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雲端上的人
柬埔寨和泰國是鄰國,兩國在人文以及政治制度等方面都很類似,都奉佛教為國教,且還都是君主制。這兩個國家的國內政治局勢在歷史上相當長的時間內都處於動盪不安的狀態,經常發生政變。不過近些年來都已經趨於穩定,這其中尤其是柬埔寨,自上世紀九十年代末開始,進入20多年的穩定發展階段,以洪森為首的人民黨持續把持政權。相比之下泰國的政局在最近的20年當中卻並不穩定,軍方發動了兩次政變,修改了兩次憲法,只是在最近4年才趨於穩定。
(泰國與柬埔寨)
有人將柬埔寨的穩定歸結為洪森對於反對派的果斷出手,重拳出擊。在2017年柬埔寨最高法院裁決裁決該國最大的反對黨救國黨(CNRP)為“非法”政黨,立即解散,並同時裁定禁止救國黨內超過100名人員五年內不得參與政治活動。救國黨的主席沈良西在2015年就被迫出逃,二號人物根蘇卡同年九月被柬浦寨官方以“叛國罪”被捕。對於柬埔寨政府的行為,美國立即做出了反應,抨擊洪森和柬埔寨政府破壞民主政治,此舉是為了明年議會大選打壓政治對手,遂宣佈不會承認2018年柬埔寨大選結果,停止對該國選舉委員會支持並削減對柬部分援助。歐盟也對洪森政府進行了強烈譴責。
(柬埔寨救國黨根速卡與沈良西)
有人會問泰國政府如果效仿柬埔寨洪森,直接取締反對派政黨,那麼是否會實現政治穩定,是否會遭到西方制裁呢?
事實上洪森解散反對派政黨的手段都是泰國軍方玩剩下的,在2006年軍方發動政變之後,最高法院就在次年裁決泰愛泰黨、泰國民主進步黨、發展泰國黨和泰國國土黨等四個政黨涉嫌賄選,強制解散。後來他信集團的人磚投另外一個分支“人民力量黨”,然而在2018年經過兩輪打壓後,人民力量黨再次被憲法法院強制解散。美國和西方國家對於泰國軍方發動政變以及政治打壓的做法,同樣進行抨擊,認為是破壞憲政民主制度,同時採取了相應的制裁措施。這裡還需要說的一下,泰國還是美國的“主要非北約盟友”。美國對泰國採取的主要制裁措施就是暫停或削減對泰國的軍事援助。這直接打擊了軍方勢力。
(政變前他信與泰國陸軍司令頌提將軍會晤)
2014年泰國軍方再次發動政變後,美國再次對他國採取的制裁措施,兩國關係急轉直下。巴育軍政府方面對於美國就泰國內部事務說三道四,並採取制裁的做法十分不滿,並認為西方世界是無法理解泰國內部的情況和矛盾的。兩國關係直到2017年泰國通過新憲法草案後才有所緩和。不僅如此,美國國務院每年發佈的“國別人權報告”中,泰國也是經常榜上有名。尤其是對泰國拐賣兒童、宗教政策以及與“欺君罪”相關的制度進行抨擊。
(2014年時任泰國陸軍司令巴育宣佈接管國家政權)
泰國這個國家本身未經歷過徹底的工業化,其國家的現代化過程是由統治者自上而下推動的,所以在適配現代民主政治制度時,就會出現各種問題,引發社會各個階層的對立和對抗。軍方、王室、保皇派總體而言屬於既得利益集團,而他信為代表的民粹主義政治實力試圖改變泰國現狀,希望用民選政治制度來保持長期執政地位。然而這很很顯然是既得利益集團所不允許的。同理柬埔寨的洪森也是保皇既得利益集團,其也不希望反對派來觸碰自己的蛋糕。至於對待政治對手的方式其實都基本相同,無外乎扣帽子,摧毀名譽,蒐羅罪名。
(巴育與洪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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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姿
科羅廖夫
在這個世界上,如果美國不出面,是沒有哪個國家會為了別國的內政“鹹吃蘿蔔淡操心”的。更遑論去制裁別的國家?直白的說,西方國家之所以會舉起制裁的大棒皆因美國影響和催促。所以說,美國不是個傳統意義上國家,像更一個介於“國家和協會”之間的特殊“組合體”。對於泰國憲法法院裁定“解散”新未來黨之事,如果美國不制裁的話,肯定沒有其他國家會過問此事。因為誰也不願得罪另一個國家的政府。
據《泰國頭條》等媒體的報道,本月21日,泰國憲法法院的9名大法官以7:2的投票結果,裁定取締了泰國新未來黨。並規定新未來黨的核心成員10年內不得從政。此前,該黨黨魁塔納通已經被剝奪了議員資格。就這樣,一個在去年的大選中獲得600萬張選票支持的政黨在泰國的政治生態中就此消失了!因此,新未來黨指責巴育政府是在通過“法律戰爭”消滅“異己者”!
