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築企業申報資質中遇到的100個問題的解答!漲知識!收藏


根據小編10年的資質代辦經驗,總結出以下100多條企業申辦資質中遇到的100個問題

首先:整體轉讓一個公司具有房建總包+市政總包+機電總包+裝修+幕牆+鋼結構+地基+消防+勞務等一共16項資質!未經營,公司乾淨,簡單變更法人既可。北京的公司
1、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在哪兒能查到?

答: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查詢位置: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網站(http://zjw.beijing.gov.cn)—>查詢中心—>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查詢。


2、如果不按照新標準換證,舊版施工資質證書可以用到什麼時候?

答:舊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有效期截至2016年6月30日,舊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勞務分包資質證書),在住建部未正式發文取消前,仍然繼續有效。


3、註冊地在北京的公司要到哪裡去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

答:北京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市政路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政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住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城鄉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中關村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新興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及其所屬各公司,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建築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所屬各公司、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築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向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申請;其他企業,向其工商營業執照註冊住所所在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提出申請。


4、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築企業有哪些?

答:共計12家,分別是: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中國化學工程集團公司(中國化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5、申請資質除網上申報外,還要提供書面資料麼?

答:自2019年4月1日起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許可的建築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新設立、增項、升級、延續等業務,企業登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官方網站—網上辦事大廳上傳電子資料後,在受理環節服務窗口只收存《資質申請表》、承諾書,不再收存其他紙質材料。對申請公路、水利、通信、電力等方面資質的,申報材料、受理審查等原工作流程不變。

具體要求請參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網站(http://zjw.beijing.gov.cn)操作指南欄目。


6、企業只能從最低等級開始申請資質嗎?

答:新設立企業只能從最低等級申請,但涉及企業重組、合併、分立、等情況的,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併、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文件的規定辦理。


7、具有設計資質的企業可以直接申請高等級的資質麼?

答:已取得工程設計綜合資質、行業甲級資質,但未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的企業,可以直接申請相應類別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


8、企業取得資質多長時間後可以申請升級?

答:企業申請資質升級不受年限限制,但需逐級晉升。


9、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下稱總承包企業),可以申請增項專業承包資質或勞務分包資質嗎?

答:可以。企業可以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施工勞務資質三個序列的各類別資質,申請資質數量不受限制。


10、具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下稱專業承包企業),可以申請增項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或勞務分包資質嗎?

答:可以。企業可以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施工勞務資質三個序列的各類別資質,申請資質數量不受限制。


11、勞務分包序列企業可以申請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資質嗎?

答:可以。企業可以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施工勞務資質三個序列的各類別資質,申請資質數量不受限制。


12、企業的淨資產如何考核?(2015年11月25日修訂)

答:企業淨資產就是企業所有者(即投資方或股東)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後的餘額,即企業年度財務報表中的"所有者權益"。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

  企業需上傳申請本企業申報上一月份或上年度合法的財務報表;對上年度淨資產不滿足標準要求,但近期通過增資等符合標準要求的,應提供申報前一月份合法的財務報表(全套報告)。

  首次申請資質的,以提供的企業《營業執照》所載註冊資本考核淨資產。

  申請多類資質的,企業淨資產不累加計算考核,按企業所申請資質和已擁有資質標準要求的淨資產指標最高值為準。


13、 申請資質,必須提供廠房證明材料嗎?

答:資質標準中對廠房無明確要求的,不需要提供;對廠房有明確要求的,應按要求提供廠房證明資料。廠房包括企業自有或租賃的廠房。自有的,需提供廠房面積符合要求的房產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租賃的,需提供廠房面積符合要求的租賃協議和出租方的房產證明等材料,且租賃到期日期應不早於企業資質申請受理之日。如果企業擁有多個廠房,廠房面積可以累計。無法提供房產證,可出具鄉(鎮)或以上級別人民政府關於房屋合法有效的證明(報部審批的除外)。


14、技術裝備可以是租賃的麼?

