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企業壞賬計提的壞賬準備所得稅是否可以少交?

答:因為稅法對計提壞賬不認可,只有實際發生時才認可,所以計提而沒有發生的當年不允許稅前扣除,只有發生當期才可以扣除,所以計提不會少交個人所得稅,會產生了抵扣暫時性差異

企業應當在期末分析各項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並預計可能產生的壞賬損失.對預計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計提壞賬準備.企業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由企業自行確定.企業應當制定計提壞賬準備的政策,明確計提壞賬準備的範圍、提取方法、賬齡的劃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有關各方備案,並備置於企業所在地.壞賬準備計提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企業壞賬計提的壞賬準備所得稅是否可以少交?

在確定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時,企業應當根據以往的經驗、債務單位的實際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等相關信息予以合理估計.除有確鑿證據表明該項應收款項不能夠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債務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等導致停產而在短時間內無法償付債務等,以及3年以上的應收款項),下列各種情況不能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1.當年發生的應收款項;

2.計劃對應收款項進行重組;

3.與關聯方發生的應收款項;

4.其他已逾期,但無確鑿證據表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企業的預付賬款,如有確鑿證據表明其不符合預付賬款性質,或者因供貨單位破產、撤銷等原因已無望再收到所購貨物的,應當將原計入預付賬款的金額轉入其他應收款,並按規定計提壞賬準備.

企業持有的未到期應收票據,如有確鑿證據證明不能夠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時,應將其賬面餘額轉入應收賬款,並計提相應的壞賬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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