泰國憲法法院的裁決出來後,美國駐泰國大使館隨即發表了一項聲明。聲明的大意是:泰國憲法法院的做法等於使600萬公民的權力被侵犯。但美國的態度是“中立”。顯然易見,美國不準備因為此事得罪泰國的巴育政府和泰國王室。既然美國都表達了“不干涉”的立場,那麼,其他西方國家自然也不會去主動令泰國政府“不爽”。當然,它們也更不會因此而制裁泰國。即便是一定要表明立場和態度的話,也只不過會說幾句“無關緊要”的應付之詞,應付一下了事。
其實,新未來黨被取締只是個時間問題。因為,從新未來黨在大選中異軍突起而成為泰國第三大黨的時候開始,就已經註定了會被“解散”的命運。何況是新未來黨可能還會對泰國的王室制度構成威脅,黨魁塔納通已經構成了對巴育的威脅呢?因此,有泰國網友認為“不被解散才是怪事”。因為,此前已經有泰愛泰黨,人民力量黨,泰國愛國黨等政黨被“取締”的先例。
從巴育制定的新選舉法和去年大選的程序安排來分析,顯然,巴育的“量身定做”都是圍繞著自己能夠成為泰國的“民選總理”這個目標。而之所以如此設置,也是為了防備和削弱他信和英拉兄妹的為泰黨勢力的。然而,令巴育意想不到,同時又令巴育“手忙腳亂”的是新未來黨的異軍突起。於2018年成立,依靠迎合年輕人的理念,再加之黨魁塔納通及核心層的現代和陽光形象,在2019年3月24日開始的泰國大選中,新未來黨異軍突起,出人意料的勇奪下院80個席位,成為僅次於他信和英拉兄妹的為泰黨,支持巴育的人民國家力量黨的泰國議會第三大黨。
新未來黨的崛起令巴育措手不及。尤其是新未來黨和黨魁塔納通的幾個舉動更令巴育無法忍受。一是塔納通闡述了新未來黨的理念是“致力於使泰國的軍隊勢力退出泰國政治”。這顯然是在劍指依靠軍隊起家的巴育。二是在選舉結束後,新未來黨居然和他信的為泰黨組成了七黨聯合體,不僅意圖阻止巴育組閣,而且在議會中給巴育政府“使絆子”。三是在總理選舉環節中,塔納通竟然出面和巴育競爭。儘管巴育依靠自己任命的上院250個席位險勝塔納通,但也勝得“提心吊膽”。是可忍孰不可忍!於是,新未來黨的“問題”來了。
在泰國的政治生態中,新未來黨自然是無法和為泰黨相提並論,黨魁塔納通自然也沒有他信和英拉兄妹那樣的老道和人氣。然而,“勢”如為泰黨,“氣”如他信和英拉,也照樣被泰國的精英層,軍方等聯合勢力“拉下馬”,又何況一個沒有根基的新黨,一個初出茅廬的塔納通呢?所以,在多輪和多點的“攻擊”下,一個朝氣蓬勃的新理念黨派,一個充滿朝氣的年輕政治家就這麼倒下了!
在選舉結束後,新未來黨就被受控於巴育的泰國選舉委員會列出了“四宗罪”。一是塔納通在參加選舉時仍然在媒體中有股份(實際上是早已退股,只是程序尚未走完)。二是塔納通的競選宣傳有鼓動“鬧事”之意。三是新未來黨的理念中有反對泰國的君主制度之企圖。四是新未來黨在使用“貸款”。經過法院判決,新未來黨反對泰國君主制度的指控不成立。可是,塔納通卻仍然在股份和鼓動宣佈上的瑕疵被取消了議員資格。剩下的最後一項就是對新未來黨的“貸款”指控,也是最重要的一項指控。因為此項指控事關新未來黨的命運。
為了配合憲法法院的審理,新未來黨主動呈報了“三大箱”資料,以便證明新未來黨自己的“清白”。新未來黨確實“貸款”了!但是,泰國的“政黨法”中並沒有“不允許”貸款的條款。只要“不得接受來源不明的捐款”這個條款。可是,泰國憲法法院仍然以“貸款利息低於‘常規利息’”為由,認為新未來黨違法,並裁定新未來黨“解散”。其實,在泰國,什麼奇葩之事都不會令人意外。比如,英拉會因為“大米收購案”這項惠民政策而下臺和被判刑。而巴育政府後來的“補貼膠農”政策卻被讚揚。在泰國,這“不足為怪”。
對於泰國政府及泰國憲法法院解散新未來黨之事,既然美國的態度是“不予干涉”,那麼,其他西方國家也就更不會去主動“得罪”泰國王室和泰國政府了!畢竟,在現代社會條件下,“利益”仍然是國家間關係的紐帶。所以,西方國家不會因此去制裁泰國,從而使自己的國家經濟利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