答:不可以。標準中明確要求的設備應為企業自有設備,需提供企業設備購置發票(除港口與航道施工總承包資質外),租賃的設備不予認可。標準中對設備的規格、性能、數量有要求的,發票上不能體現的,企業應延伸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設備使用說明書等。標準中未明確要求的設備,申請表中可以不填寫,也不需要提供證明材料。


15、如果上級公司或子公司購置的設備是否可以認可?

答:上級公司或子公司購置的設備不認可。但上級單位劃撥的可以認可,應同時提供劃撥或分割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16、設備購置有年限要求麼?

答:沒有。


17、資質標準中對廠房和技術裝備有要求的需要現場核查,只適用於首次申請資質的企業麼?(2015年11月修訂)

答:不是。對於申請資質升級、增項的企業,只要資質標準對廠房和技術裝備有明確要求的,都需要進行現場核查。


18、技術負責人(或註冊建造師)個人業績如何申報?

答:根據申報企業提供的《技術負責人(或註冊建造師)基本情況及業績表》進行認定,個人經歷須從畢業後開始填寫至今,個人業績自行填寫。


19、一家企業如果有多項資質,技術負責人如何考核?是否滿足最高等級的資質標準要求就可以了?

答:一家企業如果有多項資質,技術負責人應按照各項資質的要求分別考核,在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前提下,一人可以兼任多個專業的技術負責人。


20、如何認定資質標準中有明確要求的人員專業?

答:按照職稱證或學歷證上載明的專業認定。如職稱證書的專業與申報專業不一致,但是學歷專業與申報專業一致時,需同時提供學歷證書。


21、企業主要人員在同一企業不同資質中是否可以重複申報?

答:可以。


22、企業主要人員如果同時擁有註冊證書、職稱證書、技術工人證書,在同一個資質中可以同時作為多類人員申報麼?

答:該人在滿足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同時作為註冊人員和職稱人員申報,但不可以再作為技術工人申報。


23、持國外護照的專業技術人員如何上傳學歷證書及職稱證書?

答:在學歷證書中上傳學歷證書的掃描件,在職稱證書中上傳學歷證書的翻譯件和個人工作簡歷。


24、技術工人證書上的工作單位要與申報單位一致麼?

答:不需要。


25、企業主要人員包括哪些人員?

答:主要人員包括註冊執業人員、技術職稱人員(包括技術負責人)、技術工人。


26、企業聘用的主要人員可以是退休人員麼?

答:企業主要人員應滿足60週歲及以下且由申請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要求。


27、已有資質企業申請資質升級或增項等事項,是否應滿足企業已有資質的所有要求?

答:企業名下現有註冊建造師數量、專業、等級滿足既有全部資質中,標準設定最低等級要求的,方可申請資質升級和增項。


28、註冊建造師證書上的工作單位必須是本單位嗎?是否可以是本公司的上級公司、下級公司、控股公司或參股公司?

答:註冊建造師必須註冊在本企業(即證書上的工作單位必須是本企業),註冊在其它企業(包括本公司的上級公司、下級公司、控股公司或參股公司)的建造師用於本公司申請資質不予認可。臨時建造師不作為資質標準要求的有效註冊建造師人員認定。


29、如果一級註冊建造師同時擁有建築工程和機電工程兩個專業,是否可以在建築工程資質中作為兩人申報?

答:不可以,在建築工程資質中只能作為一人申報資質。但是如果企業同時申請建築工程和機電工程資質時,該人員可以在兩個資質中分別作為建築工程建造師和機電工程建造師進行申報。


30、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聘用外國服務提供者如果滿足建市【2003】73號文的要求,是否可以作為註冊建造師進行申報?

答:不可以。


31、社會保險必須以本企業名義為員工繳納嗎?社會保險能否以個人名義繳納?社會保險必須在北京本地繳納嗎?

答:用於申請資質的主要人員社會保險必須以本單位名義繳納,以個人名義繳納無效。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按以下情形為有關人員繳納社會保險:

(1)在北京行政區域內以本企業名義為有關人員繳納社會保險;

(2)在外省市以本企業名義為主要人員繳納社會保險(需提供在當地取得的社保登記證。但已五證合一或多證合一的地區不需提供社保登記證);

(3)在外省市以本企業分支機構名義為有關人員繳納社會保險(需提供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及在當地取得的社保登記證。但已五證合一或多證合一的地區不需提供社保登記證)。


32、《標準》中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標準中要求:"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和註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15人,且結構、材料或化工等專業齊全"。應該如何理解?

