以如果你親生父母少懂得一點人情道理,也應該理解你的目前處境和這份孝心。



孫京浩


你好,這個我很有發言權的,我老公是養父母養大的,高中畢業考上大學了,那年去找親生父母的,(其實上高中時已經和親兄弟們有來往)那時他是瞞著養父母去的,也是怕養父心裡難受。這樣瞞著養父母等到大學畢業,上大學的時候我們談戀愛了,他也把這事告訴我,商量著怎麼辦,等我們畢業了領了結婚證,回老家辦喜事,過後我們告訴養父母,想去親生父母那裡認父母,也認真的跟他們說以後會養父母好的讓他們放心,他們也同意了,這樣我們過了三十多年了,期間我們送走了親生父母,養父也得了腦溢血我們也親力親為,(養父母這邊也把我們當親生一樣對待)為他們做到我們的孝心,和兩邊的兄弟姐妹相處的很融洽。誰有難處盡力去幫助。說真的多一份親情有什麼不好呢?這裡最大問題是你在這裡做好你自己就可以了。作為子女對兩邊父母儘自己最大的孝就可以了。


梅花香伊


和你的養父母溝通好感情,明確表示誰也帶替補老她們在你心裡的位置,就算沒有贈予你財源,她們必竟生了你。認與不認,從情理上說,力所能及的進點孝道也是應該的,我的情況和你也有點相近。我從小父母離異,我不到一歲就隨母親嫁到鄉下,我姐姐隨父親身邊在城市長大的,我親爸等我快20歲了才認我。那時農村條件很苦,我母親因感情傷心,精神也有了問題,但我養父對我很好,我念著養育之恩,在從小就發誓一定要孝順我養父,我用行動正明我對養父的孝道。但也不排斥親爸對我的親情。我結婚的時候兩個爸爸兩個媽媽都參加了我的婚禮,是我自己做主的,我並沒有和他們認和人商量。在那個年代,我們那的風俗還不實行父母送親,我就這麼任性,咋滴,我有,我有這麼多父母,我就擔著。必竟多一個人愛咱們又不是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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