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從不是問題,問題是彩禮少了嫁妝!禮是男方給的面,妝是女方給的面!你怎麼看?

Alan無夢


真要按照古禮來,那男方出彩禮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是女方嫁妝怎麼說?現代婚姻,我不說全部女方都是沒有嫁妝的,但有相當一部分是沒有嫁妝這一說的,只是一味的要男方出多少多少彩禮,那這合理嗎?結婚是兩個人一起過日子,何必把婚姻搞的這麼物質,大家互相體諒理解一下不好嗎?如果有女的要噴我,我姐姐前年結婚,我媽當年和我爸結婚的嫁妝,一些古董銀元之類的分了一半給我姐當嫁妝帶過去了,所以你們不用噴我,你們噴不著。


刁民3481


男人不要一邊享受性別福利,一邊高喊男女平等。如果要講傳統,就把規矩做足。嫁妝不是彩禮的等價交換,而是古時父母對沒有財產繼承權的女人提早進行的財產分配繼承。就好比現行法律也規定,父母指定財產給自己孩子的,這部分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配偶無權分割。古時嫁妝是對處於經濟弱勢地位女性的補償。嫁妝不屬於夫家財產。嫁妝只能由女性的親生孩子繼承。如果沒有親生孩子,女方家族甚至可以收回嫁妝。看過知否嗎?為什麼老侯爺一輩子在兒子面前抬不起頭,因為用了媳婦的家產。最後顧老二親孃的嫁妝就是被顧老二繼承,這部分嫁妝不是顧家財產,其他顧家人就不能分配。

古時男人惦記媳婦嫁妝是被人鄙視的。這麼優良的傳統,男人怎麼不繼承呢?

說什麼女人挾稀少抬身價,真是搞笑了。請問,逼迫女人打胎墮胎,導致男女性別失調的是誰?不就是部分心心念念不能斷了所謂根的男人嗎?

說句不客氣的,給彩禮能娶老婆該偷笑了。

現在女人經濟越發獨立,甚至能自己買房。女人在經濟上不需要靠男人生存的時候,當物質基礎積累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擇偶標準必然向各種軟條件轉換。比如隨妻子居住,孝順岳父母如同自己父母,孩子隨妻姓,逢年過節先在女方家再去男方家,男人上班家務兩不耽誤,保持身材不能變成大腹便便的中年油膩男人等等等等。怎麼樣?是這些條件簡單還是掏錢簡單?!


阿紫28122490116


彩禮千百年來的存在,一定有它的合理性。問題是彩禮收了,嫁妝是不是相應?這有地域性,經濟條件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說說我們這個小城市的婚嫁習俗,經濟比較發達,彩禮水漲船高,長輩有攀比心,就算借錢也得撐臉面。我們這女方家一般不收男方的彩禮,男方家下聘放的現金一般是28,68,88,128萬,女方只收取2.8萬8.8萬討個彩頭。我見過最土豪訂婚禮是堂姐兒子,888萬現金加上大鑽戒,名錶,名包,玉器等高檔首飾。。滿屋富貴氣息直直晃眼。訂婚隊伍浩浩蕩蕩,一路上樂隊鞭炮熱鬧,邁巴赫主婚車,勞斯萊斯次婚車,女方那邊早已翹首等待,吃飽喝足,觥籌交錯後回程。女方只收8萬元錢。因為門當戶對,而且都是獨生子女,錢就不是最焦點的了。

結婚那天,女方嫁妝進了門,大家嘰嘰喳喳圍著看,一溜孃家陪嫁首飾,豪車一輛,房產證兩本,一千平別墅一幢,一千平排屋一幢,另加現金288萬。看傻了沒見多少世面的我。

這算比較富裕人家的了。

普通點聘禮二三十萬的,女方也只收2萬8萬的討個彩頭,女方長輩也會開開心心置辦最體面的嫁妝。總之沒聽說誰賴了男方彩禮的。養大寶貝女兒不容易,擔心她在婆家拘謹委屈,父母都會盡自己能量給予陪嫁。