答: 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和註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15人,其中結構、材料或化工專業中級職稱至少1人,其他13人只要是工程系列中級以上職稱或註冊建造師滿足要求,不做專業考核,建造師數量不作要求。


33、建築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資質中要求機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6人,且專業齊全,應該如何理解?

答:機電工程相關專業有給排水、暖通、電氣、機械設備、焊接、自動化控制六個專業,專業齊全要求每個專業至少有1人。


34、鄉鎮企業職稱證書可以使用麼?外地職稱證書可以使用麼?

答:1997年1月1日後頒發北京市的鄉鎮企業職稱證書可以使用。對於有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授權文件,且符合授權文件要求評定的中級職稱可予以認可;對於有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授權文件,且符合授權文件要求評定的高級職稱可予以認可。職稱人員不包括只取得各類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證書、培訓證書的人員和技術經濟類人員,也不包括具有教學、研究等系列職稱的人員。


35、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聘用外國服務提供者如果滿足建市【2003】73號文的要求,是否可以作為中高級職稱人員進行認定?

答:可以。根據2003年《建設部關於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管理規定中有關資質管理的實施辦法》,其中規定: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聘用外國服務提供者為本企業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具有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並具有10年以上從事本專業工作經驗的,在企業申報資質時,可以按照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申報;具有大學專科或以上學歷,並具有5年以上從事本專業工作經驗的,在企業申報資質時,可以按照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申報。


36、 什麼部門頒發的技術工人證書可以認可?所持證書工種名稱與資質標準工種名稱不完全一致的,可以認可嗎?(2015年9月14日更新)

答:以下部門頒發的技術工人證書均予認可。(1)屬於住房城鄉建設部已頒佈的技術工人人員頒證機構名錄(見技術工人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彙總表)中的頒證機構頒發的技術工人人員證書,且頒證機構名稱和所蓋印章名稱與目錄一致的;或對於頒證機構名稱有變化,但在其現網站上能查到證書信息的。(2)北京市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水利工程技術工人職業資格證書、北京消防協會頒發的北京市建築消防設施施工(中級)技術人員培訓考試合格證書。(3)北京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北京市第四十職業技能鑑定所頒發的通信職業培訓合格證書。(4)未在住房城鄉建設部已頒佈的技術工人人員頒證機構名錄中,由外省市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其認可的機構頒發的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崗位證書,在其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網站能查到證書信息的,或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書面的認可文件,並附發證機構書面證明的。(5)由省級以上安監部門頒發的高壓電工、低壓電工,且在其網站上能查到證書信息的。(6)由華北供用電國家職業技能鑑定站(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培訓中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頒發的線路架設工、變電安裝工、高壓電工、低壓電工、維修電工和安裝電工。(8) 未在住房城鄉建設部已頒佈的技術工人人員頒證機構名錄中的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築業企業,其所屬企業技術工人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頒發的的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崗位證書,且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能查到證書信息的。

對技術工人工種名稱,按技術工人工種名稱對照表進行認定。


37、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中的相應專業技術人員包括哪些?

答:建築物糾偏和平移應為岩土和結構專業職稱人員;結構補強應為結構專業職稱人員;特殊設備起重吊裝應為機械專業職稱人員;特種防雷應為防雷專業職稱人員。


38、總承包資質企業的技術工人是否可以由全資或控股的勞務企業中的人員進行替代? 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答:可以。在資質申報材料的基礎上還需提供全資或控股的勞務企業的營業執照和加蓋工商管理部門查詢章的勞務企業的章程,且技術工人的社保應由全資或控股的勞務企業繳納。


39、總承包資質企業的技術工人是否可以由全資或控股的專業資質企業中的人員進行替代?

答:不可以。


40、專業承包資質企業的技術工人是否可以由全資或控股的勞務企業中的人員進行替代?

