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 100+100+100項目總結:殘疾人的社會保障

殘疾人社會保障的對象主要是因人體結構、心理、生理、功能全部喪失或部分喪失等,導致基本生活出現障礙,國家需要通過一定的方式與方法為其提供幫扶與援助,從而起到保障他們在社會中能夠正常享有不被自身殘疾所拖累的權利,維護他們應當享有的尊嚴。

100+100+100項目總結:殘疾人的社會保障

四川七彩陽光康復服務中心100+100+100項目組認為,殘疾人社會保障內容主要有三部門組成,第一部分是殘疾人的社會救助、第二部分是殘疾人的社會保險以及第三部分是殘疾人的社會福利。

1、社會救助。社會救助的參與主體是社會成員,這些社會成員組成了公共社會救助組織,通過組織的形式無償為有困難的殘疾人提供資金、法律以及物質上的幫助。社會救助產生是由於社會生產關係適應生產力並且生產力發展到一定程度的背景下誕生的。社會救助活動與生產力相輔相成,一方面社會救助是生產力發展到一定程度下的產物,另一方面社會救助活動會推動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2、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的實施主體是國家,並且屬於國家對國民收入的再次分配,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由於各種因素所導致生活困難的居民給予物質上的幫助,從而改善這部分居民的基本生活。

與健全人相比,殘疾人由於其身體或某些方面的問題無法保證自身基本生活需求,因此殘疾人除了享受與健全人一樣的社會保險制度以外,殘疾人社會保險還應建立符合殘疾人需求的特殊性福利保險。因此,項目組將殘疾人社會保險定義為政府為生活無法自理的各類殘疾人、以及未就業或無法就業的殘疾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包括衣食住行,隨著地方經濟的發展,為殘疾人提供相關治療、功能恢復、特殊教育等全面的社會保險制度。

3、社會福利。社會福利是指根據相關政策並採取相應措施,服務於自理能力弱、身體功能不健全或功能喪失的困難人群的社會保障制度。從某種程度上,社會福利是面向特殊對象的待遇,保證其生存發展與生活需要的基本制度。對於自理能力弱、身體有缺陷的人而言,社會福利就意味著其生活水平的提高,並且越來越受到社會的管理,從側面也印證了他們通過自身努力逐漸獲得了社會的認可,並且通過社會福利可以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殘疾人社會福利是殘疾人社會保障的支撐與補充,通過社會福利的方式培養和鼓勵殘疾人積極向上的人生態度,幫助殘疾人充分展現自己為社會創造價值的能力。

對殘疾人的社會保障應該包括兩大部分:一時普惠政策,殘疾人與健全人一樣,都屬於社會的一份子,因此應該享受社會和國家所有公民所提供的社會保障制度。二是特惠政策,殘疾人與健全人相比,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其他方面可能不如健全人,因此國家應該為不同程度、不同類型的殘疾人分別設計符合其需求的社會保障制度,這類保障制度是專門為殘疾人所設計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稱之為特惠政策。通過特惠政策加普惠政策,可以為殘疾人提供一套較為完善的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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