細數人生果


彩禮和嫁妝這兩個詞現在人都聽過,但這兩個詞或者說彩禮和嫁妝這種形式,是從和而來的又代表了什麼意思,想必知道的朋友就不多了。

最早人類是沒有婚姻制度的,戀愛也是自由的。但隨著農耕文明以及剩餘價值的出現,人類社會出現了私有制這個概念,隨之產生的還有奴隸制和婚姻制度。注意我這裡先說的是農耕文明的出現,因為對土地的耕種最需要的是勞動力,而男人對此項工作有著先天的優勢。這也是未來數千年男尊女卑思想的來源。

由於農耕和剩餘價值的出現,私有制也緊隨而來,而婚姻制度就是私化制度的一種產物。它規定了女人結婚後,就視為是這個男人的私有財產。女人是作為財產出現的,既然是財產當然要籤合同加花錢購買才行。注意這裡說的購買就我們現在人說的彩禮。

再說嫁妝,嫁妝又叫陪嫁,就是除了個女兒之外在搭配上點什麼連女兒一起嫁,這搭配的可以物品也可以是人(大戶人家小姐的貼身丫環)。女孩成人後多少會有一兩件首飾,結婚時也肯定是要佩帶來妝飾一下自己的,因此陪嫁也叫嫁妝。(因此後來嫁妝一詞多指女孩孃家做為陪嫁時給的首飾)。注意嫁妝有兩層用意,一是個給女兒關愛和體面,二是作為所銷售物品的包裝。

說到這裡我們大體對彩禮和嫁妝的由來有了個基本的瞭解。

彩禮說白了就是用來買人的錢,只不過買賣婦女的這種行為現在社會不允許了,所以改了個好聽的名字叫彩禮。嫁妝可以說是大戶人家給自己女兒的一種關愛和體面或是包裝。注意這裡有個規矩,彩禮是給賣方的,也就是給女方父母的,嫁妝是給女兒的。所以現在女孩要想嫁的風光有面子,不是要男方出多少彩禮,而是你孃家能給你多少嫁妝。

男方給彩禮再多,也就只能說明你被賣了個高價而已,只有你自己孃家牛逼,嫁妝給的比彩禮還多,你才是真牛逼真有面。

當然這種說法會讓一些人聽著不舒服,但這就是彩禮和嫁妝的本質和來歷。父母做主,買賣婚姻,早已是過去的事了,現在的彩禮和嫁妝也只不過是對舊文化的一種變相延續,按道理說這都屬於陋習應該被摒棄。現代的男女是平等的,婚姻是自由的。現在婚姻並不存在買賣的關係。如果現在結個婚,還要十幾萬幾十萬或是更多的彩禮或嫁妝錢,這本身就是一個極為落後的思想。


JIN在眼前


我就是彩禮是必須要給的,首先爸媽養大自己不容易,這筆錢給父母也是一個表示一個象徵。其次有極少數家庭總覺得沒給彩禮的就像買東西一樣買的貴的會格外珍惜不要錢的會隨便丟棄(求槓精別來槓,我說的是極少數。)

嫁妝的話我覺得既然你都已經把這筆錢給女方父母了,父母給不給回來還是看父母自己,畢竟從那方面講這筆錢的支配權已經轉交了,我的彩禮就一分沒退,因為是遠嫁也沒有任何嫁妝,但是我老公很高興,因為父母的原因他覺得不退回來更好,這樣我爸媽以後就沒有什麼事情都插手我們這個小家的藉口。畢竟從中國道德發展來看,一般男方給了嫁妝女方都會給陪嫁,他覺得我父母會少找他麻煩。

還有那種覺得彩禮太高了的如果你是真心想娶但是又確實沒有那麼富有的話那就只有想辦法把你想娶也會有責任的態度拿出來了,有時候父母他其實圖的壓根不是錢,是一種對女兒的保障。