答:不可以。


41、申請施工總承包資質,主體結構竣工驗收的工程能否作為工程業績申報。

答:不能。申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方可作為施工總承包業績考核。


42、申請專業承包資質,總承包工程或專業承包的綜合工程能否作為工程業績申報。

答:不可以。申請專業承包資質的,申報業績須為企業依法單獨承攬的本專業工程,申報的總承包工程和綜合工程(合同內容涵蓋多個專業承包)不予認可。如:企業申請晉升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所提交的工程合同內容涵蓋電子與智能化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和消防設施工程,將合同中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部分用於申請晉升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升級的,不予認可。


43、以"單項合同額"作為業績考核指標的業績,是以結算單為考核依據麼?

答:不是。單項合同額是指一個承包合同所載合同價,以承包合同價為準。工程結算單作為工程完成且工程款已到位的驗證,承包合同未載明合同價的,以工程結算單為準。


44、資質標準中要求有"近5年"(或"近10年")的工程業績,此處的"近5年"應如何理解?

答:"近5年"或"近10年"是指用於申請資質的工程業績的有效期,有效期通常從申報當年的前一年逆推5年或10年(申報當年也計算在內),指自申請資質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間竣工的工程業績。如:申報年度為2015年,"近5年"的業績是指2010年1月1日之後竣工(交工)驗收合格的項目。超過時限的代表工程業績不予認可。


45、申報的業績指標略低於標準要求,是否認可?

答:不予認可。


46、違法分包或轉包的工程業績用於申請資質,是否認可?

答:不予認可。


47、用於申請資質的工程業績,以什麼時間為準來計算有效期?

答:以工程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計算有效期。


48、群體建築可以按照"單體建築面積"業績來考核麼?

答:不可以。群體建築(無論基礎是否相連)不作為單體建築面積業績考核。但基礎相連的群體建築,地下結構的面積及地上某一單體面積累計可以作為單體建築面積業績考核。


49、申請資質的工程業績材料中必須提供圖紙、工程結算單等材料嗎?若需要,應提供什麼樣的材料才有效?

答:工程業績一般不需要提供圖紙、工程結算單等材料,但下列情形需要提供:

(1)部分資質標準中業績指標涉及"深度"、"高度"、"跨度"等的,通常需要提供圖紙,圖紙應為帶圖籤的有效圖紙,且圖紙上應設計單位出圖章及設計人員執業印章。

(2)連體建築按單位工程申報的,通常需要提供圖紙,圖紙應為帶圖籤的有效圖紙,且圖紙上應設計單位出圖章及設計人員執業印章。

(3)部分資質標準中業績指標涉及"單位工程造價"、"單項工程造價"、"單項工程合同額"等的,通常需要提供工程結算單,屬於政府、軍隊投資建設項目的,結算單需經第三方確認。


50、申報的代表工程業績,工程合同中所註明的註冊建造師非申報企業的可以認可麼?

答:不認可。企業申報的工程業績中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實施時存在非本企業註冊建造師、不具備註冊建造師資格、超越註冊建造師執業範圍執業、或違反有關規定同時在兩個及以上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的,企業該項工程業績不予認可。


51、同一工程分期發包,簽訂多個施工合同,按照"單項合同額"考核時,多個合同的合同額可以累加麼?

答:不可以。單項合同額是指一個承包合同所載合同價。


52、申請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申報的工程業績中包括建築幕牆工程,是否可以一併計入裝修工程?

答:不可以。


53、用於申請資質的工程業績,同時滿足業績標準中的兩款條件,能否計算為兩項業績?

答:不能,只能計算為一項業績。


54、保密工程可以作為工程業績申報麼?

答:不可以。


55、按照"層數"指標考核的,設備層可以計算為一層麼?

答:不可以。


56、竣工驗收證明有什麼要求麼?

答:單位工程驗收、分部分項工程驗收證明需加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四方公章。


57、受理部門何時發《徵詢工程項目業主意見函》?

答:對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許可的資質,申報企業工程業績的,受理部門應在受理前向工程的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單位發送《徵詢工程項目業主意見函》。


58、對申請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許可的水運、礦山、冶金、石油化工、電子與智能化、防水防腐保溫、環保等方面資質的,除提供《建築業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清單》要求的業績材料外,還應提供能反應真實施工情況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什麼內容?

答:證明材料包括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進場物資報驗材料,施工試驗資料,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驗收記錄等能反映真實施工情況的工程技術資料。


59、工商營業執照還審查經營範圍嗎?

答:不審查經營範圍是否包含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施工勞務。


60、標準中所列專業職稱為簡稱的,企業提交職稱證書或畢業證書顯示的為全稱或細化的,是否可以認可?

答:可以認可,只要名稱或內容包含標準中所列專業職稱的都可以認可。如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可按電氣專業職稱認可;建築環境與設備、熱能與暖通空調可按暖通專業職稱認可;環境保護可按環保專業職稱認可;冶金熱能動力、冶金設計可按冶金專業職稱認可;工業自動化可按自動化專業職稱認可。


61、焊接專業職稱如何認可?(2015年11月25日修訂)

答:企業提交職稱證書或畢業證書顯示為焊接技術與工程、壓力容器、金屬材料、熱工(熱處理)、機械製造(製造工程)、鍋爐、材料力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等專業的均可認可。


62、電力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哪些?

答:電力工程相關專業的認定:一是按專業技術職稱證書中專業類別分類認定:熱能動力工程、水能動力工程、核電工程,風電、太陽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輸配電及用電工程、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含:發電、變電、供用電、電力網、電氣、電氣工程、電力工程技術),電力電子、電氣設備安裝、電氣自動化等;二是按國家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載明本人所學專業分類認定:熱能動力工程、水能動力工程、核電工程,風電、太陽能及其它能源工程,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力科學與工程、高電壓與絕緣技術、電機與變壓器、電力電子與電力傳動、工業自動化(電氣專業方向)。


63、企業購置的二手設備可以認可麼?需要提供什麼?

答:認可。需要提供由稅務部門代開的發票。


64、對於標準中有廠房要求的,廠房在外地(京外)可以麼?

答:可以。


65、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技術負責人可以是一個人麼?

答:可以。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總工程師作為企業主要管理人不做考核要求,相關信息在申請表的企業基本情況中填寫即可。如果總工程師同時作為技術負責人申報的話,按照技術負責人的要求考核。


66、《標準》中對技術工人的專業做了限定,且要求專業齊全的,如何理解?

答:是指申報人員由相應專業人員組成,且每個專業至少1人。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要求"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高壓電工、低壓電工、維修電工、安裝電工等齊全,且不少於 30 人"是指這30人應當由高壓電工、低壓電工、維修電工、安裝電工組成,且每個專業至少有1人,其他專業不予認可。


67、《標準》中未對技術工人的專業做出規定,應申報什麼專業的技術工人?

答:不對技術工人的工種進行考核。如: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要求"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是指持證的中級工至少30人,工種不限。


68、《標準》中對技術工人的專業做了限定,但未要求專業齊全的,如何理解?

答:是指申報人員中包括相應專業即可,每一類專業人員數量不作要求。如: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中要求:"防水工、電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是指防水工、電工、油漆工、抹灰工合計不少於30人,但每個專業的人數不限,也不要求必須所有專業齊全。


69、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中同時對技術負責人和實驗室負責人提出了要求。實驗室負責人在哪裡體現?

答:實驗室負責人需填寫技術負責人的相關情況表。在分別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情況下,技術負責人和實驗室負責人可以是同一個人。


70、標準中要求的"技術負責人(或註冊建造師)主持完成的工程業績"如何理解?

答:《標準》中技術負責人(或註冊建造師)主持完成的業績是指作為施工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的工程項目。其中,《標準》中考核指標為累計指標的,技術負責人(或註冊建造師)主持完成的業績不做累計考核。如: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標準中要求"近10年承擔過下列3類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1)累計修建三級以上公路路基200公里以上……",企業申請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時,技術負責人(或註冊建造師)提供的主持完成的個人業績應當是三級以上公路的路基工程項目即可,長度不作考核。


71、外埠建築業企業資質企業,因工商註冊地發生變更的,企業資質如何辦理?