小巷半仙兒


古時,彩禮是定婚時男方送給女方的財物,嫁妝則是女子出嫁時,從孃家帶到丈夫家的衣被,傢俱及其他物品,而且自古就講究門當戶對,所以彩禮與嫁妝的價值應該相差不是太大。八十年代前,國內一般的家庭對此也是根據各自情況來由雙方商定,但是都不是索取的太離譜,最多是要求有“三轉一響”,“四十八條腿”……之類的,漸漸的隨著生活水平提高,彩禮與嫁妝也要的越來越離譜了,許多人直呼現在是結婚都結不起了……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方已經開始對此進行干預,明文規定彩禮不能超過規定標準,若果如此,對普通老百姓倒是天大的幸事!


我只是我不代表你


我國是有五千年曆史的文明國家,很多文化也都傳承到了現在,彩禮就是,現在交通和通訊都發達了,很多都是遠嫁的婚姻,做為男方來說結婚對於自己家庭來說絕對是錦上添花的大喜事,家裡多了一個老婆,以後還會給生一兩個小孩,家庭歡樂多多,女方從結婚後都是在男方住包括在男方過年。個人覺得給女方彩禮錢是應該的,給多少看自己的經濟狀況,女方父母把女人養大那是很不容易的事,如果按投資回報率來算的話,大部分地方的彩禮數額都太少啦,女兒遠嫁的父母可能一年或幾年都見不到自己女兒一面,花二十多年養大一個女兒圖什麼,如果自己沒存養老錢,女兒遠嫁了,見都難,更不要說孝順父母了,有人可能會說,多給錢父母,但是比較有錢人少。男方付了彩禮還提嫁妝的話像是空手套白狼的感覺,如果這樣的話女方用彩禮錢直接娶男的,讓他上門到女方又有幾個願意的,人不要太自私啦!沒有嫁妝或嫁妝少如果嫁過去會被看不起的話,只能說明那家人太自私,霸道!


請叫我小籃子


關於結婚時的彩禮,其實可以從兩方面進行分析,一方面這是我國的文化傳統,從古至今幾千年了都有送聘禮習俗;從法律層面講這屬於附條件的贈與,以結婚為目的的贈予金錢和財物的一種法律行為;如果結婚了當然好了,什麼都不說了。另一種情況是彩禮送了,但是最終沒有結婚,這樣附條件的贈與是需要返還的,法律規定有這麼幾個方面,1.如果是既沒有登記結婚又沒有同居,應該全額返還彩禮;2.如果是沒有辦理結婚手續但已經同居或者購買結婚用品已經消費出去的,視情況而定返還部分彩禮;3.如果已經登記結婚,而且在一起共同生活滿一年以上,彩禮返還一般是不會得到法院支持。


鄭州潘忠明律師


本人感覺,無論彩禮或面子,都是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和憧憬,無可厚非,但最終都到了男方,白賺個新人,外加陪嫁(彩禮外但)……最扎心的人是……

下個月的今天,我的獨生女兒結婚,我是那個最扎心的人,彩禮是10萬,我們當時就回男方5萬,並且說,結婚當天再陪嫁10萬……

我是個殘疾人,老公60多歲了,種幾畝地,乾點零活,女兒是幼兒教師,工資2000多點,本來每月還能回家看看,馬上就要離開了,她能過得好嗎,會不會受氣,習慣嗎?………


canye509


如果彩禮對應的嫁妝相等,比如男方給十萬彩禮女方帶十萬嫁妝,二十萬做為小家的啟動資金,做為共同財產,相信很多男人只會主動多給。當然有一批就是想一分錢不花娶媳婦的會說,我們不稀罕嫁妝,就是不給彩禮,這種情況就是窮就是摳,不能嫁。現實中,帶嫁妝的比例並不低,有些不想給彩禮的故意淡化。其實沒必要吵,不想給找不要的,想要找願意給的,反正大家都覺得錢比情重要了,就彆強求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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