答:具備《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令)第九條規定資質的企業,及具備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外埠企業,辦理進京備案手續一年以上,在京期間無違法違規行為或前一年的年度市場評價結果為合格以上,備案後在京承擔過不少於1項目達到現有資質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工程質量合格,未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符合以上條件的可按建市【2014】79號文件規定,辦理資質相關手續。


72、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資質在這次換證範圍內麼?

答:按照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取消建築智能化等4個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市規發[2015]1172號文)進行換證,一體化資質證書上的所有資質應同時提出換證申請。通過換證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應保持資產和主要人員等滿足相應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條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將進一步健全動態監管機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維護統一、規範、公開、有序的建築市場秩序。


73、現在還可以新申請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資質麼?

答:不可以新申請。


74、已有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資質的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即將到期,應如何辦理?

答:2015年7曰31日起,停止受理按原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資質標準的資質延續申請,企業應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申請換髮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和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75、建築業企業取得資質後如何監管?

答:一是採用記分制方式對建築業企業市場行為進行監管。在企業或人員發生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或處理的同時,按照相應規定對企業或人員進行記分處理,根據與規定的記分限值與累計的記分結果,對企業進行書面警示、限制申請資質升級和增項、啟動資質核查等處理;二是採用資質核查方式對建築業企業資質資格進行動態管理,經核查不再符合資質條件的,建築業企業資質將被撤回。


76、企業取得資質後是否需要長期滿足標準要求?

答: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應當保持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等方面滿足相應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條件。


77、什麼情況資質許可機關應當撤回建築業企業資質?

答:企業不再符合相應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並向社會公告,整改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企業整改期間不得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能承攬新的工程;逾期仍未達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資質許可機關可以撤回其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78、資質被撤回的企業,是否可以再次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

答:被撤回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可以在資質被撤回後3個月內,向資質許可機關提出核定低於原等級同類別資質的申請。逾期不申請的,從最低等級資質申請。


79、監督檢查人員在履職時有權採取的措施是什麼?

答: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檢查企業提供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有關人員的註冊執業證書、職稱證書、崗位證書和考核或者培訓合格證書,有關施工業務的文檔,有關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合同管理、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文件;(二)進入被檢查企業進行檢查,查閱相關資料;(三)糾正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及有關規範和標準的行為。


80、被檢查企業應該如何配合檢查?

答:有關企業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協助與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81、什麼情況資質許可機關應當撤銷建築業企業資質?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許可機關應當撤銷建築業企業資質:(一)資質許可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准予資質許可的;(二)超越法定職權准予資質許可的;(三)違反法定程序准予資質許可的;(四)對不符合資質標準條件的申請企業准予資質許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銷資質許可的其他情形。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


82、什麼情況資質許可機關應當註銷建築業企業資質?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許可機關應當依法註銷建築業企業資質,並向社會公佈其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作廢,企業應當及時將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交回資質許可機關:(一)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依法申請延續的;(二)企業依法終止的;(三)資質證書依法被撤回、撤銷或吊銷的;(四)企業提出註銷申請的;(五)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註銷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其他情形。


83、對資質申報中弄虛作假行為如何處理?

答:申請企業隱瞞有關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的,資質許可機關不予許可,並給予警告,申請企業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


84、對取得資質後發現弄虛作假行為的如何處理?

答: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的,由原資質許可機關予以撤銷;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並處3萬元的罰款;申請企業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


85、企業未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及時辦理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的怎麼處理?

答:企業未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及時辦理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86、企業在接受監督檢查時不配合怎麼處理?

答:企業在接受監督檢查時,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或者拒絕、阻礙監督檢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處3萬元以下罰款。


87、啟動資質核查的條件是什麼?

答:建築業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區縣建委或專業管理部門(以下簡稱核查部門)可以啟動動態核查:

(一)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建築業企業動態監管平臺積分達到20分的;

(二)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

(三)引發群體性或突發事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四)被投訴、舉報資質條件不符合資質標準的;

(五)建築業企業成立後3年內未承攬工程的;

(六)核查部門認為需要啟動動態核查的其它情形。


88、 事業單位可以申請資質麼?

答:不可以(軍隊單位除外)。


89、 企業申報的主要人員可以是事業編制麼?

答:不可以(軍隊單位除外)。


90、 重組、分立後的企業再申請資質申報代表工程業績的,原企業完成的工程業績可以認可麼?

答:重組、分立後的企業再申請資質的,只對企業重組、分立後承接的代表工程業績予以認可;合併後的新企業再申請資質的,以原企業在合併前承接的工程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報可以認可。


91、 具有教學、研究等系列職稱的人員可作為有職稱人員申報麼?

答:不可以。職稱人員中如具有教學、研究等系列職稱的人員從事建築施工時,如講師、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員、研究員等的均不予認可。


92、 企業以租賃的廠房申請資質的,租賃期限有要求麼?

答:沒有,但租賃到期日期應不早於受理日期。


93、 我公司申請資質升級,標準要求代表工程業績2項,我公司可以申報4項麼?

答:企業多申報的業績不予考核(考核累計指標的除外)。按企業資質申請表中的排序審查,超出標準數量要求以外的業績不予考核。如: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要求"近5年承擔過單項合同額1500萬元以上的裝修裝飾工程2項,工程質量合格。"企業申報了4項工程業績,則只根據企業資質申請表中的排序審查前2項業績,超出標準數量要求以外的業績不予考核。


94、 代表工程業績必須提供中標通知書麼?

答:每項代表工程均應提供中標通知書,依法可以不進行招標的項目,以業主單位或招標代理機構出具的有關中標文件,如直接發包通知書等進行考核。


95、 我公司申報的代表工程業績所要求的技術指標在施工合同中已明確體現,還需要提供圖紙麼?

答:企業申報涉及建築工程方面以外的資質的,標準中涉及的業績指標,在中標通知書、施工承包合同或竣工及質量證明材料能明確反映的,且反映指標的相同內容相對一致,根據中標通知書、工程承包合同或竣工及質量證明材料為準進行考核;不能明確反映指標的,需提供能反映該項技術指標的圖紙或其他有效的證明材料。


96、 涉及建築工程方面的資質有哪些?

答: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建築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建築幕牆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97、 申報的工程業績需要提供圖紙的,對圖紙有哪些要求?

答:主要有:(1)提供的圖紙能清楚有效反映代表工程業績的技術指標;(2)工程圖紙至少應含圖籤、設計單位出圖章,有些圖紙按照相關要求還應包含註冊人員簽章等;(3)圖籤中的工程項目名稱、圖紙名稱、設計人員簽字、出圖時間、出圖版本應是齊全、有效的;(4)設計單位出圖章和註冊人員簽章的編號應該一致;(5)註冊人員簽章應按其專業籤蓋在相應專業圖紙上;(6)設計單位出圖章和註冊人員簽章、印簽章的有效期與圖紙的出圖時間均應符合相應邏輯關係。


98、 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要求的技術工人有專業要求麼?

答:有。技術工人包括線務員、機務員、電工、焊接等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具有計算機等級證書的工人。


99、 機電工程專業職稱是否可以作為機電工程相關專業職稱人員申報相應資質?

答:可以。機電工程專業職稱在申請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建築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及二級資質時可以作為機電工程相關專業職稱人員申報,但在申請建築機電安裝工程專業三級資質時不可以作為機電工程相關專業職稱人員申報(建築機電安裝工程專業三級資質標準要求機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6人,且專業齊全。標準中機電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暖通、給排水、電氣、機械設備、焊接、自動化控制等6類,該資質要求的6個人必須滿足標準所列明的這6類專業,機電工程專業未在6類專業中,因此不予認可)。

116、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中要求的市政工程相關專業(包括道路與橋樑、給排水、結構、機電、燃氣等)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15 人,且專業齊全。 其中的機電專業是指什麼? 市政工程專業能否作為市政工程相關專業認定?

答:機電專業包括機電工程、暖通、電氣、機械設備、焊接和自動控制。市政工程專業能作為市政工程相關專業認定,但應滿足道路與橋樑、給排水、結構、機電、燃氣等專業人員至少有1人。


100、 原資質管理關係屬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建築企業,首次在我市辦理業務時還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出具下放函嗎? (2015年12月9日更新)

答:對於原資質管理關係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建築企業,由其集團總公司出具層級管理關係和現有資質情況證明,在我委資質系統申請"央企資質管理關係變更"事項,維護資質信息,併到市建委綜合服務大廳提交書面材料,待審核通過後,企業直接到註冊地址所在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辦理後續相關業務(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企業,到市建委綜合服務大廳辦理),【審批人員可在資質系統業務監督管理中查看下放至本區縣的央企名單,】我委不再開下放函等紙質材料。


101、 企業如何知道註冊建造師重複註冊?對註冊建造師的申報應注意什麼?

答:企業可以在相關的註冊網站上輸入註冊人員信息查找並判斷是否重複註冊。  申報註冊建造師應注意的主要有:(1)註冊建造師以住房城鄉建設部註冊人員庫中的註冊人員為準。(2)申報註冊建造師的各專業人員數量應符合相應資質標準要求,申請兩個及以上資質的,註冊建造師的專業、數量應分別滿足相應類別資質標準要求。(3)企業現有註冊建造師的專業和數量應滿足既有資質設定最低標準的要求。(4)企業註冊人員不應存在重複註冊情況。(5)臨時建造師不能作為資質標準要求的有效註冊建造師人員。(6)《標準》中要求×××專業、×××專業註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人,不要求所列專業必須齊全。(7)按照企業申請表中的註冊建造師名單考核,可以不提供註冊建造師相應的附件材料,但社會保險證明必須提供。


102、 光源與照明專業職稱如何認可?

答:企業提交職稱證書或畢業證書顯示為電光源、光電子技術科學、光電信息工程、光學工程和光學等專業的均可認可。


103、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中的市政公用工程、園林景觀,古建築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中的風景園林職稱如何認可?

答: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中的市政公用工程可用市政工程認定,園林景觀可用園林或景觀認定;古建築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中的風景園林可用園林認定。


104、 原勞務企業、設計施工一體化企業(有效期內)是否可以在城六區申請新的資質?

答:原勞務企業、設計施工一體化企業(有效期內),在住建部出臺新的資質管理政策之前,可以申請新的資質,不受城六區的限制,企業按"新設立流程"提交申請,受理部門按照"增項"的標準進行審核。


105、 企業在申報涉電資質時,是否要求提供技術負責人、中級職稱人員由原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

答:不要求。


106、企業申報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資質、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資質,技術負責人職稱、執業資格是否有限制?

答:企業申報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資質、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資質,技術負責人可以為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師,也可以為註冊建造師,二者均可,但申報技術負責人的專業類別必須嚴格滿足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的通知》(建市〔2014〕159號)相關要求。


107、 企業申報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申報的業績有什麼要求?企業申報建築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方面其他專業承包資質升級事項,如裝飾裝修、建築機電安裝、地基基礎、建築幕牆等資質,申報的本市業績有什麼要求?

答:依據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於進一步落實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約責任的通知》(京建發[2017]491號),企業申報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申報的升級業績應當是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工程項目(必須在住房城鄉建設部全國建築市場共監管信息平臺,或地(市)以上級別住房城鄉建設官方網站上可查詢業績信息)。

企業申報建築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方面其他專業承包資質升級事項,如裝飾裝修、建築機電安裝、地基基礎、建築幕牆等資質,申報的本市業績需要在北京市住建委建築市場監管信息平臺(或北京市建設工程發包承包交易信息網)等住建部門系統中查詢到招標信息、中標信息、合同信息、施工許可信息、竣工信息等任一信息均可。


108、建築業企業申請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許可的建築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方面資質,申報的升級業績是否需要備案?

答: 依據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於做好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工作有關意見的通知》(京建法〔2015〕7號)第十四條第一款,企業申報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許可的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建築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建築幕牆工程專業承包,申報的升級工程項目信息必須在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網站上可查詢,無法查詢的工程項目將認定為無效的升級業績。

企業申報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升級業務,企業申報的智能化工程業績必須在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網站上可查詢;企業申報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企業申報的升級工程業績必須在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網站上可查詢。無法查詢的工程項目將認定為無效的升級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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